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史记》的《循吏列传》所写的,是“循吏”这样一类特殊的人群。“循吏”的吏,就是官吏的吏。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古代,很长的时间里,官和吏,是两种不同的人,官是官员,吏则是公务员,在传统社会里,那是两个互为关联,却很不相同的阶层。但是,在司马迁的时代,官和吏这两个词
《史记》的《循吏列传》所写的,是“循吏”这样一类特殊的人群。“循吏”的吏,就是官吏的吏。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古代,很长的时间里,官和吏,是两种不同的人,官是官员,吏则是公务员,在传统社会里,那是两个互为关联,却很不相同的阶层。但是,在司马迁的时代,官和吏这两个词,却还没有那样明确的阶层指向,在很多时候,它们指的是同一个阶层,所以《史记》的这篇《循吏列传》,其中的吏,就是官;从篇中所举的例子看,那些吏,还大都是丞相一级的高官。
那么什么是“循吏”呢?《循吏列传》开卷就是一段“太史公曰”,可以看作是司马迁本人对“循吏”的一个基本解释。这段“太史公曰”是这样说的: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法令是用来引导民众的,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的。即使文的法令和武的刑罚都不具备,善良的民众还是有所畏惧而注重自身修养,是因为官僚阶层还没有乱。官员奉公守职,处事依循常理,也可以成就国家和地方治理,哪里一定要施行威仪严刑才行呢?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司马迁所谓的循吏,就是“奉职循理”的官员,简单地说,也就是守规矩、有底线的官员。
这样的官员,司马迁在《循吏列传》里写了五位,依次是楚国的孙叔敖、郑国的子产、鲁国的公仪休、楚国的石奢和晋国的李离。这五位都是春秋时候的名臣,《循吏列传》所记他们的事迹,有不少跟司马迁之前的一部西汉名著《韩诗外传》所记相似。
日本江户时代翻明刻本《史记·循吏列传》书影
这五位循吏中,名气最大的是大家相对熟悉的郑国丞相子产。但在《循吏列传》里排次第一,司马迁花笔墨也最多的,不是子产,而是楚国丞相孙叔敖。
据《循吏列传》记载,孙叔敖原本是楚国的一个普通读书人,碰到了一位贵人,把他引荐给楚庄王,让他接自己的班,做楚国的丞相。结果这位孙叔敖丞相才上任三个月,楚国就出现了举国上下和谐团结的可喜景象,百姓都以生活在楚国而倍感快乐。
接着《循吏列传》的孙叔敖传部分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庄王改革货币制度,百姓不便,商界体验槽糕,很不适应,孙叔敖体察下情,劝楚庄王回归旧制,终于使市场复归平静;另一个是孙叔敖运用迂回战术,帮助楚庄王实现交通运输制度改革。这第二个故事涉及楚国当时的车制和门规,需要作一点解释。
说是楚国老百姓的习俗是喜欢“庳(bì)车”,也就是底盘低矮的车。楚王呢,认为这种底盘低矮的庳车对拉车的马来说很不方便,所以就想发个文件,让全国都把车改成高底盘的车。这个时候丞相孙叔敖就出来劝楚王,说:“文件发了很多,老百姓都不知道走哪条路了,这样不好。大王您要是一定要推行高底盘的车,为臣我向您请求,让我教城乡各处让他们把门梱(kǔn)加高。乘车的人都是君子,君子不会经常下车的。”楚王一听,哎,这主意不错,就同意了。过了半年,孙叔敖的办法果然奏效,老百姓都自个儿把车的底盘加高了。
轺车画像砖(复制品)
《循吏列传》里的这个故事,逻辑是很清楚的。但问题还是有,而其中的关键,就在那个“梱”字上。
什么是“梱”?一般的解释,“梱”就是门槛。但是如果“梱”就是门槛,那么门槛增高之后,无论车的底盘增高多少,车还是过不去,因为车是要靠车轮前行的,而在有高门槛的门跟前,除非撤了门槛,车是不可能翻越的。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梱”呢?我们查一查东汉许慎编的著名字典《说文解字》,就可以知道,在汉代,梱、橛、 (niè),这三个汉字,在指称与门相关一个构件上,意思是相同的;门梱、门橛和门 ,指的都是同一样东西,就是竖在大门中央的短木。
