行政协议解除的法律后果怎么认定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28 09:43 1

摘要:行政协议解除的法律后果需结合解除原因(约定解除、法定解除)、解除主体(双方协商、单方解除)及解除合法性(是否违法)综合认定,同时需兼顾行政协议的“行政性”与“民事性”双重属性。以下从法律依据、解除类型、法律后果三方面展开分析:

行政协议解除的法律后果需结合解除原因(约定解除、法定解除)、解除主体(双方协商、单方解除)及解除合法性(是否违法)综合认定,同时需兼顾行政协议的“行政性”与“民事性”双重属性。以下从法律依据、解除类型、法律后果三方面展开分析:

行政协议解除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行政机关违法变更、解除协议的赔偿责任);《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六十二条(约定解除)、第五百六十三条(法定解除)、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协议规定》):第二十条(预期违约)、第二十一条(公共利益需要解除的补偿)、第二十二条(违约赔偿)等。

约定解除是指行政协议签订时,双方通过条款约定解除条件(如“一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或履行中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或返还财产:协议解除后,双方应返还因协议取得的财产(如行政机关返还已支付的补偿款,相对人返还已交付的标的物);无法返还的,折价补偿(参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赔偿损失:若解除是因一方违约(如相对人未按期履行义务),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解除造成的损失(如行政机关因相对人违约支出的额外成本);若协商解除无过错,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参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示例

甲政府与乙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协议》,约定“乙企业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超过60日,甲政府有权解除协议”。后乙企业逾期未缴费,甲政府解除协议并要求乙企业返还已交付的土地,乙企业需赔偿甲政府因土地闲置产生的损失(参考《行政协议规定》第二十二条)。

法定解除是指协议履行中,因出现《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情形(如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一方或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法律后果

不可抗力导致的解除: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行政机关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协议的,相对人可要求补偿(参考《行政协议规定》第二十一条)。预期违约或根本违约导致的解除:若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预期违约),或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根本违约),对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

示例

甲公司与乙行政机关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甲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后因国家环保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协议约定的污水处理标准无法实现,双方可解除协议,乙行政机关需补偿甲公司已投入的合理成本(参考《行政协议规定》第二十一条)。

行政协议中,行政机关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可依据行政优益权单方解除协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行政协议规定》第二十一条)。此为行政协议区别于民事合同的核心特征。

法律后果

补偿责任: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单方解除协议的,需对相对人因协议解除遭受的损失给予公平补偿(非赔偿,因解除行为合法)。补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已投入的成本)和合理预期利益(如协议履行后可获得的收益)(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单方解除协议前,应履行必要的程序(如告知相对人解除理由、听取陈述申辩),否则可能因程序违法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示例

甲市政府与乙公司签订《旧城改造协议》,约定乙公司投资开发某片区。后因该片区被列为文物保护区域(公共利益),甲市政府单方解除协议。法院认定解除行为合法,但需补偿乙公司已投入的前期费用及合理利润(参考《行政协议规定》第二十一条)。

若行政机关单方解除协议的行为违法(如无正当理由、未补偿),则解除行为无效,相对人可要求继续履行协议或主张赔偿(《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若解除行为合法(基于公共利益),则仅需承担补偿责任(《行政协议规定》第二十一条)。

法院通常支持“直接损失+合理预期利益”的补偿标准,但需结合协议性质、履行情况及公共利益需要综合判断:

直接损失:包括已支出的成本(如建设费用、设备采购款)、已缴纳的费用(如土地出让金)等;合理预期利益:协议履行后相对人可获得的正常收益(如特许经营的合理利润),但需以“可预见”为限(参考《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相对人需对“协议解除造成损失”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如提供投入成本的凭证、收益计算依据);行政机关需对“解除行为基于公共利益”“补偿范围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解除类型法律后果约定解除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违约方赔偿损失(无过错则不赔)。法定解除(不可抗力)互不担责;行政机关需补偿相对人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法定解除(根本违约)违约方赔偿损失(含直接损失及合理预期利益)。行政机关单方解除(公共利益)解除行为合法,需对相对人给予公平补偿(直接损失+合理预期利益);程序违法则需赔偿。

总结:行政协议解除的法律后果以“恢复原状、赔偿/补偿损失”为核心,同时需兼顾行政优益权的正当行使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具体案件需结合协议约定、解除原因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来源:左文说法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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