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理想汽车车型与歼-20、歼-10等军机形象同框的海报出现在长春航空展的宣传矩阵中,这场看似"家国情怀"的营销,终究因触碰知识产权红线陷入舆论漩涡。9月25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明确发声,直指理想汽车未经授权使用军机形象的行为构成知识产权
当理想汽车车型与歼-20、歼-10等军机形象同框的海报出现在长春航空展的宣传矩阵中,这场看似"家国情怀"的营销,终究因触碰知识产权红线陷入舆论漩涡。9月25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明确发声,直指理想汽车未经授权使用军机形象的行为构成知识产权侵权与严重虚假宣传,要求其立即停止传播、删除内容并公开致歉,一场品牌营销与产权保护的激烈碰撞就此展开。
这场争议的导火索,是理想汽车在2025年长春航空展期间发布的系列宣传物料。其中以《与国同梦 与家同行》为主题的海报,将旗下车型与歼-20隐形战斗机、歼-10战斗机、空警-500预警机等多款中航工业研制的军机形象进行创意合成,在多个传播平台广泛扩散。理想汽车长春销售公司起初称,该宣传是与航空展的合作项目之一,主题使用已与航展方面沟通确认,甚至提到部分现场摄制图片获得了航展运营服务供应商的允许。
但这一说法很快被中航工业直接驳斥。中航工业文化中心作为集团直管的品牌授权与知识产权维护单位,早在9月20日便向理想汽车发出质询函,明确指出其行为未经授权,侵犯了集团合法权益,更误导了消费者对"是否存在官方合作"的认知。中航工业品牌中心进一步澄清,集团旗下军机形象的注册、维权、推广等职责均由该中心统一承担,从未向所谓的航展服务供应商授予任何机型授权权限,理想汽车提及的"第三方许可"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内部人士更直言,理想汽车关于"获得供应商允许"的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涉事供应商仅为地面招商服务机构,无权代表中航工业进行授权。
从法律层面看,理想汽车的行为已涉嫌双重违法。一方面,歼-20等军机形象作为中航工业的智力成果,受《著作权法》保护,未经许可商用侵犯了其复制权与发行权;另一方面,借军机形象进行商业宣传易引人误解为存在官方合作,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宣传,即便无主观恶意仍需承担责任。这种"蹭热度"式营销,本质上是对国家级战略装备知识产权的漠视,也违背了商业宣传的诚信原则。
面对追责,理想汽车已紧急调整应对策略,称收到函件图片后第一时间暂停了相关宣传,并主动与中航工业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沟通核实。但此次风波并非理想汽车首次陷入侵权争议,此前其"史诗级"碰撞测试曾因不实呈现遭卡车厂家质疑,最终以道歉收场,此次事件再次暴露其在宣传合规审核上的漏洞。
事件的核心争议点,早已超越单一海报的使用权之争,直指公共IP商用的边界问题。歼-20作为我国自主研制的隐形战斗机,不仅是航空工业的技术结晶,更承载着特殊的国家象征意义,其形象使用权绝非可以随意撬动的营销工具。中航工业的强硬表态,既是对自身知识产权的维护,更是对战略装备形象严肃性的捍卫。
截至目前,理想汽车尚未发布公开致歉声明,双方的沟通仍在进行中,但这场风波已为所有企业敲响警钟。法律界人士提醒,企业在宣传中应将军机等特殊IP纳入"高风险素材库",必须通过官方渠道完成授权核验,绝不能仅凭第三方承诺便贸然使用。而对理想汽车而言,此次事件不仅可能面临赔偿责任,更对其苦心经营的品牌信誉造成冲击——在追求营销创意与品牌调性的同时,守住合规底线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基。
从营销噱头到侵权争议,理想汽车的教训清晰可见:家国情怀不能成为商业营销的"免费素材",国家级装备的形象尊严更不容随意践踏。当战机的轰鸣声与汽车的引擎声在宣传中"同框",企业首先要掂量的,是知识产权的重量与法律红线的威严。
来源:阿峰故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