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预计第18号台风“桦加沙”(超强台风级)趋向广东中西部沿岸,预计我市23日午后风雨逐渐加大,23日夜间到24日是风雨最强时段,致灾风险极高。
深圳地铁:将可能采取线路停运措施
9月22日,深圳地铁发布出行提醒。
根据@深圳天气 深圳气象台消息,预计第18号台风“桦加沙”(超强台风级)趋向广东中西部沿岸,预计我市23日午后风雨逐渐加大,23日夜间到24日是风雨最强时段,致灾风险极高。
受此次台风影响,深圳地铁将可能采取停运措施。目前各线路均正常运营,请密切留意深圳地铁官方微博、微信、车站广播、现场告示等多个渠道发布的地铁运营动态。
深圳机场:暂停航班运行
9月22日17时30分左右,深圳机场发布出行提示:
根据台风“桦加沙”影响评估,预计9月23日夜间至24日白天为台风对深圳机场运行影响最强时段。为确保航班运行和旅客出行安全,深圳机场将于9月23日20时起暂停航班运行,恢复运行时间将根据台风动态和影响情况而定,具体航班调整情况,请联系购票航空公司查询了解。
深圳机场将在24日台风影响减弱后,会同空管、航司及时评估适航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航班运行。具体恢复时间和机场最新运行动态,深圳机场将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请旅客朋友及时留意深圳机场、航司最新提示信息,并根据台风影响合理安排出行。
另外,受台风影响,深圳机场码头9月21日至9月25日所有船班停航。旅客可在港口发布有关停航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联系购票平台办理全额退票退款。
深圳游轮:全线停航
9月22日—9月25日,深圳国际邮轮母港航班全线停航。期间,深圳航运集团也将暂停深圳蛇口邮轮母港、深圳机场码头所有航线的运营。
梧桐山国家森林公园即刻起全面闭园,社会车辆预约入园服务暂停。盐田金色海岸码头所有航线航班9月22日08:00起临时停航,开航时间将根据台风情况另行公告。东涌沙滩、穿鼻岩景点及观光接驳车服务,于9月22日起临时关闭。
港珠澳大桥:主桥将临时封闭
9月22日,央视新闻从港珠澳大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受台风“桦加沙”影响,经粤港澳三地协商一致,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将自9月23日15时起暂停出境通关服务,大桥主桥将同步封闭。
解封时间将根据台风情况另行公告,请司机、旅客留意天气信息和有关交通提示,及时调整出行计划。
香港国际机场:将在台风期间保持开放
此前市场传言,受“桦加沙”影响,香港国际机场将自23日晚间起停止起降长达36个小时。
9月22日下午,香港机管局宣布,香港国际机场将在台风期间保持开放。
香港机管局机场服务总监杨达荣表示,目前正与民航处和航空公司紧密合作,确保在应对本次台风时,乘客的安全是首要考虑。根据目前的预测,预计明日(9月23日)下午六点后,航班的起降将大幅减少,之后只会有少量航班继续运营,而星期三(9月24日)全天的航班将受到较大影响。空管部门批准的少量起降时段,将供航空公司使用。
“在此期间,我们将在机场过渡层设立临时休息区,提供座椅、手机充电设施及一些基本物资,以便旅客在安全的情况下在候机楼内等待。同时,机场大部分餐饮和商店将在风暴期间正常营业,部分店铺将提供24小时服务。机场的旅客关怀团队也将派发水、饼干和毛毯等物资,照顾有需要的旅客。”杨达荣表示。
香港机管局特别提醒,若天文台发出8号风球信号时,前往机场的陆路交通将受到影响,部分巴士服务将陆续暂停。而机场快线的服务将在8号风球或更高的信号发出期间暂停。在风暴期间,预计将有超过1000名机场工作人员继续留守机场,香港国际机场将继续为市民提供服务。
香港天文台最新消息显示,按照现时预测,预计桦加沙会在今日横过吕宋海峡并进入南海北部。随着桦加沙靠近广东沿岸,香港风势将逐渐增强,天文台会在今晚9时40分改发三号强风信号。同时,天文台考虑在24日下午1时至4时改发八号烈风或暴风信号。
台风天哄抬物价,最高罚500万元
为保障极端天气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9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台风“桦加沙”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相关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经营者尤其是农贸市场、商超内蔬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自觉加强价格自律,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此外,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真实准确、货签对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市场经营者不得借台风影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囤积民生商品或物资。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方面提醒,将加强对台风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提请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湾区财经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