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春航展的轰鸣声还没在天际散尽,一组汽车海报却让“歼-20”的名字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登上热搜。理想汽车近期发布的宣传物料里,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五代隐身战斗机歼-20、歼-10C、空警-500等军机型号的高清形象赫然在列,配文“与国之重器共赴新程”。然而短短几天后,
长春航展的轰鸣声还没在天际散尽,一组汽车海报却让“歼-20”的名字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登上热搜。理想汽车近期发布的宣传物料里,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五代隐身战斗机歼-20、歼-10C、空警-500等军机型号的高清形象赫然在列,配文“与国之重器共赴新程”。然而短短几天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称“中航工业”)的回应却给这场营销按下“急刹车”:“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使用军机形象,理想汽车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当“造车新势力”的流量焦虑撞上“大国重器”的庄严形象,当商业营销的“蹭热点”逻辑遇上国防文化的“神圣边界”,这场争议早已超越单一企业的失误——它像一面棱镜,折射出企业在品牌传播中对“特殊形象”的认知盲区,也照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主权”延伸的时代必然。在追求传播声量的路上,到底哪些“国之重器”的形象,注定不能随便“蹭”?企业又该如何在商业价值与国家尊严之间,守住那条看不见的“边界线”?
要理解中航工业的“零容忍”,首先得读懂歼-20们的“真实身份”。在理想汽车的海报里,它们或许只是提升品牌调性的“背景板”;但在国家与民族的叙事里,这些钢铁战机是科技自立自强的里程碑,是国防安全的“空中长城”,更是无数科研人员心血凝聚的“国家名片”。
歼-20的总设计师杨伟曾说:“它不是一架简单的飞机,而是一个国家工业能力、科技水平的综合体现。”从2011年首飞时的“黑丝带”惊艳世界,到如今列装部队守护蓝天,歼-20的每一次亮相都牵动着国人的心。这种形象自带的“精神附加值”,让它与普通商业IP有着本质区别:普通IP的授权是商业交易,而军机形象的授权,更关乎国家象征的庄严性、国防文化的传播导向,甚至涉及国家安全信息的管控。
我国对国防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历来有一套严格的“双重逻辑”。从法律层面看,中航工业作为研制单位,对军机的外观设计、图像作品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使用即构成侵权;从管理层面看,军机形象的传播还需符合《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要求——哪些细节可以公开、哪些场景允许使用,都需经过国防科工局、军队相关部门的审批。正如中航工业在回应中强调的:“军机形象的注册、维权、推广、文创开发,均由品牌中心统一负责”,这背后是“国家无形资产主权”不容侵犯的明确态度。
事实上,合法合规的军机形象传播并非没有先例。中航工业近年来推出的“歼-20文创盲盒”“航空主题科普展”,都是经过正规流程开发的项目——它们以军机为载体,传播的是国防知识、科技自信,而非商业促销。这种“正向传播”与理想汽车事件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是“以国家精神为内核”的价值输出,后者却可能让庄严的军机形象沦为“流量工具”,这正是中航工业坚决维权的深层原因:国家象征的神圣性,容不得半点商业投机的“轻慢”。
理想汽车的侵权行为,并非孤例。近年来,从“长征火箭”被印在白酒包装上,到“辽宁舰”模型被随意售卖,企业在营销中对“国之重器”的“跨界使用”屡见不鲜。这些行为背后,藏着一个共性的营销逻辑:“热点即流量,流量即销量”。
长春航展作为我国重要的国防科普平台,本身就自带高关注度。理想汽车长春销售公司选择在此时推出“航展主题”宣传,初衷或许是想借势热点提升区域销量——军机的“硬核”形象与汽车的“科技感”看似契合,能快速吸引眼球。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热点”可以追,“边界”不能破。企业在策划时显然忽略了最基础的一步:“这个形象,我有权用吗?”
