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新发布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云南成效显著!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22 17:43 1

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的重要指示,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省委、省政府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着干、领着干、教着干,以上率下推动示范区建设,制定出台《

9月22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

举行云南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场,介绍“十四五”期间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赵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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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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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情牵挂云南各族人民,始终关心重视云南工作,3次考察云南并作重要讲话,4次回信、2次致贺信,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云南各族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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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的工作情况

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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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形成新格局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的重要指示,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省委、省政府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着干、领着干、教着干,以上率下推动示范区建设,制定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2份文件,省委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39个增加至46个,省对州(市)考评的示范区建设分值由3分增加至8分。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在云南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感恩总书记、感恩共产党已成为云南各族人民共同的心声。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取得新进展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指示,着力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十四五”以来,实施中华优秀文化项目1239个,编纂完成560万字的《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云南民族文化宫建成投入使用,常态化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实践展、中华文化认同主题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主题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列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政教育,建成304所铸牢教育示范学校,《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使用实现全省高校全覆盖。

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新成效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切实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争取国家层面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96亿元,圆满完成第4轮“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建成14个示范县、132个示范乡镇、1434个示范村(社区);省财政统筹资金3416.15亿元支持示范区建设,用于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实现了各民族在经济上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融为一体。2024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总量达1.33万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01元,分别比2021年增长24%和18%。

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取得新突破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好祖国西南大门,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的重要指示,创新推进边境幸福村建设。全省374个边境幸福村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全面启动升级版建设工作,30个边境旅游示范村试点建设成效明显,沿边产业园区、沿边城市带建设和腾冲市、景洪市2个“全国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成效显著,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列入全国第二批共同现代化试点。2024年沿边行政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88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038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口较2020年增加2.39万人,云南边境地区呈现出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的良好局面。2025年4月,全国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在腾冲市召开,对云南边境幸福村建设的成效和经验给予充分肯定。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呈现新气象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重要指示,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37个,数量居全国第2位。2024年云南48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数量居全国第1位。不断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丽江考察时,对各族人民“幸福安康、和和美美”的美好祝愿,制定出台《“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建设工作导则》,推进各族群众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5个方面的全方位互嵌,总的目标是3年打造1000个“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十四五”以来,组织各民族青少年交流活动347场次,参与人数达3.7万人,推出162条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路线,建成1000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在全国率先出台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文件,2024年云南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奖牌总数居全国第1位。

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重要指示,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十四五”以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修订37件自治条例和27件单行条例,废止14件单行条例,新制定10件单行条例。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综合运用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多种方式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构建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固的局面不断巩固。

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作出云南示范,让各族人民更加普遍、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们都有一个共同家园,就是中国;都有一个共同身份,就是中华民族;都有一个共同名字,就是中国人;都有一个共同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发布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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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

“十四五”以来,云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发展“三大经济”,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基础。2021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产业转型升级加快。

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烤烟、咖啡、坚果、鲜切花种植面积和产量全国第一,花卉交易量和交易额全国第一,赏云花、喝云茶、品云咖、吃云果成为国内消费新时尚。持续推进产业强省建设,促进民族地区合理配置资源要素、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绿色铝、硅光伏等产业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擦亮旅游金字招牌,生态旅游、候鸟旅居、休闲康养等业态迅速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走在全国前列,“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影响力不断提升。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8个民族自治州中有6个已通高铁或动车,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市)全部通高等级公路。民族自治地方公路通车里程21.4万公里。全省通航运营机场达15个,民族自治地方11个,占全省总数的73.34%。农村电网实现民族自治地方全覆盖,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通硬化路、通邮、通4G网络、通宽带网。各族群众跨区域流动条件更加便捷。

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腾冲市、景洪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一批“兴边富民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教育、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产业带动城镇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腾冲市连续5年入选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创新开展374个边境幸福村建设,2024年沿边行政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相关做法和经验被中央办公厅印发推广。

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

制定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累计投入后续帮扶资金超过62亿元,实施以奖代补、大型安置区水电费物管费减免补贴惠民政策,搬迁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加强安置区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安置区成为各族群众跨区域互嵌融居的典范。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三分之二以上的资金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中央直接投资32.5亿元,吸纳各族务工群众6万人参与务工,人均获取劳务报酬万元以上,促进各族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介绍一下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大力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如何有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推进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

强化政治引领与文化认同。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文旅发展全过程。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送戏下乡、展演进村等活动,让党的民族工作思想深入基层、深入人心。通过文艺创作,推出民族史诗话剧《澜沧水长》,展现26个民族代表歃血立誓、团结一心、永跟党走的坚定决心。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等文化品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1.5万场,惠及群众5亿人次,增强了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

