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唐朝近300年的历史长河里,经济的繁荣曾如璀璨星辰,杜甫笔下“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把开元盛世的富足描绘得活灵活现。可安史之乱这阵“狂风”刮过,唐朝的经济“家园”就变了样:户口像潮水般逃逸,土地兼并成了“流行病”,
在唐朝近300年的历史长河里,经济的繁荣曾如璀璨星辰,杜甫笔下“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把开元盛世的富足描绘得活灵活现。可安史之乱这阵“狂风”刮过,唐朝的经济“家园”就变了样:户口像潮水般逃逸,土地兼并成了“流行病”,社会矛盾尖锐得像拉满的弓弦。就在这时,两税法登场了,它如同一场革新风暴,搅动了大唐的赋税江湖。
提到两税法,不少人会觉得它名字里的“两税”,肯定是户税和地税这两种税加起来的简称。但其实,在唐代,只要是一年收两次的税,都能叫“两税”。杨炎搞出来的这个税收制度,户税分夏秋两次收,地税也分夏秋两次收,所以就叫两税法啦。
那这“一年两征”的户税和地税是同时收吗?史料说“夏税六月内纳毕,秋税十一月内纳毕”。旧历六月是夏收后,十一月是秋收后,这时候户税和地税会一起收。不过,这规定也不是铁板一块,各州府有弹性,能根据当地情况安排征纳时间。
在两税法之前,税额是全国固定的。可两税法不一样,它没有全国统一的税额。陆贽说两税有弊端,因为是“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便为两税定额”。简单说,就是以大历时各州府收的户税、地税最高额,作为当州府户、地税的固定总额,然后把户税总额按户数、户等摊到每户,地税总额按垦田亩数摊到每亩,这就是典型的摊配税制。后来农田荒芜,地税摊派不均,又得重摊。就像黄永年先生说的,因为是摊派,所以两税法下没全国统一税额,各地的税就跟不同摊位的商品似的,价格(税额)五花八门。
两税法的核心,是征税依据变了。《册府元龟》说“察以资财”,唐史专家王仲荦解释,封建社会里土地是主要生产资料,定户等得把土地当财富算进去。吐鲁番文书也证明,户等是按土地数量和质量定的。这可和以前以人丁为主要依据的赋税方法大不一样。
为啥要变呢?当时中央被土地兼并、农民逃亡搞得头疼。农民都跑了,谁来承担按法定成年男子数量收的赋税和徭役呀?所以就得换个法子,看土地和资财来收税。
两税法挺有创新意义,可它到底有没有减轻百姓负担呢?这问题过去很少有人直接回答。因为两税法没定额,很难和租庸调制度对比。但从制度制定和实施看,能发现些线索。两税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把原先的租庸调总额加到户税和地税里,而且额度参考大历年间征收最多的情况,这样摊到个人身上的剥削就加重了。
到了唐代中晚期,藩镇州县还私自非法收税,打破中央规定额度,扩充地方财政。这和藩镇割据密切相关,百姓被超额榨取,负担更重了。两税法就像唐王朝的暮年,人民负担没减轻,反而加重了。
另外,两税法施行时,租庸调制度也没一刀切废止。租庸调没全面废除,按“丁”征发徭役的现象还存在,算是两税法的补充。就像新规矩实行了,老规矩还留了个小尾巴。
两税法在唐朝赋税史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它的出现是为了应对当时的经济困境,可实施过程中又带来新问题。从它的兴起到影响,能看到大唐经济制度在时代浪潮中的调整与挣扎。
来源:杂家归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