在楚国,这根竖在大门中央的短木,原本应该是很低矮的,所以楚国百姓喜爱的底盘低矮的车,可以畅行无阻;后来楚王采纳孙叔敖的建议,加高了城乡门楼前原本低矮的门梱,这就倒逼楚人的车辆,不得不加高底盘,否则车主人坐车到门前,就不得不下车,由人抬着车过门梱了。
楚庄王时代是春秋中叶,当时低矮的“庳车”,现在已经难觅踪影了。但之后被加高了底盘的高车,今日楚国考古中屡有发现,像河南淅川下寺春秋晚期楚墓二号墓二号坑2号车的轮径有118厘米,淮阳马鞍冢战国楚墓出土的车辆轮径有136和146厘米,可见孙叔敖的极具智慧的建议在楚国实现的普遍程度。
而最堪玩味的,是《史记·循吏列传》里所记的孙叔敖的这个故事,背后还有一个一般人不知道的背景,那就是《荀子》的《非相》篇里所写的一段话:“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也。突秃长左,轩较之下,而以楚霸。”意思是楚国的孙叔敖,是期思这个地方的一个下等人,头上秃发,左臂还比右臂长,人很矮小,比车前的直木和横木都要矮,就是这么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却让楚国称霸一方。如果《荀子》的这段话是纪实的,那孙叔敖应该是坚持保留“庳车”的低底盘,才是最合乎自身出行特性的逻辑选择,但他居然选择了相反的对自己不利的方向。而如果我们把《荀子·非相》篇里描写孙叔敖长相的那四个字“轩较之下”,跟《循吏列传》所记孙叔敖主动献计增高门梱,改良“庳车”,两者结合起来看,这位小个子的春秋循吏形象,是不是又高大了几分?
孙叔敖
所以太史公在《循吏列传》孙叔敖传的末尾,借了传说中孙叔敖的丞相官位三次得到又三次失去的传说,特意发议论,说孙叔敖最大的本事,是“不教而民从其化”,也就是并没有发布什么行政命令,老百姓就自觉地跟随他指引的路线走了——为什么孙叔敖能有如此大的能耐?就是因为他不自私,守规矩,有底线。
《循吏列传》所记的这五位循吏中,最好玩的是鲁国博士公仪休。
公仪休也是一位丞相,鲁国的丞相。按照《循吏列传》的说法,他的为官主张,是“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就是拿国家工资的官员,不能跟下面的老百姓争利;获得了利益大头的一方,不可以再榨取小的一方。
这位公仪休丞相最有意思的故事,是因为喜欢吃鱼,有人拿了鱼来作为礼物相赠,他却不接受。对方纳闷了,说:“我是听说您老特别喜欢吃鱼,才送您鱼的,您干嘛不接受呢?”丞相的回答很有水平,说:“正因为我特别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你的赠品。现在我做着丞相,自个儿就供得起鱼;今天我要是接受你送的鱼,而被免了丞相,那以后还有谁会再来给我供鱼呢?所以我是不能接受你送的鱼的。”
公仪休的话,是说得很轻松的。但他背后的指向,却是十分地严肃。因为它同样显示了个人守规矩、有底线的为官境界。
实拍书影
《循吏列传》所记的五位循吏中,引起后世争议的,是名列最后两位的石奢和李离。
石奢是楚昭王时代的丞相,平时为人刚正廉洁正派,从来不阿谀奉承,也从不回避问题。有一回石丞相到下面视察工作,半路上遇到了个杀人犯,这丞相大人也加入到了追犯人的行列里。犯人最后是逮着了,不过不是别人,就是石丞相他爸。怎么办呢?这位石奢石丞相的做法是:放了老爸,但把自己抓起来;同时派人代他向楚王汇报,自我检讨,说自己不忠不孝,罪该万死。楚王呢,自然是放他一马,说:“你追了犯人,但没追上,不该判罪,你就干你的正事吧。”没想到这石奢回复楚王说:“不隐藏自己父亲的过失,不是孝子;不遵奉君王的法律,不是忠臣。大王您赦免了我的罪责,那是主上的恩惠;但我甘愿伏法而死,是做臣子的职责。”最后他竟然不接受楚王的命令,自己抹脖子自杀了。