构建互嵌式旅游发展格局。

依托“1156”工作思路,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融入旅游产品开发、线路设计和活动组织中。产品创新方面:打造162条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精品线路,其中有10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旅游线路、20条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创新开展“遇见云南”夜间民族特色广场舞活动3000余场,吸引线上线下超800万人次参与。互嵌式发展方面:实施价值引领、骨干培训等六项行动,培训1万多名导游、近300名博物馆馆长及讲解员,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1万多人次,将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始终。乡村旅游方面:实施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推出“金牌旅游村”100个、“最美乡愁旅游地”110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阿者科村入选世界“最佳旅游乡村”,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入股分红、资产租赁、以工代赈”等模式。

打造“旅居云南”新品牌。

将“旅居云南”作为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抓手,制定实施云南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推出100个旅居典型案例,开展旅居高质量发展试点。以乡村旅居为重点,构建“企业+村集体+农户”的运营模式和企业、村集体、个人、合作社之间“433”“1234”等多元利益分配方式,确保村集体和村民收益上占大头。通过吸引数字游民,打造“艺术家第二居所”,培育茶咖小馆、乡村小厨、直播小院等旅创工坊,加大旅居云南营销推广,在主客共享中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25年1-8月,全省旅居人数达380.1万人,同比增长50.6%。

202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创新推进边境幸福村建设。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省民族宗教委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边境村老支书们回信,勉励大家“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同年11月,创新实施374个边境幸福村建设,通过4年努力,边境地区面貌焕然一新,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和国家意识、国土意识、国防意识进一步增强。2024年8月,中办《工作情况交流》把云南省边境幸福村建设做法和经验印发全国推广;202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到云南调研时对边境幸福村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今年4月,全国兴边富民行动现场会在腾冲召开,会议对云南边境幸福村建设的典型经验给予高度评价。作为牵头部门,省民族宗教委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举全省之力,系统组织推进。按照“五年规划、三年建成”工作要求,省民族宗教委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35个省级部门,建立机制、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形成合力,在7个边境州(市)和昆明市托管的磨憨镇召开9次现场推进会,统筹协调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落实。

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6个方面19项指标,制定边境幸福村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建设任务,按照每个村不低于3000万元的标准,共统筹下达资金138亿元,实施建设项目13423个,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补齐,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探索形成了10种边民增收模式。2023年底19项指标全部实现,提前一年完成建设任务。

持续巩固提升,打造幸福村升级版。

2024年,省委、省政府启动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工作,印发行动方案,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并重,更加突出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和精神文明建设。省民族宗教委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省级相关部门,细化6个方面22项指标任务,实施建设项目8228个,全力打造边境幸福村升级版,同步实施30个边境旅游示范村试点建设,打造“旅居云南”之边境幸福旅居业态。截至2024年底,374个边境幸福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488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038元,农村常住人口达99.03万人,较2020年增加2.39万人。边境幸福村建设成为“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的生动写照,成为新时代我国边境建设的壮阔图景。

过渡期已经接近尾声,云南民族地区群众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省农业农村厅做了哪些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殷切嘱托,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群众增收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为纽带,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抓手,持续推进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一幅幅乡村美丽、产业兴旺、百姓富裕、民族团结的美丽画卷徐徐展开。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民族地区群众持续增收。

实施两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通过强化本地就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提升边境县集体经济增加财产性收入、聚焦产业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等多重举措,龙头企业已覆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和90%的行政村,总结推广10余种联农带农模式,让农民充分享受产业发展收益。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14.9万人,其中脱贫人口359万人。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2%、脱贫县增长6.4%、边境县增长6.8%,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聚焦特色产业发展,推进民族地区农业提质增效。

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聚焦“1+10+3”重点产业,云南农业投资规模连续3年居全国前列,14个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从2021年的2万亿元提高到2024年的2.75万亿元,农产品出口规模居西部省(区、市)第1位,咖啡、鲜切花、烟草及制品出口额全国第1。在边境县建设数字农业创新示范基地4个,争取建设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7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芒市成为全国最大的冬季双色鲜食玉米生产县,勐腊县天然橡胶产量位居全省第1位,腾冲市油料产量位居全省第2位,陇川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和勐海县甘蔗产量位居全省前5位。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和美宜居。

紧盯“1+1+5”重点任务,分区域、分类型梯次推进1200个“乡村振兴村”、3万个“提升村”建设。村庄卫生户厕覆盖率、生活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达75%、55%、92%,比2022年分别提高14个、23个、44个百分点;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建成绿美乡镇200个、绿美村庄400个、美丽庭院24.8万个。

