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卖小视频赚10块,被判10个月!网友:这“买卖”血亏到家了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24 17:17 1

摘要:吉林长春的王某因找不到工作,在聊天群兜售48个淫秽小视频,仅赚10元,却被法院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不少网友调侃“这钱赚得太亏”,但从法律角度看,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量刑并非按“1元1个月”计算,而是根据视频数量、犯罪情节等依法判定,这一案例也

吉林长春的王某因找不到工作,在聊天群兜售48个淫秽小视频,仅赚10元,却被法院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不少网友调侃“这钱赚得太亏”,但从法律角度看,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量刑并非按“1元1个月”计算,而是根据视频数量、犯罪情节等依法判定,这一案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法律红线绝不能碰。

一、10块钱换10个月!这离谱事儿到底咋发生的?

85年出生的王某,只有初中学历,因为学历低,找工作一直不顺利,眼看没收入,他急得团团转,最后竟打起了自己“珍藏”小视频的主意。

他加了不少聊天群,在群里吆喝着卖自己收藏的小视频,本以为能赚点零花钱,结果折腾半天,只有一个叫迟某的人买。迟某一共买了49个视频,只给了王某10块钱——平均下来,一个视频连3毛钱都不到。

可王某还没把这10块钱捂热,警察就找上了门。经过鉴定,他卖的49个视频里,有48个是淫秽视频,王某直接被抓,最后法院一判:10个月有期徒刑。

王某当时就懵了,自己就赚了10块钱,怎么就成了罪犯?网友们也炸了锅,有人说“这是我见过最亏的买卖,10块钱换10个月牢饭,血亏!”;也有人感慨“学历低找工作难能理解,但也不能干违法的事啊,这代价也太大了”;还有人疑惑“就10块钱,判这么久,是不是太严了?”

二、别觉得“赚得少就没事”!法律早有明确规定

很多人跟王某一样,觉得“我就赚了点小钱,不算啥大事”,但法律可不管你赚多赚少,只要触碰到红线,该罚就罚,该判就判。

1. 卖淫秽小视频,不管赚多少,都可能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这里的关键是“以牟利为目的”和“传播淫秽物品”,跟你赚多少钱没关系。王某主观上就是想靠卖视频赚钱,客观上又确实卖了48个淫秽视频,不管这10块钱赚得多少,都满足“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条件。

而且最高法、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说了,利用互联网、聊天群这些平台,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不管获利金额多少,只要实施了行为就可能定罪。别再抱“赚得少就没人管”的侥幸,法律可不看你赚了10块还是10万。

2. 10个月刑期,不是按“1元1个月”算的

有人觉得“10块钱判10个月,这不就是1元换1个月吗?”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法院量刑看的是“犯罪情节”,不是“赚钱多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只要数量达到20个以上,就够得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定罪标准。王某卖了48个,快到定罪标准的2.5倍,属于“情节一般”,对应的量刑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再加上王某没有自首、立功这些能从轻处罚的情节,也不是未遂(交易已经完成,是犯罪既遂),法院综合考虑后判他10个月,完全符合《刑法》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罪行越重,刑罚越重,跟赚多少钱没有直接挂钩。

三、这事儿最该警醒的:再难也别碰法律红线

王某的遭遇确实让人唏嘘,学历低找工作难,生活压力大,这些都是现实问题,但再难也不能走歪路。

他可能觉得“卖几个小视频而已,又没害人”,却不知道传播淫秽物品会污染社会风气,尤其是如果这些视频流传到未成年人手里,危害更大。法律打击这类行为,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更多人的利益。

而且从个人角度说,10个月的刑期,会留下案底,以后找工作、考驾照,甚至孩子考公、参军,都可能受影响。为了10块钱,把自己和家人的未来都搭进去,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现实里,还有人跟王某一样,为了赚点快钱,干起传播淫秽信息、倒卖个人信息的勾当,最后都付出了惨痛代价。记住:赚钱的路有很多,但违法的路一条都不能走,一旦踏进去,后悔都来不及。

王某用“10块钱换10个月刑期”的代价,给所有人上了一课:法律红线碰不得,哪怕看似“小事”、赚得很少,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那么,你觉得法院对王某的判决合理吗?如果身边有人因为找工作难,想干“赚快钱”的偏门,你会怎么提醒他?

来源:一丝不苟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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