李离的故事,跟石奢颇为相似。说这位李先生,是晋文公时代负责司法刑狱的长官。因为误听传闻而错杀了人犯,就把自己抓起来,要判死刑。晋文公得知后,说:“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属有过错,不能算是你的罪责。”李离却说:“为臣我是一众司法官员的领导,但并没有让位给下属;工资也很高,但并没有跟下属分享奖金。现在因为误听传闻而错杀人犯,却要把罪责推给下属,这是从未听说过的事。”坚决不接受晋文公的命令。晋文公不高兴了,反问李离:“你既然认为自己有罪,那寡人我是不是也有罪啊?”李离呢,典型的一根筋,说:“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文公您因为臣下我能听微决疑,所以让我做司法刑狱长官。现在误听传闻错杀人犯,罪就该死。”最终还是不接受晋文公的命令,伏剑自杀。
因为《循吏列传》的石奢传和李离传两部分,重点都不在石、李二人的政绩,而是写他们面对两难处境时的选择,所以后代就有学者认为,这两位算不得循吏。像明代的陈仁锡,就说石奢、李离二人“未见为循吏”,也就是没看出来他们二位像是循吏。
那么,在入选人数极为有限的篇幅里,司马迁为什么要把石奢和李离这两位似乎跟“奉职循理”主题有点遥远的官吏选进来呢?
这就要说到《史记》最后的《太史公自序》里,有关《循吏列传》的解题了。在《太史公自序》里,司马迁是这样写的:“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这其中的“奉法循理”,在《循吏列传》的公仪休传里出现过,跟前面引用过的“奉职循理”是同样的意思;“不伐功矜能”,意思是不以自己有功、有能力而骄傲。而其中跟我们读到的《循吏列传》画风最不合的,是“百姓无称,亦无过行”这八个字,它消极地刻画出循吏的一般特征,是他们在百姓口中并不被称颂,但是也没有犯什么过错。不过,如果我们把《循吏列传》的正文,跟《太史公自序》的这一解题结合起来读,其中的意蕴,就颇耐人寻味了。
一面在说循吏可以是“百姓无称”,另一面却把被列入循吏代表的子产,治理郑国二十六年后,死了,引来成年人嚎啕大哭,老人像小孩似的啼哭的悲怆场面,刻画得入木三分,甚至还直接引用了当时人的话:“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意思就是:子产真的离开我们死了吗!老百姓还有谁可以依靠啊?
一面在说循吏应该是“亦无过行”,另一面却特意写了一位有“过行”的司法刑狱高官李离,因为误听传闻错杀人犯,为追求公正,把自己抓了起来,判了死刑,即使有晋文公宽解,依旧不接受君命,而持剑自杀。
《循吏列传》用这种不循常理的写法,尤其是写循吏们对于为官底线的极端重视,底线在他们的眼里甚至高于生命,以此来凸显忠于职守、依循常理的官员难能可贵,应该说是司马迁精心安排的结果,而绝不是选择的不当。
因此就要提到一个历来有不少人已经指出的《循吏列传》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那里面作为循吏代表的,都是春秋时期的官员,司马迁身处的汉朝,是一个官员都没有入选的。与此相应,在《史记》七十列传中,还有一篇《酷吏列传》,那里面写的,却都是汉朝的官员。因此就有人推测,太史公之所以在《循吏列传》和《酷吏列传》里有这样的选择,是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对自己身处的汉武帝时期的官员和官场政治,作鞭辟入里的批判。果真如此吗?我们之后讲《酷吏列传》时再讨论。
(摘自《众生:〈史记〉的列传》,为便阅读,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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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就来了,开国皇帝刘邦的嫡亲侄儿,怎么会变成汉朝的叛徒,带头搞兵变,跟他自己的大侄子、当朝皇帝汉景帝过不去呢?