深度推进交流融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交融得到加强,成为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楚雄彝绣产业近三年产值从8亿元增长至11.3亿元,绣娘人数从5.7万人增至6万人,人均年收入从2万元跃升至4万元,经营主体从538户扩展至2233户;漾濞彝族自治县阿尼么村借沪滇协作机制,创办“乡村好歌汇”吸引游客,仅去年营收就有600余万元。这条基于民族特色文化传承交流的乡村全面振兴路径,不仅丰富了乡村文化生活,更激发了各族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热情与干劲,成为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是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的具体体现,请介绍一下这个工程的实施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自2013年开始,省民族宗教委牵头制定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已连续实施完成四轮,今年启动实施第五轮。12年来,共建设了50个示范县(市、区)、482个示范乡镇(街道)、6040个示范村(社区),在示范村(社区)中培育了一大批示范户,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覆盖全省的示范引领格局。

2024年12月,省民族宗教委印发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即第五轮示范引领工程,计划建设20—30个示范县(市、区),100个示范乡镇(街道),1000个示范村(社区)、10000个示范户,持续打造各具特色、类型多样、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计划每个示范县投入资金1500万元、每个示范乡镇(街道)500万元、每个示范村100-200万元、每个示范社区30-80万元。

省民族宗教委分类制定了建设目标:一是示范县(市、区)建设,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上作出示范。二是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围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繁荣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作出示范。三是示范村(社区)建设,围绕抓基层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在推动产业发展、群众就业增收,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流动融居,提高治理能力上作出示范。四是示范户要在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民族团结、倡导文明生活、自觉移风易俗、模范遵纪守法上作出示范。

2025年,省民族宗教委已下拨第五轮工程项目资金6.98亿元,持续把“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打造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示范样板。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作出“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请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云南创建工作情况,取得了哪些成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都对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出重要指示。省民族宗教委深入学习贯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打造具有云南特点的创建工作升级版,累计创建13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数量居全国第2位,其中“十四五”期间创建了58个。

第一,创建工作已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

省民族宗教委把创建工作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纳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列入省委、省政府重大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今年制定了《申报和管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工作方案》,建立了培育库和示范库,确定了6个州(市)、23个县(市、区)、44个单位作为首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创建工作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导向更加鲜明。

第二,创建工作已成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生动实践。

大力推进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龙乃村党总支书记赵爱军带领村民团结守边,见证了全村从贫瘠到富足的发展历程,他常说:“跟着共产党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总书记贴民心,共产党真伟大”。

第三,创建工作已成为示范区建设的有效载体。

把创建工作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支撑,扎实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乡镇(街道)、进学校等“十进”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文旅、金融、铁路、通讯、邮政等行业系统化创建,牵头六省区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江上游示范带,守正创新开展中老、中越、大丽香铁路沿线州、县(市)示范创建联盟,创新推进环滇池、环洱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联创共建,做到既抓点又抓面,既抓线下又抓线上。中国铁路昆明集团有限公司制作的《云南铁路串起民族风情》短视频在全国铁路4000余组动车组列车播放、覆盖旅客超3.6亿人次,近期还将和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中国邮政云南省管理局联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把创建工作融入各行业、各系统,有形有感有效促进了示范区建设。

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重在示范培育,坚持重在实绩实效,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云南如何坚持大中小幼一体协同推进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出台1份文件。

2

023年,省教育厅会同省级十一个部门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关于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各级各类学校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16条具体工作措施,形成了云南全面开展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政策设计,目前,省教育厅统筹推进成效显著。

用好4本教材。

在高校层面,全省92所高校全覆盖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其中有86所高校设2个学分;中学阶段从2022年起采购发放《中华民族大团结》教材供7年级学生免费使用,小学阶段从2025年起采购发放《中华民族大家庭》教材供5、6年级学生免费使用,并落实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课不少于12课时的要求。幼儿园阶段推动使用《中华民族一家亲》童谣绘本,让孩子们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中国人、是中华民族的一员。

坚持示范引领。

2023年,

省教育厅

在全国先行先试,率先创建了304所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2024年,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云南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德宏职业学院、宣威市靖外明德小学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云南大学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地方高校唯一改革试点单位,云南民族大学获批第二批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试点高校。

注重活动拓展。

连续3年共投入2133万元打造“边境行”“共画同心圆”等具有云南特点的实践育人项目,进一步增强师生国家意识和民族使命感;连续两年共投入2264万元支持省级铸牢示范校开展品牌培育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连续9年开展说课比赛、征文活动、教学竞赛、演讲比赛等,深受广大师生欢迎。

下一步,

省教育厅

将聚焦贯彻全国、全省两级教育大会精神,一是抓好教学融合,二是用好典型引路,三是注重实践育人,有形、有感、有效推进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并取得实效。

云南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的主要做法和预期成效是什么?

