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刘曾在父亲去世时向其他姐弟口头表示“遗产我一分不要”。之后当他得知弟弟打算变卖祖宅时又反悔,诉至法院主张参与继承。口头放弃继承还能反悔吗?
大刘曾在父亲去世时向其他姐弟口头表示“遗产我一分不要”。之后当他得知弟弟打算变卖祖宅时又反悔,诉至法院主张参与继承。口头放弃继承还能反悔吗?
——大林仅以口头表示,不能视为放弃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放弃继承涉及到继承人的重大利益,应当以明示方式作出。本案中,大刘未就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作出过正式书面表示,不应视为其放弃继承权。对于父亲名下的遗产,大刘仍有权继承。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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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