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平带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县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培训基地、县居家托养服务机构、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现场等地,通过现场检查、听取介绍、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平带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县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培训基地、县居家托养服务机构、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现场等地,通过现场检查、听取介绍、询问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残疾人保障法》和《陕西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县《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截至2024年底,全县持证残疾人8137人,占全县户籍人口的4.5%。其中:视力残疾889人、听力残疾982人、言语残疾89人、肢体残疾3643人、智力残疾275人、精神残疾752人、多重残疾1507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3642人(一级1644人、二级1998人),占比44.8%;三、四级4495人,占55.2%。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残疾人保障法》和《陕西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总体较好,基本实现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定目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大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残疾人保障事业,积极推动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各项工作,残疾人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高位统筹强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县残联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横向加强衔接协调,联动各方力量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全县11个镇组建有残联组织,全县165个村(社区)组建有残疾人协会,支部书记兼任残协主席,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有效建立“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镇村落实”工作联动机制。
(二)精准帮扶促增收,增强造血功能。结合残疾人的身体状况、智力程度、资金实力等情况,分门别类扶持发展产业、帮助就业、引导创业。一是基地辐射带增收。建立“基地+合作社+残疾人”模式,为残疾人统一提供种苗、技术指导、市场销售,鼓励残疾人发展产业。2023年以来,共培育助残增收基地10个、产业就业示范园区1个,带动444户残疾人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二是资金扶持帮增收。2023年以来,实施“阳光增收”工程239户,每户奖补3000元扶持残疾人发展产业增收;为21名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发放创业补贴10.5万元;扶持11家盲人按摩店稳定经营,累计发放扶持资金29万元;三是技能培训促增收。结合残疾人特长和愿望,先后组织种养殖、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直播带货和残疾人护理等培训823人次,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四是托养照护助增收。通过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服务,有效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让残疾人家属能有时间去发展产业、务工增加收入。2023年以来,共为全县954人次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
(三)聚焦康复纾困境,提升服务质效。不断创新残疾人康复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一是构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依托县、镇、村三级医疗组织,组建残疾人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开展需求摸底筛查,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2023年以来,共为8476人次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达到50%以上。二是全面推进残疾康复救助。2023年以来,为218人配发基本辅具,28人安装假肢、193人适配助听器。同时,积极推进辅具进社区,为镇村配发基本辅具284件,方便残疾人日常生活;为115户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提升了生活品质;通过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全县43名脑瘫、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到西安、安康等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有效减轻了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同时也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
(四)强化保障优服务,筑牢民生底线。坚持把关爱和服务残疾人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基础保障。每年到镇村集中开展残疾评定,对行动不便残疾人开展上门评残服务,23年以来,共为847名残疾人换发残疾证,462人新办残疾证,残疾人基本权益得到保障。与民政部门配合,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发尽发”。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发放762万元;二是抓实动态监测。将残疾人入户探访与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相结合,每月定期向农业农村局推送新办证残疾人名单,持续做好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跟踪监测和帮扶,有效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机制;三是持续纾困解难。对因灾、因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实施临时救助。2023年以来,共救助113人,救助金额25.38万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二、存在问题
我县在残疾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和中央、省委、市委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不少短板和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我县残疾人事业作为反映一个社会文明程度、道德水平、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体现,还没有引起足够认识,专题研究、专题推进工作少,部门间协作推动、联合执法还不够紧密。
二是宣传贯彻力度和社会关爱氛围还不够。一些基层单位对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基本要求还不清楚,社会关爱还不够,对残疾人关心教育、生活关怀、自信培育、积极康复、就业创业上,社会关爱氛围还未形成。
三是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还不健全。残疾预防机制还不完善。公共康复医疗基础薄弱,康复医疗专业人才队伍缺乏。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的乡村(社区)供给还未全覆盖,公益性服务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
四是残疾人教育还有短板。我县没有规范化特殊学校,残疾人“送教上门”还需加强。
五是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调动残疾人就业创业积极性、鼓励实现多形式就业上,主动性还不够。
三、意见建议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陕西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和责任感,增进广大干部群众对残疾人相关政策和权益的了解。提高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自觉尊重残疾人、关心关爱残疾人,共同支持残疾人的事业。
(二)加强各类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各项技能水平。要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残疾人就业市场需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就业转化率,鼓励志愿者队伍参与残疾人文体技能培训。
(三)加大助残力度,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要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扎实做好照护托养,充分发挥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为残疾人事业,在生活、医疗、教育、出行、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四)加大财政保障,确保残疾人工作顺利开展。加大硬件服务设施投入,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城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全覆盖,争取在镇(街道)建立残疾人之家,实现残疾人之家全覆盖。(张守卫)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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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