这还得跨过这篇《吴王濞列传》,回到写刘邦的《高祖本纪》,捋一捋这对堂叔侄背后意味深长的血缘关系。
先来说说吴王濞他爹刘仲。这个名字,各位好像听说过吧?对,就是《高祖本纪》里,刘邦登基后,满怀醋意,反问他已成太上皇的爹“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那一句里提到的“仲”。“仲”被提及的起因,是刘老爹在刘邦尚未发迹的时候,看好老二刘仲,让身为老三或者老四的刘邦很不服气。所以做了皇帝之后,在一次大摆筵席的场合,他特意当着众人的面,奚落自己的老爸说:
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
这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老爸您当年总觉得我没出息,不干正经营生,不像二哥那么有能耐。您现在瞧瞧,我做成的事情,跟二哥比谁厉害啊?言下之意,是爹您今天算是发现了吧,当初您看好的二哥,也不过如此,咱老刘家真正强的,还是我。所以汉朝的建立,从宏观的视角看,自然是楚汉相争,刘邦最后打败项羽胜出;但从刘邦家族内部看,其实同时也是家长偏心,兄弟嫉妒,最终弟弟胜出的一个现实结果。
这结果的直接后续,见于《吴王濞列传》的记载,是刘仲在刘邦当皇帝后虽被封为代王,不久就因匈奴攻代时放弃守卫,逃回洛阳,而被废除王爵,降格为侯。所幸刘仲生了个好儿子刘濞,这刘濞在英布叛乱时,年方二十,就跟随刘邦东征西战。因表现突出,被刘邦看中,从跟自己父亲刘仲同级的沛侯,一跃受封为吴王,王三郡五十三城,也算是为刘家二哥找回了一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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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吴王濞列传》写到这里,特意停下来,写了一段细节,其中刘邦的心理活动,和他跟眼前这位风华正茂的侄儿的对话,很有寓言未来的况味。
说是刘濞已经拿到吴王的大印了,被刘邦招呼去看面相。看了之后,刘邦直白地对眼前的侄儿说:“你的模样有造反相。”说这话的同时,刘邦心里就生出了无限的后悔。但封号跟大印都已经给了,也没法收回了,只好扳着侄儿的肩膀,谆谆告诫道:“咱汉朝五十年后东南地方有叛乱,会是你吗?但天下同姓是一家啊,你可不能造反哦!”年轻的吴王,此时自然只有顿首连说“不敢”的份。
但吴国受封四十二年后,刘濞还是起兵造反了。
《吴王濞列传》里留下了诸多导致刘濞造反的前因记录。其中最易让人产生联想的,是同辈的吴王太子跟汉文帝太子玩桌游而丧命的故事。说是当年吴太子进京,有机会陪伴皇太子喝酒玩桌游。这吴太子因为在吴国的老师都是楚地之人,为人轻率彪悍,平时又一向骄横,打游戏时不按规矩来,也不讲恭敬礼仪,结果惹恼了皇太子,抄起桌游盘砸向吴太子,这吴太子也不经砸,竟被砸死了。故事的皇太子,后来做了汉朝的皇帝,就是汉景帝刘启。
据《吴王濞列传》,当年吴太子跟皇太子玩的,是一种名为“博”的桌游;皇太子拿来砸吴太子的游戏盒子,叫“博局”。这要命的“博局”,是一种怎样面目的东西呢?
