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代李元纮在担任雍州司户参军期间一起水磨案件,经查为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倚仗权势将本属于雍州普仁寺的水磨据为己有。该水磨是寺院僧人加工粮食的唯一工具,僧人无奈之下报官。
唐代李元纮在担任雍州司户参军期间一起水磨案件,经查为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倚仗权势将本属于雍州普仁寺的水磨据为己有。该水磨是寺院僧人加工粮食的唯一工具,僧人无奈之下报官。
那么司户参军又是什么样的官职呢?司户参军只负责户籍、赋税及民事案件审理,该官职对应的级别与所在的州级别有关。在唐代,上州,也就是四万户以上的州的司户参军,为从七品下;中州,户数在四万以下、两万以上,司户参军为正八品下;下州,户数两万以下,司户参军为从八品下。雍州的户数超过四万户,应为上州,司户参军为从七品下。
雍州的最高长官名称叫雍州牧,为从二品。唐朝官员品级依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从七品下为第二十二等级。一般县令为正七品,被称为“芝麻官”,何况一个从七品下司户参军,是一个比芝麻官还小的“小芝麻官”。
也就是这么一个“小芝麻官”,李元纮在受理此案后,查明水磨属于寺院合法财产,遂依法判决归还。但当上司窦怀贞以“公主威严不可违抗”为由要求改判时,李元纮坚持原则,在判书后写道:“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
李元纮的刚直不阿成为了历史有名的“南山铁案”,因此后世以“执法如山”来形容司法公正和不畏权贵的高贵品质。
李元纮由于突出的政绩和极好的赞誉而官至中书侍郎和宰相。
来源:河南孙君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