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韩两国和中国同处“东亚文化圈”,具有经济发达、对中国文化接受程度较高、游戏市场广阔和玩家付费意愿较强的特点。正因如此,日韩两国已成为中国游戏厂商出海的“重要阵地”。《2024年中国游戏出海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中国游戏在日韩两国市场的出海收入占比分别为17.3
作者 | 罗思(Rouse)研究中心
日韩两国是游戏厂商出海的重要阵地,但近年来对虚假“开箱”宣传的监管趋于严格。
日韩两国和中国同处“东亚文化圈”,具有经济发达、对中国文化接受程度较高、游戏市场广阔和玩家付费意愿较强的特点。正因如此,日韩两国已成为中国游戏厂商出海的“重要阵地”。《2024年中国游戏出海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中国游戏在日韩两国市场的出海收入占比分别为17.32%和8.89%,分列第二和第三位,仅次于美国。[1]
中国游戏厂商出海日韩的代表作品中,不乏部分包含抽卡、开箱机制的“顶流”RPG游戏。抽卡、开箱机制确实可以提高玩家的游戏参与度和消费意愿,但游戏公司如果拒绝或“不真实地”向玩家公示抽卡、开箱时可能获得的道具类型及对应概率,将损害玩家的权益。与英美对“抽卡”概率公示的监管仍处在“探索阶段”相比,日韩两国针对抽卡、开箱概率公示的立法与执法起步更早,且近年来监管力度明显趋向严格,重大处罚时有出现。
具体来看,日韩两国在消费者保护领域《景品表示法》(日本)与《游戏产业振兴法》(韩国)采取了相似的监管立场,即均认定虚假公示抽卡、开箱概率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性诱导交易”或“误导性描述”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近年来,两国的消费者保护监管机构也都曾对本国游戏公司虚假公示开箱概率的行为分别作出高额罚款。基于此,我们将在下文详细介绍日韩两国针对抽卡、开箱机制概率公示的监管规定、处罚案例和对应合规建议。
韩国:已制定特别立法强制要求真实公示游戏内“随机型道具”的获取概率
法规政策
2023年3月,韩国国会修订通过关于《游戏产业振兴法》的《修正案(2023)》,该《修正案》已经于2024年3月22日生效。《修正案(2023)》[2]新增游戏内随机型道具概率强制公示义务,要求游戏厂商必须在游戏中、官方网站、广告和宣传材料中明确向玩家公示其可能获得的随机型道具的种类及其对应概率信息,未能履行概率公示义务或虚假公示概率信息的游戏厂商实体或人员可被处以不超过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或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024年12月31日,韩国国会再次通过关于《游戏产业振兴法》的《修正案(2024)》,对游戏厂商违反概率公示义务的诉讼程序作出新规定。在证明责任承担方面,《修正案(2024)》指出,如果游戏厂商因违反概率公示义务被起诉,其需要诉讼中在证明自身不存在主观过错,才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修正案(2024)》还规定,如果游戏厂商明显故意违反概率公示义务,或因违反概率公示义务而导致大量用户受到损害的,法院有权对该违规行为作出最高三倍的惩罚性赔偿。《修正案(2024)》将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3]
同时,韩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也对虚假公示游戏内“随机型道具”的获取概率作出了“兜底规定”,即电子商务经营者(包含网络游戏厂商)不得“以虚假、夸大事实或欺诈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4]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有权根据该法案向违规厂商发出整改令或处以罚款。
执法与处罚案例
执法方面,韩国游戏产业的监管执法机构主要包括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MCST)和KFTC。实际上,在《修正案(2023)》生效前,KFTC便已经在处罚虚假“概率公示”领域“大杀四方”。例如在2024年1月,KFTC对某头部韩国游戏公司作出了高达11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80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是KFTC自《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生效以来开出的金额最高的罚单[5]。