目前可知考古发现的最早的博局实物,是河北平山中山王族三号墓出土的战国石质六博棋盘。而与汉景帝时期比较接近的,则是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和广西西林普驮粮站铜鼓墓出土的西汉前期铜博局盘(详李零《“式”与中国古代的宇宙模式》,载《中国文化》1991年第1期)。汉代的博局的玩法,从河南灵宝张湾东汉墓M3出土六博釉陶俑大致可见,其中放置棋子和二茕(即后代的骰子)的小方盘,就是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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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皇太子,后来的汉景帝,就用这么一个小玩意儿,要了吴太子的命。
当刘濞联络诸王发动叛乱时,冠冕堂皇的理由,自然不是儿子的被害。事实上此时距他儿子被害,也已经过去了多年。这时节摆在刘濞等一众诸侯王跟前更为紧迫的威胁,是朝廷内部一批新锐官员,正在设计一套削减藩王地盘的计划,其中的代表,就是晁错。
《吴王濞列传》里,全文抄录了汉景帝三年(前154)正月甲子,吴王刘濞在广陵起兵叛乱时,发给各有关诸侯王的一封小圈子公开信。信的开头,罗列了一同参与叛乱的诸侯王名号,接着就条叙了起兵的原因:
吴王刘濞敬问胶西王、胶东王、菑川王、济南王、赵王、楚王、淮南王、衡山王、庐江王、故长沙王子:幸教寡人!以汉有贼臣,无功天下,侵夺诸侯地,使吏劾系讯治,以僇辱之为故,不以诸侯人君礼遇刘氏骨肉,绝先帝功臣,进任奸宄,诖乱天下,欲危社稷。陛下多病志失,不能省察。欲举兵诛之,谨闻教。
这信可以翻译如下:吴王刘濞向胶西王、胶东王、菑川王、济南王、赵王、楚王、淮南王、衡山王、庐江王、已故长沙王的公子致敬问候:请各位给予我指教!因为汉朝存在作乱的大臣,他们对天下没有功劳,想侵占掠夺诸侯的土地,派了小吏逮捕审讯我们,用这种方法来损害侮辱我们。他们不用诸侯国君的礼仪对待我们刘家骨肉,灭绝先皇帝的功臣,而引进任用奸臣,扰乱天下,想要危害社稷。现在天子陛下多病,心志失却,不能够思考察觉。今天我打算起兵杀掉这些奸臣,希望能听到诸位的赐教。
这封咄咄逼人的小圈子公开信,司马迁之所以能全文抄录,当是七国之乱平叛过程中截获了敌方文件。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反正的王上缴的刘濞谋反文书,被收入了后来由司马迁负责的太史令官署。
在这封信的后半部分,刘濞为参与“七国之乱”的人,若能斩杀或俘虏汉朝军将和中高级官僚,开列了具体的封赏条件。如最高级的,“能斩捕大将者,赐金五千斤,封万户”;相对低级的,像斩杀或活捉千石一级的汉官,是赐金五百斤,封五百户,也能封侯。并放言称:“寡人金钱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于吴,诸王日夜用之弗能尽。有当赐者告寡人,寡人且往遗之。”意思是我的钱存在天下各处有好多好多,不是非得从吴国那儿拿,各位王爷就是白天黑夜不停地用,也是用不完的。如果有人满足了受赏赐的条件,那就请告诉我一下,我会把钱送到您府上去。
这是多大的口气啊。吴国和吴王,果真这么有钱吗?他这么多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答案是:刘濞和吴国,真的有钱,很有钱。因为汉朝的钱,很多就是他们家铸造的。吴王还开了一家私营海盐场,东南百姓餐桌上的菜,咸淡如何,他老吴家说了算。
而吴王之所以有本钱铸钱卖盐,有一半是自然的恩惠。《吴王濞列传》在写七国之乱初起时,记录了汉景帝跟曾做过吴国丞相的袁盎商讨对策的一番话,其中有“吴王即山铸钱,煮海水为盐,诱天下豪杰,白头举事”等语。我们看吴国所受封的三郡五十三城,都在东部富裕之地,即可明了。
七国之乱,以吴王刘濞兵败退至东越,被当地人骗杀,砍下头颅放在盒子里送给汉朝廷,其余诸王多自杀而告终。在《吴王濞列传》的最后,司马迁写了一段倾向性并不显著的“太史公曰”,给后人留下了颇多遐想的空间——
吴王之王,由父省也。能薄赋敛,使其众,以擅山海利。逆乱之萌,自其子兴。争技发难,卒亡其本;亲越谋宗,竟以夷陨。晁错为国远虑,祸反近身。袁盎权说,初宠后辱。故古者诸侯地不过百里,山海不以封。“毋亲夷狄,以疏其属”,盖谓吴邪?“毋为权首,反受其咎”,岂盎、错邪?
