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风“桦加沙”已逐渐远离珠海市,珠海市气象局定于9月24日20时将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降级。珠海市三防指挥部经会商研判决定,于9月24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有序解除“五停”(停工、停业、停市、停运、停课)措施。
9月24日17时前后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
在广东阳江市海陵岛沿海登陆
登陆时强度为台风级(13级)
中心最低气压955百帕
“桦加沙”顶峰时期强度一度超17级
到登陆时强度减弱至13级
广东省气象台预计
“桦加沙”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
继续向偏西方向移动
强度继续逐渐减弱
“桦加沙”在广东阳江市海陵岛沿海登陆。梁文栋 摄
24日下午
珠海、惠州、佛山、中山
接连发布解除“五停”公告
珠海
台风“桦加沙”已逐渐远离珠海市,珠海市气象局定于9月24日20时将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降级。珠海市三防指挥部经会商研判决定,于9月24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有序解除“五停”(停工、停业、停市、停运、停课)措施。
惠州
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惠州影响逐渐减弱,风险可控,惠州市三防指挥部于9月24日18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并于24日18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详情 >>
佛山
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通知,鉴于第18号台风“桦加沙”已在阳江登陆,对佛山影响趋于减弱,经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20时起解除“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渔业船舶、水上施工、高空作业暂不恢复作业,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中山
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通知,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9时起有序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恢复生产生活。详情>>
截至目前,潮州、汕尾、深圳、揭阳、广州、东莞、珠海、惠州、佛山、中山等地,已相继宣布解除“五停”措施。持续更新>>
25日零时起
广东多条线路列车逐步恢复开行
为保障旅客出行需求,国铁广州局在检查各种设备及线路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明日计划分时段逐步恢复列车开行。具体安排如下:
自25日零时起,京广高铁、南广高铁、贵广高铁、广深港高铁、京港高铁、甬广高铁、杭深高铁、梅汕高铁、龙龙高铁、广深城际、穗深城际以及京九铁路、京广铁路等线路列车,将逐步恢复开行;自25日8时起,广珠城际、珠机城际列车逐步恢复开行;自25日17时起,江湛高铁、广茂铁路列车逐步恢复开行;自24日14时起,海南环岛高铁全线停运,计划25日11时起逐步恢复开行。铁路部门提示:请广大旅客们密切关注铁路12306网站、12306APP及铁路部门公告,及时掌握列车开行信息,合理安排出行。
广深高速、南沙大桥、虎门大桥
解除交通管制
记者从广东交通集团获悉,截至目前,台风“桦加沙”对广深高速、南沙大桥、虎门大桥的影响已明显减弱。经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广深高速东莞段、深圳段,南沙大桥于9月24日17时解除交通管制,恢复正常通行;虎门大桥于9月24日17时10分解除交通管制,恢复正常通行,南沙停车区及加油站的基本服务功能同步恢复。
广深高速路政员清理倒伏树木。
温馨提示:气象信息显示,风速虽已减弱,但仍有较大降雨持续,请广大司乘密切留意新闻媒体发布的天气信息和指引,合理安排好出行计划。雨天路滑,行驶过程中请遵守交通规则,实时关注情报板、语音广播等信息提醒,安全驾驶。
广东水文升级发布洪水红色预警
广东省水文局于2025年9月24日升级发布石马河塘厦站、潭江干流(开平段)洪水红色预警。请沿河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及时做好防御及避险减灾工作。
防御指引:
1.截至17时30分,广东省有2个洪水红色预警、2个洪水橙色预警、2个洪水黄色预警、8个洪水蓝色预警正在生效,请社会公众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和省水文局最新的水情预警信息。
2.停止受影响河段与防汛无关的水上生产、娱乐活动。
3.做好沿河低洼地区群众和物资转移工作。
台风登陆≠危险解除
仍需继续加强防范!
新闻多看点
9月23日
广东防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
并发布紧急动员令
提醒公众做好台风防御准备
不少人关心
超强台风期间员工是否可以不上班?
企业安排上班是否涉嫌违法?
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如果三防指挥部要求在应急响应期间全市范围内实行“四停”(停工、停业、停市、停课),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规定。
如用人单位仍然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退,属于典型的违法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申请支付赔偿金。
发布台风红色预警后
老板却不同意停工,该如何处理?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受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受影响的程度和应急预案,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一项或者多项必要措施。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上述措施。
第六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停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上下班途中遭遇台风受伤或死亡
属于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规定主要是考虑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而作出的特殊规定。
而对于上下班途中因台风吹倒、摔倒等发生伤亡的,因为并非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损害,暂无法律依据作为参考,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按意外事故处理。
台风预警生效因而放假
工资会被扣除吗?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因台风导致的停工时长符合该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当日工资。
来源:掌握滨州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