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拿到新书,看完目录,我就决定要一口气把它读完。在大国科技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推进并实现颠覆性创新是当前的政策热点。国内外关于颠覆性创新的讨论也非常多。与其他的研究相比,这本书最吸引我的点,在于作者为颠覆性创新建构了一个特别简单清晰的框架。这个框架似乎可以解释
拿到新书,看完目录,我就决定要一口气把它读完。在大国科技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推进并实现颠覆性创新是当前的政策热点。国内外关于颠覆性创新的讨论也非常多。与其他的研究相比,这本书最吸引我的点,在于作者为颠覆性创新建构了一个特别简单清晰的框架。这个框架似乎可以解释绝大多数的颠覆性创新并指导相关的实践。而且,作者本人尤金·菲茨杰拉德(Eugene Fitzgerald)作为一名在材料科学和工程领域具有深远影响的学者和企业家——本身就是一位颠覆性创新的全程实践者。他有足够的资格来讲述颠覆性创新何以成功。
阅读的过程中,我才意识到,手中的中文版虽然是2025年1月刚刚出版,但这本书的英文版早在2010年就已经出版。对于中文读者来说,这算是一本“新的老书”。出版社决定引进的原因,我觉得可能也是跟我国当前的政策热点相关。而15年前,作者之所以要写这本书,是因为作者认为,美国的创新系统在21世纪的头十年出了问题,远没有像20世纪后半叶那样持续不断地涌现新产品、新产业,美国的“创新生产线”好似枯竭了一般。
无论是当前我国追求更多的颠覆性创新的方式,还是作者当年担心美国的颠覆性创新动力不再有,回应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即,研究清楚颠覆性创新的内在机理和底层逻辑,然后加大培育力度。这正是这本书作者努力提供的内容。
一、颠覆性创新的内部机理
为了对颠覆性创新进行界定,作者首先介绍了一般创新的组成部分。作者认为,一般创新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技术要素、市场要素和实施要素。这种分类方式比较简单,类似于创新成功既要具备技术又要具备市场,还要具备技术转化的实施要素。作者着重强调的一个观点是,一个创新之所以发生,是技术要素、市场要素、实施要素不断迭代的过程。这个迭代,也许是技术要素先迭代,也许是市场要素先迭代,也可能是实施要素先迭代。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但三个要素不断迭代并最终收敛出新产品,才是创新的“真相”。
所谓“颠覆性创新”,是指那些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商业业务种类或者以一种原本不可能的方式——技术要素、市场要素、实施要素都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扩展了现有业务的重大创新;所谓“渐进式创新”,则是那些对已经存在的事物进行微小或渐进的改进,在技术要素、市场要素和实施要素之间可能只需要很少迭代或不怎么需要迭代的创新。
关于颠覆性创新,总是有一种声音认为,既然是颠覆性,那就意味着创新是一个不确定的过程,所以对颠覆性创新的顶层设计是盲人摸象,试图设计颠覆性创新很有可能对创新行为造成损害。对此,这本书通过论述颠覆性创新的底层机理来表明,迭代在哪里出现或许是不确定的,但是有哪些要素在迭代是可以知道的。作者试图从颠覆性的不确定中寻找到确定性。
二、美国颠覆性创新乏力了?
作者15年前写此书时,认为当时美国的创新不行了,为什么呢?
