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网上买家电到手机点外卖,从直播购农货到AI游景区,如今数字消费早已融入日常。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明确给出了让数字消费更红火、生活更便利的四个着力点,每一个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评论员 | 杜壮
从网上买家电到手机点外卖,从直播购农货到AI游景区,如今数字消费早已融入日常。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明确给出了让数字消费更红火、生活更便利的四个着力点,每一个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首先,数字消费是扩大内需的“主抓手”。通俗地说,就是数字消费能让大家更愿意花钱、更方便花钱,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的循环牵引带动作用。2024年,我国居民数字消费规模达23.8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居民消费的44.2%。数字消费作为融合数字技术与消费需求的新形态,涵盖数字产品、服务、内容及渠道消费等多个维度,具有渗透力强、成长性好、带动面广的特点,已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引擎。它不仅是消费方式的转变,更是供给体系和需求结构的深度重塑。《指导意见》提出扩大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家居等新型产品供给,正是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激发多层次消费需求的精准之策。
其次,数据是数字消费的“发动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数字消费领域公共数据供给,探索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融合开发,这正是抓住了消费升级的关键。就像汽车靠油跑,数字消费要靠数据“转”。数字消费的每一次跃升,背后都离不开数据的深度挖掘与高效配置。无论是智能推荐、精准营销,还是个性化定制、智慧物流,数据都在其中发挥着“润滑剂”和“催化剂”的作用。强化要素投入保障也为我国下一步推动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提供了政策指引,真正让数据“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
第三,“跨界混搭”是数字消费的“新玩法”。文博场馆用虚拟现实技术打造沉浸体验、即时零售与便利店融合让“分钟级配送”成常态、“微短剧+文旅”模式拓展消费新空间……各种“跨界混搭”既保增长又提品质,印证了“数实融合”是破除消费瓶颈的必由之路。而这正是《指导意见》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的鲜活体现。
第四,共创共享是数字消费发展的价值导向。《指导意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到了我们生活中诸多“关键小事”: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发展“人工智能+医疗卫生”,开发老年数字文化体验,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等。这些“小事”的落地,让不同群体都能共享数字消费发展成果。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地。从“买买买”到“好好生活”,数字消费不再只是屏幕里的热闹,而是把实惠、便利和新鲜体验送到每个人手心里。《指导意见》的四个着力点既锚定经济发展需求,又紧扣民生日常痛点,为数字消费高质量发展搭建了清晰框架。随着政策落地过程中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与消费环境的优化,数字消费的活力将进一步释放,成为让人们生活更便捷、更美好的“加速器”。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