“十四五”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互嵌式社区建设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创新实践,纳入重要制度安排和工作部署。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强化制度保障。

将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纳入云南示范区建设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相关领域政策举措。2022年,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贯彻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实施意见,为各民族互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今年9月,首次召开全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现场推进会,为推动互嵌式社区建设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合力。

坚持示范引领。

结合云南实际,省级相关部门鼓励支持老旧小区、移民搬迁社区、边境社区、旅居社区、产业社区等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全省已建成241个以互嵌融居为鲜明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涌现出昆明市盘龙区小坝社区以家文化为纽带搭建民族团结“家阵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万景社区打造“五个互嵌”模式服务旅居人群等示范典型。全省有5个社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模范集体。

着力品牌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月考察云南时强调“云南民族众多,要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要指示,和对各族群众“幸福安康、和和美美”的祝福,4月出台了《云南省“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建设工作导则》,按照“试点建设一批、巩固提升一批、全力新建一批”的思路,3年建成1000个“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推动各族群众空间上做“和美邻居”、文化上“和美同乐”、经济上“和美幸福”、社会上“和美安康”、心理上“和美相亲”,促进各民族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真正成为“和和美美”的一家人。

省民族宗教委的目标是,把“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打造成为全国城市民族工作的知名品牌、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金字招牌”,为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024年,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意见》,进一步拓宽了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文件出台以来,云南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具体成效如何?

省民族宗教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足云南创经验,面向全国作示范”,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是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创新举措。去年

省民族宗教委

在全国率先出台文件后,着力以体塑魂、以体彰文、以体促融、以体惠民,不断拓展“促”的路径、做实“融”的文章。

全面统筹推进,完善工作格局。

在政策指导方面,省委、省政府今年6月召开全省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现场推进会,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体育局、省民族宗教委等7个部门专门出台了《云南省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方案》,形成系统的工作体系。在政策协同方面,将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纳入示范区建设各项文件、规划,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考核指标,政策协同和融合效应进一步放大。

加强探索创新,拓展工作路径。

着力构建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赛事体系,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综合性赛事,开展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民族团结杯”体育赛等群众赛事,2024年以来,全省共举办赛事4000余场。着力构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体系,打造迪庆端午赛马节、曲靖千人麒麟舞等群众参与度高的体育活动,全省已基本形成“一州(市)一品牌”的活动体系。着力构建体旅融合、相生相促的联动体系,将体育深度融入民族文化和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线路建设,全省共有国家级体育旅游精品项目99个、省级项目167个,使“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更加具象化。

突出美美与共,促进文化相通。

加强文化保护传承,将各民族体育文化纳入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精品工程,挖掘整理386项优秀传统体育项目,累计获评中华体育文化优秀项目15项次。促进文化交流互鉴,全省综合性文化活动中突出各民族体育文化元素,如:2024年国家民委会同

省民族宗教委

举办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主题文化(云南篇)活动中,

省民族宗教委

打造了民族团结村运会等赛事品牌,有效促进了各民族体育文化互鉴融通。传承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充分发挥17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作用,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云南省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共获得107块奖牌,其中一等奖14个,获奖数和表演项目成绩均居全国第一。

持惠民导向,实现共建共享。

聚焦丰富群众生活,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十四五”以来累计建成体育场地15.98万个,打造符合各族群众期盼的15分钟“健身圈”,全省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突出思想精神激励,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动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公民道德建设等相生相促,举办奥运冠军边疆行、奥运冠军进校园等活动,实现了“运动促交往、竞技促交流、团结促交融”,更好发挥体育增进团结、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积极作用,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凝聚强大力量。

近年来,云南省在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关于“持续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民族工作法治建设,通过健全民族法规体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等方式,持续提高云南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保障民族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不断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规体系。

“十四五”以来,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加大民族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新制订了10件单行条例,修订了37件自治条例和27件单行条例,废止了14件单行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云南民族工作法规体系,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立项评估办法》《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决定》及其办法。在制订地方性法规中全面体现“铸牢”主线,《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出相应规定。对不适应新时代民族工作要求的内容及时进行调整,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中强化差异性的内容进行修订。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边关行等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202期,调训1.7万余人次。开展集中宣讲700余场次,受众15余万人次,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2300余个。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社会广泛参与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用18种少数民族文字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翻译出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规。创新普法形式,将法治宣传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节庆深度融合,打造了一批独具特色的民族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深入人心,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内容整理自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陈皓 马正麟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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