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金新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7923
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年08月12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09月22日
5、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1,163.00万份,行权价格为3.93元/股;
6、股票期权授予人数:26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工作,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09月22日,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1,163.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5年07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0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5年0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4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5年07月26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07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5年08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2025年08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5年08月12日。
2、行权价格:3.93元/股。
3、授予数量:1,163.00万份。
4、股份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5、授予人数:26人。
6、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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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7、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8、等待期:
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9、行权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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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者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如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发生变化,继续执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可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某一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取消行权或者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1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考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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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归母扣非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依据。其中“归母扣非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
2、上述考核不构成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的实质预测与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各行权期内,因公司层面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1、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包括个人层面考核,按公司(含子公司)现行规定组织实施,各行权期内,满足公司层面考核的,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因个人层面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简称:金新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7923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09月22日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公司于授予日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2、可行权日前
公司于可行权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和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将取得激励对象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及/或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可按规定行权,公司结转可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激励对象获授的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相应冲减成本及/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可行权日后,公司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及/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进行调整。
(二)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有关参数取值如下:
1、标的股价:4.20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至各行权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8.56%、25.08%、22.36%(深证综指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36%、1.41%、1.43%(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1.19%(公司所属申万行业“农林牧渔一饲料”股息率)。
(三)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163.00万份,产生的激励成本将根据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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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预计结果不代表实际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有关,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2、以上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以上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08月12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上市日:2025年09月25日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2,308.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为154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09月25日,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2,3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股份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2、授予日:2025年08月12日。
3、授予价格:1.97元/股。
4、授予数量:2,308.00万股。
5、股份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6、授予人数:154人。
7、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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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者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9、限售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10、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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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解除限售。
各解除限售期内,当期可解除限售但未解除限售或者未满足当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利息。
如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发生变化,继续执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可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某一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或者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利息。
1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考核,具体如下:
■
各解除限售期内,因公司层面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利息。
1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个人层面考核,按公司(含子公司)现行规定组织实施,各解除限售期内,满足公司层面考核的,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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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因个人层面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利息。
13、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320.00万股,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将该等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628.00万股变更为2,308.0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56人变更为154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09.00万股变更为529.0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0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8-13号),认为:截至2025年09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肆仟伍佰肆拾陆万柒仟陆佰元(¥45,467,600.00)。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金额与股本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由此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23,08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2,387,600.00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08月12日,上市日期为2025年09月25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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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七、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364元/股。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九、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十、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公司于授予日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授予情况,分别确认“银行存款”“股本”和“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同时,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分别确认“其他应付款”和“库存股”。
2、可解除限售日前
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限制性股票各期可解除限售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可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根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应结转“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金额;如果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被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减少所有者权益。
(二)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基于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差额确定。
公司已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08月12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4.20元/股,授予价格为1.97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5,146.84万元。
(三)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308.00万股,产生的激励成本将根据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
注:1、上述预计结果不代表实际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2、以上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22日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