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种物质已列入食药物质目录详情

B站影视 2024-12-06 15:03 2

摘要:前段时间,卫健委的2024年第4号“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目录)录。截至目前,共有地黄、党参、当归、丁香等106种物质列入食药物质目

前段时间,卫健委的2024年第4号“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目录)录。截至目前,共有地黄、党参、当归、丁香等106种物质列入食药物质目录。下面对这些物质逐一进行整理和解读:

一、地黄等4种物质列入食药物质目录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为规范食药物质目录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动议提出增补修订食药物质目录的申请,同时应按相关要求组织安全性资料,与申请一并提交。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申请后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纳入目录。

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

2024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现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特此公告。 

附件:地黄等4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8月12日

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采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安全性评估,并综合考虑其在我国传统作为食品食用的情况,以及地方相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等,经综合论证确定。具体说明如下:

1,地黄

来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玄参科植物地黄(Rehmannia glutinosa Libosch.)的新鲜或干燥块根。

食用历史地区:河南、甘肃、山东等地区。

食用方法:主要为腌制咸菜、泡茶、泡酒、入菜、煲汤、炖肉等。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熟地黄作为生地黄的炮制加工品收录于地黄项目下,经传统的加工方式制成,可作为食药物质使用。

2,麦冬

来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百合科植物麦冬(Ophiopogon japonicus(L.f)Ker-Gawl.)的干燥块根。

食用历史地区:四川、广东等地区。

食用方法:主要为泡茶、煮粥、煲汤等。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3,天冬

来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百合科植物天冬(Asparagus cochinchinensis (Lour.)Merr.)的干燥块根。

食用历史地区:四川等地区。

食用方法:主要为蒸食(鲜品)、煲汤、酿酒、茶饮、煮粥、制作蜜饯等。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4,化橘红

来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芸香科植物化州柚(Citrus grandis ‘Tomentosa’)或柚(Citrus grandis(L.)Osbeck)的未成熟或近成熟的干燥外层果皮。

食用历史地区:化橘红在广东、广西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历史。

食用方法:主要为泡茶、煲汤、炖肉、入菜、传统方式制作饮料、糖果、蜜饯果脯和糕点等。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

二、党参等9种物质列入食药物质目录

2023年第9号公告,将党参等9种物质经各地广泛试点论证后新增纳入食药物质目录。2019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允许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内蒙古、浙江、贵州等省份在此基础上详细制定了开展生产经营试点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风险监测等内容,并制定了试点食药物质地方标准。

此次食药物质目录的扩大,延伸了产业链条,壮大了产业规模,激活了市场潜力,促进了特色产业多渠道发展,将各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食药物质管理。2023年第9号公布的党参等9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充分考虑其在我国的传统食用情况、地方需求以及国际管理经验,并经试点生产经营和风险监测,综合论证确定。具体说明如下:

1. 党参

来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桔梗科植物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 (Franch.) Nannf.)、素花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 Nannf. var. modesta (Nannf.) L.T. Shen)或川党参(Codonopsis tangshen Oliv.)的干燥根

有食用历史的地区:山西、甘肃等省份

食用类别及方法:食品原料,主要用于煲汤、煮粥、蒸饭、入菜、火锅用料、传统方式泡酒及制作党参脯等

安全限量值(mg/kg) : 铅(Pb)≤1.0, 镉(Cd)≤0.5, 砷(As)≤0.5, 汞(Hg)≤0.1, 二氧化硫(SO2)≤400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党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2.肉苁蓉(荒漠)

来源: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列当科植物肉苁蓉(Cistanche deserticola Y.C. Ma)的干燥带鳞叶的肉质茎。

有食用历史的地区:内蒙古等省份。

食用类别及方法:食品原料,主要用于炖肉、入菜、制作主食、泡茶、传统方式泡酒等。

安全限量值(mg/kg) : 铅(Pb)≤1.0, 镉(Cd)≤0.5, 砷(As)≤0.5, 汞(Hg)≤0.1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3.铁皮石斛

来源: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兰科植物铁皮石斛(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的干燥茎。

