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谈这个严肃的话题之前,先看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含港澳台)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AIDS患者1355017例 ,报告死亡491437例。仅仅一年,新增感染者数量就如此惊人,艾滋病的
在谈这个严肃的话题之前,先看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含港澳台)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AIDS患者1355017例 ,报告死亡491437例。仅仅一年,新增感染者数量就如此惊人,艾滋病的传播态势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
艾滋病是一种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由人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主要通过性接触、血液及母婴传播。关键是,它目前不可治愈,患者需终身服药控制病情。一旦感染,不仅个人生活被彻底颠覆,生命也时刻受到威胁。
现在问题来了,艾滋病患者的病情到底该不该隐瞒?我坚决认为不该隐瞒!必须公开艾滋病患者的情况,原因有以下几点:
- 健康人安全无法保障:健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可能被艾滋病患者传染。艾滋病病毒主要存在于患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中 ,传播途径多样。性接触是最常见的传播方式,艾滋病病毒可以通过性交在男女之间和男男之间传播,性伴侣越多,感染危险性越大;血液传播也是感染最直接的途径,像输入被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液制品、共用注射器吸毒、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手术器械等都可能感染;母婴传播则是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时,把病毒传染给婴幼儿。当我们不知道谁是艾滋病患者时,这些传播风险根本防不胜防。
- 恶意传播行为频发:近年来,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例屡见不鲜。新疆的麦某早在2011年就确诊艾滋病,却在2020 - 2022年间,故意隐瞒病情和米某发生30多次无保护性关系,手机里存着疾控中心“必须告知性伴侣”的提醒,还故意删了不转发。还有四川的周天武,隐瞒病情传染女友,被判了5年。这些恶意传播的人,给他人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如果不公开艾滋病患者的信息,怎么阻止这类恶意传播行为?难道要让更多无辜的人受害?
- 违背公平原则:保护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固然重要,但不能以牺牲健康人的生命健康权为代价。当艾滋病患者隐瞒病情,与他人交往并导致传染时,被感染者何罪之有?他们的健康和未来就这样被轻易毁掉。从公平的角度讲,必须让大家知道谁是艾滋病患者,这样才能在交往中有意识地保护自己,避免被传染。
可能有人会说,公开艾滋病患者信息会侵犯他们的隐私,对他们造成歧视。但我想说,保护患者隐私和保障公众安全要找到平衡。可以采取一些相对温和的方式公开,比如只在必要的范围内公开,像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医疗机构等。而且,对艾滋病患者的保护,应该建立在保证其不传染他人的基础上。
为了有效预防艾滋病传播,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 赋予艾滋病患者特殊标识:比如给他们一个红色的安全码,在与他人恋爱、发生性接触等可能传播病毒的场景下,必须出示。这样既保护了患者隐私,又能让对方提前知晓风险,采取防护措施。
- 加强对恶意传播行为的惩处:对于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患者,最低判10年刑期。法律必须起到威慑作用,让他们不敢轻易恶意传播病毒。
- 强制公开婚检结果:结婚双方有权知道婚检结果,这是对彼此负责。如果一方有意隐瞒艾滋病病情,那对另一方就是致命打击。现在很多人因为信任对方,不去了解婚检结果,导致被传染的悲剧发生。
- 明确艾滋病患者五不保密原则:对配偶或性伴不能保密,他们有知情权,要采取防范措施;对家人不能保密,防止家内传染;对医师不能保密,方便医师酌情用药;对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不能保密,便于随访和治疗;对民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不能保密,方便申请相关待遇。
艾滋病的传播已经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如果还继续隐瞒艾滋病患者的病情,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人受到伤害。为了大多数人的健康和安全,必须公开艾滋病患者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艾滋病传播,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权。
来源:淋燊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