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是说:吴王之所以能做王,是靠了他爹的王国被削减封地。他能够减少赋税,让百姓为他干活,凭借的是他独占当地的山海之利。逆反暴动的萌芽,是从他儿子开始的。为争个桌游胜负而发难,最后失去了他的根本。至于亲近越国,谋划夺取本宗最高权力,最后连王国也因此被荡平了。晁错为了国家深谋远虑,反而引祸上身。袁盎提出了权宜之计,开始很受宠,最后还是受辱。所以古代诸侯封地不超过一百里,山和海是不能封给他们的。所谓“不要亲近夷狄,疏离自己的亲属”,大概说的就是吴国这样的情况吧?而“不要做总经理,会反因它背黑锅的”,难道说的就是袁盎和晁错这类人吗?
在司马迁笔下,这其实是一场没有赢家的较量——除了他没写出来的汉景帝。而太史公对汉景帝的最犀利的看法,应该见于十二本纪中那篇不免令人遐想的《孝景本纪》。可惜的是,今本《史记》里的《孝景本纪》,是后人补撰的,其中对于景帝朝最轰动的事件“七国之乱”,几乎不着笔墨。司马迁当年亲笔的原本《孝景本纪》,已经被汉武帝读罢即“怒而削之”,永远也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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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将李广,为啥到老都没封侯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是我们熟悉的唐诗名篇,诗的题目叫《出塞》,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唐代诗人王昌龄。王昌龄诗里写到的“龙城飞将”,就是这一节我们要讲的《史记·李将军列传》的主人公——李广。
李广之所以被称为“飞将”,是有出典的。那出典,也在《李将军列传》里。《李将军列传》里,位于中间的部分,写到汉武帝下诏让李广做右北平太守,说:匈奴方面听说了这个消息,“号曰‘汉之飞将军’,避之数岁,不敢入右北平”,就是给李广取了个外号,叫“汉朝的飞将军”,几年里都避免跟他打仗,因此不敢入侵右北平地区。
王昌龄的诗里的“飞将”,自然就是匈奴所说的“汉之飞将军”的简称。但是,王昌龄为什么要在“飞将”二字前边,再加一个地名“龙城”呢?这可就说来话长了。长到什么程度呢?需要我们从头读这篇《李将军列传》。
《史记》七十列传里的这篇《李将军列传》,跟其他写个人的传记相似,都从追溯家世开始。先说李广是“陇西成纪人”,然后说,他的祖先里有一位叫李信的,战国时候是秦国的将军,就是这位李信将军,追击俘获了燕太子丹。接下来又说,“故槐里,徙成纪”,也就是祖上的籍贯,其实是一个叫槐里的地方,后来又迁到了成纪。成纪现在一般公认就是甘肃的秦安。槐里在哪里呢?有学者考证,槐里是在今天甘肃的临洮,当时叫陇西狄道。又因为汉朝的陇西狄道,在北魏太和十年(486)曾建置龙城县,并且被记载在唐朝初期编纂的《隋书》里,所以王昌龄的《出塞》诗里,“飞将”的前面,就有了“龙城”这样的表示祖籍的定语了。
这样的说法,自然不是定论。因为在清代,著名学者阎若璩在他写的学术笔记《潜邱札记》一书里,就拿这篇《李将军列传》里的一段话为证,就是前面我们已经讲过的,“广居右北平,匈奴闻之,号曰‘汉之飞将军’,避之数岁,不敢入右北平”,说汉代的右北平,是唐代的北平郡,郡府的所在地,叫卢龙,所以“但使龙城飞将在”,应该作“但使卢城飞将在”,也就是“龙城”的“龙”,其实应该写作“卢”。后来还有人找到了一个版本证据,就是宋代王安石所编《唐百家诗选》的宋刻本里,“但使龙城飞将在”,是作“但使卢城飞将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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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无论是“龙城飞将”,还是“卢城飞将”,都源自《史记》的这篇《李将军列传》,是没有问题的。