具体到本案细节,KFTC在调查结果中称,2010年5月,该游戏公司在其运营的某游戏中上线了玩家需要充值付费才可以购买的“魔方”开箱道具,在开箱“魔方”后,玩家会随机获得属性不同的“战利品”。在“魔方”刚推出时,玩家获得不同属性“战利品”的概率一致。然而,自2010年9月起,该公司开始擅自“调低”受玩家欢迎的热门属性“战利品”的掉落概率;2011年8月,该公司进一步将部分热门属性“战利品”的掉落概率调至0%(即不会掉落),而在2011年8月发布的公告中,该公司却称“魔方的功能(开箱概率)‘和之前相同’,并没有任何变化”。[6]
图为被处罚公司售卖的两种“魔方”道具,售价分别为1200和2200韩元(约合人民币6元和11元)
图片来源: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
KFTC还指出,从2010年9月至2021年3月间,该游戏公司通过售卖“魔方”获得了大约55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7.5亿元)的收入,[7]但在此期间“从未向玩家告知开箱道具掉落概率已发生变化的事实”。甚至当玩家向《冒险岛》游戏客服询问道具掉落概率问题时,该公司指示客服需要在“在适当的时候再回复”,进一步隐瞒了“暗改”概率的事实。
最终,KFTC认定该公司在某游戏中暗改“魔方”的开箱道具掉落概率构成《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的“通过虚假或夸大事实、使用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结合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具有存在主观故意、持续时间长且受影响玩家范围广的特点,KFTC最终作出了前述的处罚决定。
同时,MCST也加快了执法“节奏”,2025年1月,MCST发布了首个针对违反随机型道具概率公示义务游戏公司的公开整改令,该整改令的惩戒对象是某中国游戏公司RoamerPlan,原因是该公司未能在旗下手游《메템사이코시스》中正确公示随机型道具的概率信息。MCST[8]要求该公司必须在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整改,否则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合规建议
近年来,韩国逐步加大对游戏厂商公示游戏内随机型道具概率的监管力度,《游戏产业振兴法》修正案强制要求游戏厂商公示随机道具获取概率,《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对虚假概率公示行为作出“兜底规定”。执法方面,KFTC和MCST作为主要执法机构,已对知名韩国游戏公司开出高额罚单。因此,游戏厂商在出海韩国时应特别注意履行真实公示游戏内随机道具概率的义务,不得擅自调整已披露的概率,同时应保留发放随机型道具奖励的详细后台记录,进而在诉讼中证明自身不存在“主观过错”。
日本:禁止诱导玩家多次抽卡合成新道具的“完全扭蛋”机制
法规政策
日本尚未就要求游戏厂商公示“抽卡/开宝箱”概率作出专门的强制性立法。不过,日本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法规《景品表示法》[9]禁止游戏厂商作出“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服务的内容产品误认”的行为,同时,日本消费者厅有权对违反该规定的厂商进行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这一“兜底规定”对虚假公示开箱概率的行为起到了规制作用。
禁止机制与处罚案例
1. 禁止“完全扭蛋”机制
“完全扭蛋”(Complete Gacha)机制是指玩家需要在付费进行多次抽卡,并集齐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道具后,再利用以上道具“合成”一件更加稀有的道具。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某游戏中的某个稀有角色需要由玩家集齐A、B和C三件道具并“合成”后才可获得,而玩家通过抽卡获得只是A、B和C三件道具的其中之一,而非该稀有角色本身,此时这种抽卡兑换机制便构成了“完全扭蛋”,这一机制的高度“随机型”使玩家不惜为获得集齐A、B、C三件道具后“合成”的稀有道具而大量进行现金充值,厂商因此“获利颇丰”。
然而,日本消费者厅认为,这一机制可能导致“煽动玩家的投机心理,导致玩家为了获得稀有物品而过度消费,甚至引发社会问题”。最终,日本消费者厅在2012年发布的官方通告[10]中明确禁止游戏厂商在“抽卡/开宝箱”中使用“完全扭蛋”机制。
图为日本消费者厅公布的“完全扭蛋”示例—"Bingo Gacha"
图片来源:日本消费者厅
2. 对虚假公示概率作出处罚