根据中航工业的说法,理想汽车称“与长春航空展的合作项目”,但航展服务供应商根本无权授予军机形象的使用权限。这种“层级错位”的沟通,暴露出企业营销链条中的“合规漏洞”:很多时候,基层销售单位为了业绩,会想当然地认为“和活动相关就能用”,或者抱着“先用了再说,出事再停”的侥幸心理。这种对“知识产权事前审查”的忽视,本质上是对“无形资产主权”的认知缺失——他们没意识到,军机形象不是路边的“免费素材”,而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国家资产”。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企业对“国之重器”的使用,存在一种“价值误判”:认为“只要传播正能量就没事”。理想汽车海报的配文“与国之重器共赴新程”,或许想表达“向科技致敬”的意图,但“正能量”不能成为侵权的“免罪符”。就像我们不能因为“爱国”就随便使用国旗国徽——国家象征的使用,从来都以“合法授权”为前提。这种“动机正确即合规”的误区,恰恰是企业营销“边界感”缺失的典型表现。
在不少人的印象里,过去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多集中在专利、商标等“有形成果”上。但中航工业此次的“主动出击”,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进入“无形资产主权”的新阶段——那些看不见的“形象”“符号”“数据”,同样是国家和企业的核心资产。
这份维权函的时间线值得玩味:9月20日发函要求停止侵权,9月24日向媒体澄清“未授权”,短短几天内,中航工业用清晰的态度传递出一个信号: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不再是“被动应对”,而是“主动防御”。这种转变的背后,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日益完善。202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明确将“作品的形象权”纳入保护范围,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更是提出“加强国防知识产权保护”。中航工业的维权,正是在法律框架下对“国家无形资产主权”的坚决捍卫。
更深远的意义在于,这种维权为行业树立了“标尺”。过去,很多企业对“侵权成本”的认知停留在“罚款”,但此次事件提醒所有市场主体:侵犯国家象征类无形资产,损害的不仅是企业声誉,更是对公众情感、国家尊严的伤害。正如网友评论的:“如果今天汽车能随便用歼-20,明天会不会有企业用核潜艇做广告?”中航工业的“零容忍”,正是为了守住这条“底线”——国家象征的庄严性,不容任何商业行为“消解”。
理想汽车事件绝非“一禁了之”的结束,而应成为“合规合作”的开始。在军民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大国重器”的形象完全可以成为连接企业与公众的“正能量纽带”,关键在于:如何用“合规”的方式,让商业价值与国家精神同频共振?
合法的路径其实并不复杂。企业若想借力“国之重器”进行宣传,第一步是“找对门”——像中航工业这样的研制单位,本身就设有专门的品牌合作渠道。例如,2024年某新能源车企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合作,推出“航天主题”车型,通过正规授权使用火箭、卫星形象,同时开展“航天科普进校园”活动,既提升了品牌调性,又传播了科学精神,实现了“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赢。
其次,企业需要建立“特殊形象使用审查机制”。在营销策划阶段,就该问清三个问题:“这个形象的所有权属于谁?”“使用需要哪些审批流程?”“传播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导向?”尤其对国防科技、历史文化、国家象征类的形象,更要“宁严勿松”——宁可错过一个热点,也不触碰一条红线。
更深层的启示在于,企业应该意识到:真正的“高级营销”,不是“蹭”国家重器的流量,而是“融入”国家发展的叙事。当一家车企把研发投入聚焦在新能源技术突破上,当它的产品真正服务于“双碳”目标、乡村振兴,这种“用实力说话”的品牌故事,远比一张印着军机的海报更有说服力。毕竟,消费者最终认可的,从来不是“背景板”有多亮眼,而是企业本身有没有“与国之重器共赴新程”的真本事。
长春航展的歼-20依然在蓝天上翱翔,它守护的,是国家的领空;中航工业的维权函,守护的,是国家无形资产的“主权边界”。理想汽车事件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企业在流量时代的“边界焦虑”,也照见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进步刻度”。
对企业而言,这次争议是一次“合规觉醒”: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必须常怀对国家象征、法律规则的敬畏之心。对整个行业而言,这是一次“共识重建”:真正的品牌价值,不在于“蹭”了多少热点,而在于是否守住了底线、创造了价值。
未来,当“大国重器”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时,我们期待看到的,是经过正规授权的国防科普、科技传播,是企业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的正向叙事——那时,流量会变成正能量,商业会融入国家精神,而这,才是“国之重器”与市场主体最动人的“双向奔赴”。
毕竟,所有长久的品牌之路,都始于对“边界”的敬畏,成于对“价值”的坚守。
来源:科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