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网上吵翻了天,就因为罗永浩在直播间怼了杨坤一句,说“体面的艺人都不好意思告”,这话一出来,跟扔了个炸雷似的,把杨坤起诉网红“四川芬达”的事儿推到了风口浪尖。
最近网上吵翻了天,就因为罗永浩在直播间怼了杨坤一句,说“体面的艺人都不好意思告”,这话一出来,跟扔了个炸雷似的,把杨坤起诉网红“四川芬达”的事儿推到了风口浪尖。
要说这事儿的由头,还得从“四川芬达”说起。这伙人在短视频平台上专搞模仿,尤其爱模仿杨坤,一开始可能就是图个乐子,可后来越演越出格,模仿里带着不少调侃甚至有点侮辱的意思,杨坤团队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想着用法律维权。结果罗永浩在直播里瞧见这事儿,不乐意了,他觉得杨坤这点事儿就起诉,太小题大做,还吐槽杨坤“没红过”,意思是当红的哪会这么经不起“折腾”。就这么着,两边的支持者吵开了锅。
支持罗永浩的人觉得,网红搞模仿不就是为了逗大家一乐吗?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肚量得大点儿,别这么较真。在他们眼里,网红圈就兴这个模仿的调调,只要不是故意坏人家名声,就该多担待担待。可更多人站杨坤这边,他们说,模仿归模仿,要是变成丑化、侮辱人,那可就越过界了。“四川芬达”收到平台说他们侵权的警告后,不光不改,还变本加厉,把自己被起诉说成是“被欺负的弱者”,借着这事儿蹭流量、涨粉丝,这行为不光缺德,简直是踩着法律底线在蹦跶。
从法律上讲,《民法典》里早有规定,谁都不能用侮辱、诽谤那套损害别人名誉。“四川芬达”的视频就算没明着说杨坤,但只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暗讽他,还带侮辱性,那就是侵权,杨坤告他们,法律上站得住脚。
其实这种网红和明星闹纠纷的事儿,以前也不是没有。短视频火了之后,网红多如牛毛,为了吸引人眼球,啥招都敢使,有时候就忘了规矩,没把别人的权益当回事。可明星呢,虽说名气大、挣钱多,但名声和形象就是他们的饭碗,被人这么糟践,肯定不能忍,对侵权行为零容忍也能理解。
这事儿也让大伙儿琢磨起网络上的模仿风气。模仿这事儿,本来是很正常的,谁不是学着别人慢慢成长的?可到了网上,有些就变味了。有的网红打着模仿的旗号,净搞些低俗、恶搞的东西,甚至故意侮辱人,这不光毁了被模仿的人,也把网络环境搞得乌烟瘴气。所以啊,得把这模仿的边界划清楚,让它变成好事儿,既能让网红有口饭吃,也得保护好人家明星的合法权益。
罗永浩怼杨坤这事儿,看着是俩人吵了几句嘴,其实背后牵扯着网络上的规矩、法律上的权益,还有现在的文化风气这些事儿。真心希望经过这事儿,不管是网红、明星,还是咱们这些看热闹的网友,都能守点规矩,一起把网络空间弄得干净、和谐点。
最后,再次强调本文是基于公开信息合理创作,不涉及视频具体内容,希望大家能尊重明星家庭隐私,理性看待娱乐报道,将更多的目光聚焦于他们的作品本身,去发现和欣赏他们在艺术领域所展现出的才华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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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煊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