《史记》的这篇《李将军列传》,从头到尾反复出现的一个情节,是“李广难封”,也就是无论这位李将军如何卖力打仗,就是得不到封侯的荣誉。这“李广难封”四个字,也出自唐朝,是唐朝著名文学家王勃写的骈体文《滕王阁序》里的八字名言“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后半段。
李广怎么个“难封”呢?《李将军列传》里专门写了两个小故事,很有意味。
第一个故事,是李广早年的。说是李广早年做郎一级的低级侍卫时,有一回跟随汉文帝出行,“有所冲陷折关及格猛兽”。这句话里的“冲陷折关”,原本的意思是冲锋陷阵,阻击敌人;“格猛兽”呢,自然是指碰上个猛兽什么的,李广就出手格斗。但汉文帝显然没有带着李广去前线打仗的事,联系“格猛兽”的说法,一般认为“冲陷折关”应该是指李广跟随汉文帝出行打猎,能像上了真正的战场那么拼命。因此文帝感叹说:“很可惜啊小李,你没有遇上好时候啊。如果让你身处咱们高皇帝那会儿,得个有上万户人家封地的侯爵,也是不在话下的。”
第二个故事,是李广晚年的事情。这事情还跟李广的一位堂弟李蔡有关。在汉文帝的时候,李广是跟自己的这位堂弟一同起步做郎官的。到了汉景帝的时候,这李堂弟就积累功劳到了二千石的位置;汉武帝的时候,李堂弟更进步,先是做了代王的王国丞相,后来在元朔五年(前124)跟随大将军出击右贤王,有军功,符合封侯的标准,被封作乐安侯。到了元狩二年(前121),这李堂弟更进一步,接了丞相公孙弘的班,当上了汉王朝的丞相。这位李蔡李堂弟,按照当时人的评价,为人不过在“下中”也就是下品的中等水平,名声也远远比不上李广,但封侯做官,就是比李广厉害。而且最让李广感到难堪的,是自己部队的下级甚至士兵,到这时也有被封侯的。所以有一回他跟汉朝著名的气象学家王朔先生吃饭闲聊,就忍不住问王专家:“自打咱们汉朝出击匈奴开始,我李广就没有一次不在战斗中,而各部队校尉以下,才能不过中等水平的,因为打匈奴有军功,而获得封侯的,有几十个。我李广算下来也不是比他们差的人,却没有尺寸的功劳可以获得分封城邑,这是为什么啊?难道是我的面相,本就不该封侯吗?还是命该如此啊?”这王朔也很聪明,不给看相,也不算命,而是问李广:“将军您自己想一想,是不是有过什么遗憾的事情?”李广想了想说:“我在担任陇西太守的时候,羌人曾经造反,我诱降了他们。当时投降的有八百多人,我骗了他们,一天之内把他们都杀了。至今想来,最大的遗憾就只有这件事了。”王朔因此说:“人的祸害,没有比杀已经投降的人更大的了,这就是将军您不得封侯的原因了。”
关于李广不得封侯的原因,汉代气象学家王朔的解释,是准确的吗?恐怕很难说。事实上对于为何“李广难封”,历来有很多的说法。我个人觉得,萧平汉教授写的一篇论文,题目叫《军功不够是“李广难封”的根本原因》,说的比较有道理。
萧教授首先按照《史记》《汉书》所记封侯实例,归纳了汉武帝时封侯的四条标准,分别是:第一,捕获敌军的王、相、将军和匈奴的阏氏等;第二,斩杀敌军一千个首级以上;第三,在战斗中为夺取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第四,父亲在战斗中作出重大贡献却牺牲了,儿子可以获得封侯。然后萧教授按照《史记》和《汉书》的记载,为李广做了一份简单的年表,通过这份年表,可以发现,在整个对付匈奴的战争中,李广率军出击匈奴五次,三次无功而返,两次全军覆没,其中一次还被匈奴给活捉了,所以他自己说“无尺寸之功以得封邑”,这就是李广难封的根本原因。