作者的意思是,美国从建国之时至20世纪结束,一直受运气眷顾。美国革命发生在工业革命蓬勃发展之际,所以建国之时形成了技术创新与国家建设相互成就的良性循环。二战结束后,范内瓦·布什《科学:无尽的前沿》帮助美国上下统一了有关科学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呼吁大力资助基础科学研究计划。在1950至1980年期间,美国科技创新势能的持续释放塑造了一个独特的寡头市场格局。几乎每一个颠覆性创新都催生了垄断企业,例如计算机领域的IBM,胶片领域的柯达,复印领域的施乐,等等。这些大企业将利润投入技术研发与再发明,不仅为企业的发展积累了科技资源,也为全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科技资源。商业上的垄断地位允许这些大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大量投入,而且不用担心竞争对手搭便车获取不成比例的收益。
然而,到了1980至2000年,随着竞争对手的崛起,大企业的垄断地位开始松动。竞争对手利用科学共同体取得的已有进步,来实现进一步的技术突破、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创新产品,且无需付出基础研究的昂贵成本(或者更确切说,颠覆性创新研究的成本)。科学共同体的资源越来越枯竭。这种现象导致大公司纷纷退出基础研究和长远的颠覆性创新。
在这种背景下,风险投资和初创公司登上历史舞台。创新变成了全社会的事情。但是,风险资本毕竟是资本,有着显著的逐利性。他们将赚钱视为更优先的目标。在资本的驱动下,当时这些初创企业通常选择吸收并继续开发原有大公司中滞留下来的技术,或者是对大公司的技术进行衍生创新。资本和初创公司在科研方面的投入,不像之前的大企业那样,愿意做长周期的投入,而是追求快速回本。
按照作者的分析理路,基于颠覆性创新必须经历的技术要素、市场要素和实施要素的迭代过程,一个成功的颠覆性创新往往需要10-15年的周期。而初创企业则往往被资本要求在2-3年里产出显著的成效。显然,颠覆性创新的时间周期和资本的周期是不匹配的。
这种不匹配还源于对摩尔定律的误解。在信息领域,摩尔定律占据着统治地位。每18个月,集成电路的性能将提高一倍,而其价格将降低一半。人们便想当然地认为,每18个月就是一个颠覆性创新周期。实际上,18个月的技术更新,只能算是渐进式创新,完全谈不上颠覆性创新。风险投资创造出了一个虚假创新的“互联网泡沫”。在舆论炒作中,几乎每一项渐进式创新,尤其是互联网相关的渐进式创新,经常被塑造成了颠覆性创新。而这种误解,也驱使资本和初创企业在其他领域的创新中,极度地追求2、3年的时间周期。
最终,这些因素叠加,在2000年前后,造成了美国创新体系的崩塌。大学里并没有储备能够释放到市场上的颠覆性创新。企业则演变成为了高效运营的组织,丧失了推进颠覆性创新迭代的实力和意愿。初创公司和风险资本又错误地认为18个月就能颠覆性创新,期望在2至3年内就做出惊艳的新产品,不愿意开展10至15年的长周期研究。
总结来说,作者认为美国的建国精神加上二战后的政府重视,为美国的科技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良好的创新氛围、政策环节培育了大量的创新型企业。这些大型创新型企业凭借垄断的利润来源,以较为慷慨的方式培育颠覆性创新。而后,随着垄断地位的丧失、商业利润的下降,原有的大型创新型企业不再拥有培育颠覆性创新的实力和意愿。尽管风险资本、初创公司接替了培育颠覆性创新的责任,然而风险资本和初创公司的逐利本质,以及将摩尔定律当做颠覆性创新周期的错误认知,导致其选择追求2-3年的创新盈利模式,无法发挥培育真正颠覆性创新的作用。因此,颠覆性创新变成了没有人愿意干的事,美国的创新体系便随之陷入了窘境。
三、作者给美国颠覆性创新开的药方
怎么救美国创新体系?作者建议应该从两方面入手。
在研究和教育侧,作者认为,由于美国企业研究实验室的消失,大学和政府实验室是目前美国国内少数可以进行颠覆性创新活动的科研机构。但可惜的是,大学不愿以相对主动的姿态,参与、引领颠覆性创新。本书得出的结论是,美国的国家科研经费资助机制,无法将资金汇聚于颠覆性创新研究。作者发现,为了筹集科研经费,今天大多数的美国大学可谓想尽各种办法,而这种尽一切可能拿经费的风气,让美国大学的科研氛围变了味儿。研究型大学本来是提供科研服务的机构。对于经费的过度追求,使得研究型大学演变成了为其最新项目寻求支持的特殊利益集团。
总的来看,大学的科研活动变成了两类,一类是追求颠覆性创新的研究,另一类是随机性的科学研究。前者使用迭代创新的过程来从事有可能产生颠覆性创新的研究,而后者则根据“怎么样可以获得科研经费”来确定研究问题。作者对随机科学研究表示了极大的批评,认为大学的随机科学研究在促进真正的迭代创新方面,效率非常低下,需要很长时间的随机科学研究之后才有可能开始真正的迭代过程。说白了,花了经费,但是到底能否有颠覆性创新完全不知道。而如今,“随机科学研究”早已全球供应过剩,继续下去毫无意义。
