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白云机场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近日与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提前协商终止协议》,因重大客观情况变化,双方决定提前终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GTC广告媒体经营招商项目(2024)合同》。
白云机场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近日与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提前协商终止协议》,因重大客观情况变化,双方决定提前终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GTC广告媒体经营招商项目(2024)合同》。
原合同签署与履行情况
2024年3月,白云机场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与迪岸公司签订《T2广告经营合同》,经营期限自2024年3月6日起至2031年3月5日止。同年6月,经《广告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合同当事人变更为广告公司与迪岸公司。
在合同履行方面,第一经营年度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含税)297,732,800.00元,迪岸公司已全额支付。第二经营年度因合同提前终止,实际计费期间为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11月30日,迪岸公司已支付153,332,392.20元,尚余73,515,530.21元未付。具体如下:
项目金额(元)支付情况第一经营年度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含税)297,732,800.00已全额支付第二经营年度已支付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含税)153,332,392.20已支付第二经营年度未付广告经营权转让费(含税)73,515,530.21未支付终止协议主要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按《T2广告经营合同》12.2.3条款协商提前终止合同,最终提前终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迪岸公司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3个月合同义务。迪岸公司需赔偿广告公司1个月广告发布费(按所在经营年度月平均广告发布费预收款计算),赔偿金含税金额为25,555,398.67元。协议终止影响
本次签署《提前协商终止协议》,是双方依据合同提前终止条款达成的共识。广告公司将积极推进T2广告重新招商工作。据公告,此次协议终止不会对白云机场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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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