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高校图书馆作为知识传播与学术服务的核心载体,数字化建设已成为提升服务效能、满足师生多元化需求的关键驱动力。然而,数字化建设涉及的资源采集、加工、传播与利用等环节,始终绕不开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关键议题。若忽视知识产权边界,不仅可能引发法律
□ 王丽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高校图书馆作为知识传播与学术服务的核心载体,数字化建设已成为提升服务效能、满足师生多元化需求的关键驱动力。然而,数字化建设涉及的资源采集、加工、传播与利用等环节,始终绕不开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关键议题。若忽视知识产权边界,不仅可能引发法律纠纷,更会阻碍数字化建设的可持续推进。高校图书馆需从数字化资源建设、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应用规范及管理体系四个维度,构建知识产权系统化保护路径,在保障版权人合法权益与满足师生需求间取得平衡。
明确版权边界 规避源头风险
明确版权边界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道防线”,其核心在于明确数字化建设过程中资源采集、加工的版权归属,尽可能避免源头侵权。当前,部分高校图书馆在馆藏资源建设中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对外购数据库版权权限理解存在偏差,二是对特色馆藏数字化缺乏合规意识。
外购数据库方面,图书馆虽通过采购获得使用权,但部分馆员与师生混淆“使用权”与“所有权”,存在擅自下载、汇编并二次传播的行为。对此,图书馆需制定版权管理制度,建立“版权协议台账”,明确授权范围,并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师生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保护意识。同时,利用技术手段监控数据库使用,制止违规行为。
特色馆藏数字化需审慎推进。对版权保护期届满的公有领域资源,图书馆对通过创造性劳动形成的具有独创性的“衍生作品”,享有著作权;对尚在保护期的资源,则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原则及授权机制。
平衡使用需求 规范传播边界
图书馆既是知识的守护者,又是传播者。数字化服务使图书馆从“文献借阅”转向“知识服务”,通过远程访问、文献传递等方式为读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也加剧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使数字化侵权在远程异地无声中传播。
数字资源远程访问的风险主要源于权限管控不严。高校在数字资源建设中由于技术等原因,未严格限制权限,校外人员通过“共享账号”“代理服务器”等方式非法访问,授权使用范围无法保障,一些高校因资源恶意下载被数据库服务商起诉,支付高额赔偿金且暂停部分服务。对此,高校图书馆需加强技术保护手段,采用校园统一身份认证(SSO)、IP绑定、动态验证码等技术,逐步实现“多层级权限管控”,最大限度降低网络传播途径下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文献传递服务在促进知识传播的同时,长期面临“合理使用”与侵权认定的困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图书馆可为科研教学复制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少量”在工作实践中界定不清。图书馆需制定《文献传递版权管理细则》,明确法定许可权限及量化标准。
防范技术滥用 保护版权权益
技术是数字化建设的核心支撑,但滥用可能沦为侵权工具。在图书馆日常工作中,扫描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均存在风险,需结合技术规范与法律约束防范。
扫描技术滥用是常见问题。在图书馆资源扩充中,会有未经授权而大规模扫描纸质文献形成“影子数字馆藏”的行为,导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复制”的规定。图书馆需建立“扫描前版权审核机制”,对版权保护期满、已获得授权或符合“合理使用”的文献进行扫描;同时,采取“数字水印”嵌入标识等技术保护措施保障权利人权益的同时,实现资源共享与传播利用。
随着生成式AI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应用,“训练数据版权”与“生成内容版权”问题日益凸显。图书馆在开发AI检索系统时,若使用未授权文献数据进行模型训练,可能导致AI生成内容与原文献构成“实质性相似”,从而引发著作权侵权纠纷。为规避侵权风险,图书馆可以优先选用“开源数据”或已授权数据作为训练素材,与服务商签订版权协议及增设免责条款。
完善制度保障 强化责任意识
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需从制度、人员、监督构建起“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确保知识产权保护融入数字化建设全流程。
在制度层面,图书馆应通过制定相关数字化资源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系统化规范版权管理,明确采编部门审查数据库版权协议、技术部门登记拟数字化文献版权双重机制,同时建立“知识产权应急处理机制”,实现纠纷发生时快速应对;将协同机制纳入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在人员层面,图书馆应构建培训宣传机制,强化馆员版权实务能力。一方面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学习,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提升馆员知识产权素养;同时借助版权手册,以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向师生普及知识产权理论,增强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在监督层面,图书馆应建立“内外结合”机制。内部成立监督小组,定期检查资源建设、服务、技术应用合规性;外部主动接受著作权人、数据库服务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监督,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版权管理工作规范有效。
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是推动教育信息化与学术创新的重要举措,知识产权保护是其行稳致远的关键。图书馆需坚持“合规优先、平衡发展”的原则,从上述四个维度构建保护路径,实现数字化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为科研教学提供优质合规的知识服务。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院)
来源:甘肃经济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