而对于市场侧,作者也为风险投资和初创企业提供了建议。作者认为,风险投资家盲目宣扬的“聚焦、聚焦、再聚焦”这一口号有待商榷。对于一个可以影响多个不同市场的颠覆性创新进步而言,在没有充分迭代的情况下,过早地把赌注压在某个特定市场,是一样高度危险的行为。初创企业,在花费尽量少资源的情况下,“快速失败”是有好处的——有利于迭代加速。另外,关于失败的详细信息也能够广泛地传播,或者至少是大范围地分享,那么失败的价值就实现了最大化。
当然,这本书写于2010年,而今15年过去了,作者提供的药方看起来并没有被广泛采用。至于美国的创新体系是否真的如作者当年担心的那样越来越疲软了,实际上也未必,比如当前人工智能的颠覆性创新引领者OpenAI,就是在微软等巨头的合作投资下发展起来的。不过作者提到的高校和初创企业的问题,确实也是存在的。
四、颠覆性创新的“迭代”属性,在今天尤其值得思考
作者认为创新过程就是一个大型的拼图游戏,而且并没有现成的方块可以拼。所以创新的过程,就是不断迭代的一个过程。因为有迭代,所以就一定有不确定性,就一定有时间周期。对于今天我们追求颠覆性创新来说,这本书有四点是特别值得思考的。
一是,抛弃线性创新模型。
作者痛批了“发现--发明--开发--产品--市场--利润”的线性模型。虽然药物研发等少数领域非常接近“线性模式”,这些领域依赖于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递进试错。但是对于大多数领域来说,线性模型只是一种事后叙事,可以描述已经成功的创新案例,但不反映真实的创新过程,更不能指导未来行动。而且,线性模型意味着——一百种科学发现中可能只有一个能搞成技术发明,一百个技术发明中可能只有一个能转化为产品开发——这是一个极度浪费的“漏斗”过程。不管如何,作者认为创新的过程是迭代的过程,比起线性模型来说,确实是更有说服力。
二是,接受颠覆性创新的自然周期。
加速创新过程的倡导是否能行得通?通过优化创新生态对创新迭代过程的支持,我们可以努力地消除任何额外的时间跨度,或者防止因创新过程之外的力量而导致潜在的创新过早夭折。但是,对于颠覆性创新来说,试图缩短其固有所需的至少10-15年的时间成本是不可行的。究其原因,在于不管是创建一个新的供应链,或者将颠覆性创新成果嵌入现有的成熟供应链格局,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这种基于规律的自然周期,对于一些科技规划的制订来说,尤其具有参考价值。
三是,厘清新科技革命和颠覆性创新的关系。
新科技革命只是颠覆性创新的一种动力。基于新科技革命而来的颠覆性创新当然值得期待,但是新科技革命的周期会很长且极度不确定。尤其是科学革命,可能需要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周期。相对而言,基于现有的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要素、市场要素、实施要素的迭代,也可以做出颠覆性创新。实际上当前国际上最为引领性的很多创新,都强调遵守第一性原理,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创新是工程化、市场化层面的创新,这些创新也极具颠覆性。我们或许可以得出结论,并非每个时代的科学家都有机会成为牛顿、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革命者,但是每个时代的创新者都可以追求成为引领创新大潮的颠覆性创新者。
四是,以加速迭代和联合创新来培育颠覆性创新。
虽然颠覆性创新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但是正如这本书一再强调的,颠覆性创新是在技术、市场、实施三要素的快速迭代中产生的。因此,加速迭代是颠覆性创新的必需。本书作者提到的“快速失败”、“快速传播失败”,是加速迭代的一种机制。与此同时,结合一些行业特点也可以开发加速迭代的手段。比如,Deepseek通过开源,让全球开发者参与,就比其他封闭式的大模型得到了更快的发展。另外,既然颠覆性创新是技术、市场、实施三要素的同步迭代的结果,那就意味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更应该在创新一开始就创建创新联合体,这样更有利于保持创新的市场敏感性和迭代速度。这种联合创新的方式可能也是未来寻求颠覆性创新的必需。
李辉,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研究员。文章得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田杰棠研究员的指导,特别感谢。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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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思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