但是,从《李将军列传》的记载看,李广“家世世受射”,就是家里世世代代都是受过很好的射箭教育的,而他本人则长得既高大,又有一双像猿猴一样的长臂,天性善于骑马射箭,是战场上的骄子。这么一位军事天才,为何率军出击匈奴五次,会一次也没有汉王朝认可的成功呢?萧教授的论文进一步分析说,主要是汉武帝用人政策的后果。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对汉武帝而言,任何一场对匈奴战斗的胜利,预定的胜利成果的最终受益者,必须是由外戚担任的前线统帅,而不是其他普通的军将,所以没有高层背景的李陵,纵有天大的本事,也只能是个陪练——有功的机会请靠边,有难的时候请上前。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再来读《李将军列传》里的某些情节,其中的悲凉气氛,就很明显了。比如到军队里来混资历的“中贵人”,也就是太监,在前线擅自行动,而被匈奴的三个射雕高手围攻,随行的都快被杀光了,逃回李广的大营,李广只好率骑兵百人出击,为之报仇,虽然三个射雕手中,杀了两个,活捉了一个,后果却很严重,远远地遇上了匈奴几千人的骑兵大队。怎么办?李广只好冒险下令自己的百人骑兵分队下马解鞍,以迷惑对方,让对方误以为汉朝方面有伏兵而止步不前。虽然今天的读者,可以感叹李广的神机妙算,但对当时的李广而言,这样的打仗,哪里还有什么军功可言,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据《李将军列传》记载,元狩四年(前119),李广跟随大将军卫青出兵攻击匈奴,被分派到一条路远、水草少,显然无法安营扎寨的东路作战,结果部队因为失去向导、迷路,而耽误了跟卫青所率主力会合的期限,导致单于逃脱,李广部队因此被追责。为了保护下属,他决然自杀。
甘肃天水李广衣冠冢
司马迁是见过李广本人的,在《李将军列传》最后的“太史公曰”里,他说:“余睹李将军,悛悛(quān)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意思是我看李将军的样子,老实巴交的,好像是个乡下人,都不怎么会说话。但他死的时候,天下人认识他和不认识他的,都来向他致哀。司马迁还引用了谚语“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说明像李广这样的人,虽然自己不会说什么,但他做的一切,已经足以为后人所效法,而且这一切,在更大的范围内,还是一种隐喻。
这是一种怎样的隐喻呢,司马迁没有直说,而是在“太史公曰”之前,加了一小段文字,专写李广的孙子、同样有将军身份的李陵。而这位李陵,就是司马迁身遭腐刑的关联人、李陵事件的主角。
出现在《李将军列传》最后部分的李陵,跟他的祖父李广有着十分相似的悲剧性命运。天汉二年(前99),他随贰师将军李广利出击匈奴,为贰师将军分流敌人压力,结果被匈奴军队围困,而援兵不到,最后不得不投降。
对于这一段文字,历来有人认为它不是司马迁写的,像清代的《史记》研究专家梁玉绳,在他的《史记志疑》里列了几条理由,说这部分跟《史记》纪事的下限,跟《汉书》所记更为确切的李陵事迹等,都有矛盾,并认为司马迁因李陵事件而遭罪,不可能在《史记》里再写这一段,等等。但在汉武帝钦定大狱还没有昭雪的前提下,司马迁只能根据传闻书写李陵后续事迹,因而其中有不准确的地方,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尤其重要的是,《史记》对司马迁而言是一部生命之书,虽然在大的结构上有上下的断限,但他怎么可能自己画地为牢,对既令汉王朝君臣失色,也令他自己的人生发生重大转折的历史性事件,只字不提呢?至于说这部分文字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自是之后,李氏名败,而陇西之士居门下者皆用为耻焉”,是“断非子长笔”,尤其没有道理。相反地,这句话不仅可以在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里找到类似意思的文句,还正好说明无论在怎样的情境下,太史公都坚守着他秉笔直书的实录精神。
来源: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