有食用历史的地区:云南、浙江等省份。

食用类别及方法:食品原料,主要用于鲜食、煲汤、入菜、榨汁、泡茶、传统方式泡酒等。

安全限量值(mg/kg) : 铅(Pb)≤1.0, 镉(Cd)≤0.5, 砷(As)≤0.5, 汞(Hg)≤0.05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4.西洋参

来源: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五加科植物西洋参(Panax quinquefolium L.)的干燥根。

有食用历史的地区:山东等省份。

食用类别及方法:食品原料,主要用于泡水、煮粥、煲汤、入菜等。。

安全限量值(mg/kg) : 铅(Pb)≤1.0, 镉(Cd)≤1.0, 砷(As)≤1.0, 汞(Hg)≤0.3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西洋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5.黄芪

来源: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豆科植物蒙古黄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var. mongholicus (Bge.) Hsiao)或膜荚黄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的干燥根。

有食用历史的地区:山西、甘肃等省份。

食用类别及方法:食品原料,主要用于煲汤、炖肉、煮粥、蒸饭、入菜、火锅、传统方式泡酒等。

安全限量值(mg/kg) : 铅(Pb)≤1.0, 镉(Cd)≤0.5, 砷(As)≤0.5, 汞(Hg)≤0.1。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6.灵芝

来源: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 ex Fr.)Karst.)或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的干燥子实体。

有食用历史的地区:安徽、山东等省份。

食用类别及方法: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煲汤、泡茶、传统方式泡酒等。

安全限量值(mg/kg) : 铅(Pb)≤1.0, 镉(Cd)≤0.5, 砷(As)≤1.0, 汞(Hg)≤0.1。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7.山茱萸

来源: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山茱萸科植物山茱萸(Cornus officinalis Sieb. et Zucc.)的干燥成熟果肉。

有食用历史的地区:陕西、河南等省份。

食用类别及方法:食品原料,主要用于煲汤、入菜、传统方式制作果酒、果汁、蜜饯果脯等。

安全限量值(mg/kg) : 铅(Pb)≤1.0, 镉(Cd)≤0.1, 砷(As)≤0.5, 汞(Hg)≤0.1。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8.天麻

来源: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兰科植物天麻(Gastrodia elata Bl.)的干燥块茎。

有食用历史的地区:贵州、云南等省份。

食用类别及方法:食品原料,主要用于炖肉、入菜、火锅等。

安全限量值(mg/kg) : 铅(Pb)≤1.0, 镉(Cd)≤1.0, 砷(As)≤0.5, 汞(Hg)≤0.05, 二氧化硫(SO2)≤400。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过敏体质人群不宜食用。

9.杜仲叶

来源: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杜仲科植物杜仲(Eucommia ulmoides Oliv.)的干燥叶。

有食用历史的地区:湖南、河南等省份。。

食用类别及方法:食品原料,主要用于入菜、煮粥、泡茶、制作主食等。

安全限量值(mg/kg) : 铅(Pb)≤2.0, 镉(Cd)≤0.5, 砷(As)≤1.0, 汞(Hg)≤0.1。

其他: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本次党参等9种物质新增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完善了食药物质作为食品的安全指标,如铅、镉、砷、汞、二氧化硫分别按照国家标准 GB5009.12、GB5009.15、GB5009.11、GB5009.17、GB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农药限量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等。限量值基于干品确定,鲜品根据干品按水分进行折算。

三、当归等6种物质列入食药物质目录

在此之前公布的"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有6种物质为食药物质目录,具体公告如下:

2019年第8号公告,主要解读摘要如下:

1,来源: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均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在食药物质目录中所列的基源植物和食用部分与《中国药典》记载一致。

2,食用历史、食用方法:我国传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美国、欧盟、日本也将当归作为香辛料食用。我国传统将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且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

当归等6种物质具体的情形如下表:

截至目前,国家管理部门已公布了106种上述物质列入食药物质目录。这106种物质作为食药物质使用,遵循以下要求:

1.作为普通食品使用时,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部分物质,如地黄、西洋参、灵芝等,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传统方式通常指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普通食品中添加上述的106种食药物质,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

3.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照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以上内容摘自卫健委官网并由北京鑫金证梳理成文。

——如有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谢谢!

——本文转载自CFDA公众号。

来源:健康体育特搜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