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0元诉讼费卡了3年!胜诉企业维权凭啥不退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9-23 21:18 1

摘要:“赢了官司却拿不回垫付的诉讼费,这道理说不通啊!”站在成都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四川某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某嘉文化”)负责人李女士手里攥着两份盖有法院公章的判决书,语气里满是无奈。

赢了官司倒贴钱?从遂宁到成都一场胜诉案的3年退费拉锯 9300元为何成了“烫手山芋”?

“赢了官司却拿不回垫付的诉讼费,这道理说不通啊!”站在成都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四川某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某嘉文化”)负责人李女士手里攥着两份盖有法院公章的判决书,语气里满是无奈。

这份跨越三年的退费纠纷,让一场早已尘埃落定的胜诉案,成了企业心头难解的疙瘩。

时间倒回2019年,四川某嘉文化因合同纠纷将遂宁市某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某尚餐饮”)告上法庭,案号为(2019)川0903民初2904号。经过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四川某嘉文化公司胜诉,法院判决某尚餐饮承担案件受理费,而某嘉文化此前垫付的9300元诉讼费,本应在案件审结后退还。

可判决生效不久,某尚餐饮不服结果,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号(2020)川09民终481号。

“当时我们心里也没底,但证据充分,想着二审肯定能维持原判。”李女士回忆,那段时间公司法务频繁往返遂宁与成都,光是整理上诉材料就熬了好几个通宵。

2020年底,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李女士特意让财务预留了退款账户,等着法院把9300元诉讼费退回来。

可退款的消息没等来,公司却先遇到了“搬家难题”。

2021年,因业务扩张,嘉欣文化决定从遂宁迁至成都,办公地址的变更让公司银行账户也随之调整。

“当时忙着办理工商变更、社保转移,加上财务人员离职交接,诉讼费退费的事就暂时搁置了。”李女士说,她原本以为只要拿着判决书,随时去法院申请都能顺利退费,可没想到这个“暂时”,竟成了后续纠纷的开端。

2024年初,公司业务步入正轨,李女士委托律师前往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申请退还93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

可船山区法院工作人员的答复,让她当场愣住:“现在按执行标准,执行案件或调解案件不予退费,你们这个案子不符合退费条件。”

“我们既没有申请执行,也没有达成调解,二审明明维持了一审判决,怎么就不符合条件了?”李女士急忙让律师出示两份判决书,反复强调案件是“判决生效”,而非“执行或调解”。

但工作人员坚持称,按照当前法院内部执行标准,超过一定期限未申请退费的案件,一律按执行案件处理,不予退还诉讼费。

这个答复让李女士既气愤又不解:“国家政策讲究‘法不溯及既往’,我们的案子2020年就终审结案了,当时的退费规定明明是‘胜诉方垫付的诉讼费可申请退还’,怎么现在用新规定卡我们?”为了弄清情况,她又多次联系船山区法院立案庭、财务室,甚至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但得到的答复始终大同小异——“按现有标准执行,无法退费”。

9300元对一家文化公司来说,不算一笔巨款,但这场“胜诉却退费无门”的遭遇,让李女士心里堵得慌。

“我们花了近一年时间打官司,赢了官司却要自己承担诉讼费,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是对法律公平性的质疑。”她翻出手机里保存的聊天记录,2020年二审结束后,她曾咨询过船山区法院工作人员,对方明确表示“随时可凭判决书申请退费”,可如今却换了一套说法。

如今,李女士已经让律师准备材料,打算向船山区法院提交书面异议,要求按案件审结时的规定退还诉讼费。

“就算最后拿不回这笔钱,我也要弄明白,为什么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会因为‘执行标准变更’而受损?”她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语气坚定地说,这场“退费维权”,她会一直走下去,不为9300元,只为讨一个合理的说法。(吕涛 文林 文/图)

来源:神秘案件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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