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法不责”,与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问题一样,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未成年人犯罪“法不责”,与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问题一样,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每天刷学习强国,今天学习时,收听辽宁交通广播时,听到一个案例,让人的心情沉重。
撰文/红尘禅语
某地一家手机店被盗窃了:
店内货柜子里的手机,被盗窃走了几十部……
店主无奈报警。
警方接警后,迅速出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你猜怎么样?作案的,竟然是一群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
事情到此,还不是最炸裂人眼球的。
警方抓捕了嫌疑人,但因为他们都是未成年人,不够判刑年龄,法律也奈何不了他们。
这些未成年人被警察“教育”了一番之后,又被放了……
警察抓到嫌疑人后,追回了几十部手机,但是,仍有近半数(40多部)手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追回。
这些丢失的手机,价值17万多元。
嫌疑人守口如瓶,那些被盗窃的手机不知去向,面对近18万元的损失,店主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后来,这位店主辗转联系到了几家有类似被盗窃手机情况的店家,彼此加了微信群1发现:
作案人,都是同一伙未成年人。
据悉,那些实施抢劫、盗窃的未成年人,是在网络上结识的,他们彼此实施抢劫等,均是在网上的“群”里发号施令的。
当笔者听到辽宁交通广播电台早间新闻主持人播报的这条新闻时,我的心情异常沉重。
这是一群在网络上结成“同盟”了的不良少年。
他们来自网络,在网上相互召集,正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犯罪。
亲们,您有没有感受到,这个案例让人细思极恐!
一群未满16岁的少年,在网上完成集结,并通过互联网完成“联系”,有计划地实施抢劫、盗窃……
这是什么性质的“小团体”?
明眼人一听描述,不难判断:
这是一群未满16岁的少年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的小团体。这,绝不是耸人听闻,也非杞人忧天。
因为他们是未年年人,所以,法律奈何不了他们。
但是,如果听之任之,任其“发展”、“壮大”,其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早晨着急很老伴儿一起下楼遛狗,赶时间,笔者就退出了学习强国里的收听,也不知道案子后续是否有新的进展。
但是,此案留给人的思考却是沉重的。
这样的案例,绝非孤立事件。
这些少年,一旦他们一次次作案之后,因为“未成年”而被一次次的“法不责”之后,这,会不会变成一种变相的“姑息”?
他们的“试错”和“沉默”成本太低了。
如果这些孩子,在社会上,以这种方式继续为非作歹下去,法律又奈何不了他们,接下来会怎样?真是细思极恐!
呼吁法律对类似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严惩,以儆效尤。
对这个问题,您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聊聊。
来源:红尘禅语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