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未经允许挪车出意外,责任由谁承担?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5-16 09:37 1

摘要:小张驾车通过一狭窄路段时,被前方停着的一辆电动车挡住去路。因车上没人,小张见车钥匙没有拔出,便自行上车将车启动。挪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将经过的行人撞伤。行人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小张驾车通过一狭窄路段时,被前方停着的一辆电动车挡住去路。因车上没人,小张见车钥匙没有拔出,便自行上车将车启动。挪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将经过的行人撞伤。行人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由小张和电动车车主按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小张未经允许擅自挪车,撞伤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构成侵权;电动车车主下车时没有将车钥匙拔出,其在保管车辆上存在一定过错。电动车车主与小张应当按过错程度承担按份责任。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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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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