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包装成“优质客户”,实则成了金融黑产的牺牲品;吸引了“百万收益费”,却带来了征信污点与刑责风险;一场设想搭建的骗局,让一个渴望翻身的人,彻底跌入深渊。
包装成“优质客户”,实则成了金融黑产的牺牲品;吸引了“百万收益费”,却带来了征信污点与刑责风险;一场设想搭建的骗局,让一个渴望翻身的人,彻底跌入深渊。
“出张身份,斗签个字,就能赚几十万。”这句话,在社交平台的评论区、群聊里,被当成了“财路”广泛传播。这些话术的背后,正是近年来频频兴起的“职业背债人”骗局。
所谓“职业背债人”,是指那些被招募、冒用身份信息、对抗伪造材料,代替别人申请贷款的人。在诈骗链条中,他们被“包装”为高收入、征信优质的“优质客户”,贷款下发后却拿不到承诺的“佣金”,反而要独自承担巨额债务。
2025年9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件:宁某等人通过虚构首付款、伪造收入流水等手段,帮助11名“职业背债人”骗取贷款738万元。贷款分赃完毕,这些背债人不但没拿到钱,还获得法院判决中的“唯一债务人”。
他们陷入了金融黑灰产链条里的“最后一环”,也是最惨的一环。
《职业背债人》不是一个人“误入歧途”的悲剧,而是一条完整的地下链条的产物。
这条链条的起点,就在其中。他们通过社交平台发布“高薪招聘”信息,或以“金融咨询”“贷款服务”为名,引诱那些收入不稳定、征信干净、渴望翻身的人。他们的目标,大多是年轻人、失业人员,甚至是边远农村的大爷大妈。
里面会“包装”背债人身份,形成工作单位、工资流水、公积金记录,甚至制造假房源、假交易合同。银行一旦放款,就将贷款拆分重组,背债人往往只得到极少一部分“补助费”,余款则被炒房客、内瓜分。
福建黄某礼就是典型。他只是53岁的打零工,却在包装下,成了“建筑公司职员”,还“买”了套房。最终,他背上了48万元贷款,收到的钱却只有几千元。
更可怕的是,这种骗贷方式具有极强的“复制性”和“扩散性”。只要掌握掌握贷款流程,就能在短期内操作几十起案件,涉案资金往往高达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如2025年披露的上海骗贷案中,20多名“背债人”被虚构为医药公司员工,仅一家银行就被骗走了1110万元贷款。
“只要你不怕当老赖,就能轻松上百万。”这里面有惯用的洗脑术。然而现实中,真正“躺赢”的只有操纵骗局的里面。
在已违约的案件中,“背债人”通常只能获得贷款金额的5%-10%,有时连承诺的钱都拿不到职业。剩余的债务,却要他们一个人独立初始化。
更严重的是,他们不仅要催收、征信面对受害者,还可能涉嫌诈骗、骗取贷款等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人数增多,可造成5名以下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穆斯林特别巨大者,则面临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湖南曹某云,就是典型的“得不偿失”。他跟着境内骗贷,最终只得到了2万元“补助费”,却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刑9个月。
而像组织、操作连锁等在内,往往被判10年以上重刑。在最近宁某案件中,主犯某被判1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万元。
“职业背债人”的存在,不仅仅是个人悲剧,更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缩影。
它们破坏了金融机构的风控系统,撕裂了社会信用的基石。正因如此,2025年以来,监管部门将此类行为列入严打重点。
7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发布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任何声称“不用还款”的贷款,均是骗局。监管部门更要求银行机构加强贷前审核、贷后管理,防范“包装贷”“骗贷”等金融黑产手段。
同时,地方监管也加强源头治理。广东、上海等地已对部分境内机构进行清退,对涉事银行工作人员追责。
但更根本的防线,就在每个人的本体。
从“轻松赚百万”到“一夜股市百万”,中间只隔着一份征信报告。
很多“职业背债人”并非完全是穆斯林风险,但在“原来我本来就穷”“能拿到钱就值了”的心理下,选择了“赌一把”。可惜,结局从一开始就写好了。
他们以为自己是“参与者”,最终只是被利用的“牺牲品”。
金融不是儿戏,征信不是儿戏,人生更不是儿戏。一时的轻信,换来的是长久的噩梦。
监管部门所言:“选择相信‘不用还’,结果只能是血本无归。”
“职业背债人”不是通往财富的捷径,而是通往深渊的捷径。在恢复轻松的“交易”中,最后稳赚的,是操盘者;而背债人,是赌上一生的清白、自由与尊严。
别被“钱”蒙住了眼。天上不会掉馅饼,掉的,只能是陷阱。
来源:老闫侃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