除禁止“完全扭蛋”机制外,针对游戏厂商虚假披露概率的问题,日本消费者厅也曾根据《景品表示法》作出过处罚案例。2018年3月,日本消费者厅认为本土游戏Z在其宣发活动中,通过直播等渠道宣称玩家可以在使用10颗“魔法石”(即游戏内充值货币)后进行一次“抽卡”,“抽卡”后将随机获得13名限定角色中的一位,且这些限定角色100%可以实现“究极进化”(即超越普通进化的高稀有度形态)。然而,日本消费者厅在调查后发现,在游戏内实际仅有 2 名角色支持“究极进化”,其余 11 名仅可以实现“普通进化”。
日本消费者厅认为,《游戏Z》的运营商在宣传中对玩家付费“抽卡”后可获得的角色属性作出了“误导性描述”,导致玩家误认为抽卡后可获得的游戏角色属性明显优于抽卡后玩家实际可获得角色的属性,违反了《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1款规定的“优良误认”[11]条款。最终,日本消费者厅对《游戏Z》的运营商作出了罚款50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39万元)的行政处罚。[12]
合规建议
游戏厂商出海日本时应特别注意抽卡机制的设定,避免出现需要合成其他道具才可以获得稀有道具的“完全扭蛋”玩法。同时,鉴于日本消费者厅曾对虚假公示概率的行为处以高额罚款,建议厂商在公示抽卡概率的同时,应避免在涉及抽卡的宣发物料中出现夸大或误导玩家可能获得“属性更高”角色的宣传描述。
总结
综上所述,韩国主要通过《游戏产业振兴法》的特别立法和两次修法强制要求游戏公司公示“抽卡”随机道具获取概率,同时引入“游戏公司承担无过错举证责任”和“三倍惩罚性赔偿”的新规;日本则着重监管对玩家吸引力更强且涉及随机道具合成的“完全扭蛋”机制,并已通过官方通知禁止游戏公司在游戏中采用该机制来吸引玩家“过度开箱”。
然而,鉴于日韩两国均在消费者保护领域的法规中对虚假公示游戏内“随机型道具”的获取概率作出了“兜底规定”,且现有处罚案例的罚款金额相当高昂,出海游戏厂商在进军日韩市场时应制定差异化合规策略:在进军韩国市场应着重注意抽卡、开箱概率公示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同时确保随机型道具发放数据可追溯性;布局日本市场时则需优先审查开箱的机制设计,避免触及“完全扭蛋”的监管红线,同时注意涉及开箱的宣发物料审核,避免因“误导性描述”而受到处罚。
注释(上下滑动阅览)
【1】数据来源:《2024年中国游戏出海研究报告》https://www.nppa.gov.cn/xxfb/ywdt/202412/t20241216_877441.html
【2】韩国《游戏产业振兴法》第33条第2款
【3】https://biz.chosun.com/en/en-it/2025/01/02/V62XVVEBGFEU7HLPLYHTKL33DU/
【4】韩国《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第21条第1款
【5】https://www.kedglobal.com/korean-games/newsView/ked202401030012
【6】https://www.ftc.go.kr/www/selectBbsNttView.do?pageUnit=10&pageIndex=1&searchCnd=all&key=12&bordCd=3&searchCtgry=01,02&searchPd=2024.01.03%20~%202024.01.06&nttSn=43212
【7】https://www2.korea.kr/news/policyNewsView.do?newsId=156609050
【8】https://mcst.go.kr/kor/s_notice/notice/noticeView.jsp?pSeq=18427&pMenuCD=0301000000&pCurrentPage=2&pFlagJob=N&pCntPerPage=10&pTypeDept=&pSearchType=01&pSearchWord=
【9】日本《不当景品類及び不当表示防止法》 第5条
【10】https://www.caa.go.jp/policies/policy/representation/fair_labeling/guideline/pdf/120702premiums_1.pdf
【11】日本《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1款,“优良误认”指指商家通过夸大或虚假的方式,呈现其产品或服务比实际更优质或更有效的信息,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12】https://www.caa.go.jp/policies/policy/representation/fair_labeling/pdf/fair_labeling_180423_0001.pdf
作者:罗思(Rouse)研究中心
编辑:Sharon
来源:知产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