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小企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对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和增强经济韧性具有重要作用。“专精特新”是中国对特定细分市场的企业或产品的一种特定称谓。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
中小企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对于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和增强经济韧性具有重要作用。“专精特新”是中国对特定细分市场的企业或产品的一种特定称谓。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文章旨在通过梳理国际“专精特新”发展的经验,为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一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专精特新”企业既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产业链强链补链的重要环节。除我国“专精特新”这一概念之外,世界多个国家也都对其进行了划分。即以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细分市场为对象,德国称为“隐形冠军”,日本称为“高利基企业”,美国称为“利基企业”,韩国称为“中坚企业”,这些与我国“专精特新”企业特征相近,领域重叠程度较高,其主要特征、发展历程和成效经验可供我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发展参考借鉴。
(一)德国“隐形冠军”发展可借鉴的经验
高品质、技术过硬、行业领先,是世界公认的“德国制造”特质。德国早在1986年就提出“隐形冠军”概念。“隐形冠军”企业对德国经济的持续、高效、均衡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增强了德国的国际竞争力,是其成为当今世界制造大国和强国的重要基础。德国“隐形冠军”企业的发展显示出“小而强”、“不上市”和“不搞多元化发展”等特点。
一是打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德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了一整套的政策和措施,并颁布了一些法律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公平竞争环境——大、中、小企业应该处于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在法律里特别强调,中小企业为大企业进行配套,如不生产终端产品,而是产业链、供应链里面的零部件的配套工作。
二是借鉴“双元制”教育模式经验。德国实行“双元制”教育,在此基础上,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为德国的产业发展输送高质量的科技人才,这也是德国工业能在世界上保持领先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是强化金融扶持促企业转型发展。德国政府及市场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系列金融扶持举措,均对其迅速提升竞争优势起到促进作用。德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包括,联邦政府部门的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计划和商业银行的小贷微贷模式。
四是构建技术转化的独特科研机构。德国有弗劳恩霍夫应用技术研究中心(FhG)进行技术转化,该研究机构创建于20世纪40年代,以工业的应用技术研究为导向,为企业、政府部门、国防安全等,尤其是为中小型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帮助企业在组织和管理上克服存在的问题,发展出一系列富有创造性和灵活性的发展方式。通过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的制造技术革新,让其可以充分享有各种科技创新资源,包括知识产权,以及高层次的科研团队所提供的服务与科研成果,从而对中小企业的重建与振兴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日本“高利基企业”发展可借鉴的经验
日本“高利基企业”的具体指标从收益性、战略性、竞争优势、国际化等四个方向进行定量、定性评判和认定。这些企业通过实施差异化战略,抢占到细分市场的较高占有率,成为全球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
一是大力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许多拥有核心技术的中小型制造企业,为日本制造和众多中间产品提供了精度支持。在美、欧、日占主导地位的十二大类半导体设备当中,零部件的六成到八成是日本的中小型厂商所制造。日本的 GNT公司(Global Niche Top的缩写,译为全球高利基企业)非常密集,通常都是成千上万的中小型企业,集中在非常狭窄的区域里,几十年来一直在进行着硬核技术的研究和发展,且处于产业链上的细分市场中。日本通过发放技术开发补助金等措施促进中小型企业的产品研发,有效扶持有潜在能力的NT企业(Niche Top的缩写,译为高利基企业)逐渐发展提升为GNT企业。为扶持GNT企业发展,有些地区还在知识产权保护、税收资助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二是引导中小企业找准独特的细分市场。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采用迂回战术,避免与大规模企业竞争。将重点放在那些被大企业所忽视的细分市场领域,在这个细分上下功夫,打造出自己的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从而获得高市场占有率。
三是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与大型企业配套和协作。“小规模,大合作”,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也可以达到双赢。日本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呈现金字塔形的创新生态。龙头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把其他业务全部交给一级供应商,一级供应商再层层分包交给二级、三级、四级甚至第五级供应商。上下游企业,客户和供应商间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小企业更多专注于生产和研发。
(三)美国“利基企业”发展可借鉴的经验
利基是大公司往往忽视的一部分,利基企业专注于某些具体的目标市场或者专注于某种商品或服务,从而形成一种独特的优势,美国政府对利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一是构建面向中小型企业的专业化服务体系。美国设立了由有丰富经验的退休人员组成的经理服务公司和近千家小企业发展中心,通过自愿或者签约等方式为小型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创业前期准备、制定计划、公司成立、商业理财等方面。
二是重视社会组织帮扶作用的发挥。在美国联邦政府的支持下,各种专业协会、联合会、商会等,常会雇佣一些业内专家为当地的中小型企业提供发展方面的咨询,并对他们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和技术上的指导。
三是制订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计划。美国制定“小企业出口流动资本项目”,大部分的商业银行向利基公司发放短期的出口信贷,以帮助他们的本土企业开拓国外市场。
(四)韩国“中坚企业”发展可借鉴的经验
自2010年起,韩国政府就着手培养具有全球竞争能力的中坚企业,引导韩国从基础产业中逐步摆脱出来,脱离了劳动力和资金密集型的束缚。通过制定和实施中坚企业培育发展战略,使得具有潜力的中坚企业不断在国际市场扩大发展空间。
一是构建系统的税务激励制度。在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中,韩国对中坚企业的含义以及有关的政策进行了界定,对已经完成了培训课程的中小企业,放宽了他们在税收和资本流通等方面的条件。
二是建立完善企业服务体系。韩国组建了“中小中坚企业国际营销支援中心”,负责提供海外市场的营销资讯,并成立“企业主治中心”,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技术服务咨询;遴选300个有潜力的企业,借助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整套支援方案。
三是加强企业原创能力建设。为提升政策的精准度,缩小政府技术创新政策与企业需求技术之间的差距,韩国为中坚企业设立了企业难题解决中心,并制定了支持产业原始创新的专项方案。
四是加强人才培育力度。韩国设置了中坚专业人才综合雇用支援中心,并制定了促进中坚企业人才培育及支援海外聘用人才与聘用先进国家退休技术人员等政策。
五是帮扶企业拓展国外市场。为协助中坚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时解决人才、信息与国外网络不足等问题,韩国为中坚企业制订了相应的出口策略,例如建立一个全球性的营销支持系统。
二
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7-2011年,以地方培育为主;第二阶段为2011-2019年,从国家层面着手进行整体规划,从提出理念到推动发展的指引,到实现路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和措施都逐渐明确起来;第三阶段为2019年至今,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进入加速推进阶段。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政策体系近年来逐步成型,其落地成效不断体现。《“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要构建“百十万千”的中小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目标是到2025年,通过“双创”,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0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000家。2019-2023年,工信部先后认定了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累计达1.2万余家。其中,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4个省份均拥有千家以上“小巨人”企业,入选数量领跑全国。
我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动能不断释放。但在创新能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专项基金设置、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质量品牌扶持政策、相关行业协会和联合会的作用发挥、产业集群带动作用发挥、融资担保体系健全、人才培育引进和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等方面还存在提升和优化空间。
三
对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启示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体系
一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公益性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鼓励其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工业设计赋能、数字化赋能、上市辅导、知识产权应用、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创新、节能诊断等服务,要让这些平台和平台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深度整合配置社会优质服务资源,充分运用专业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的精准支持,推动其高品质、高水平的创新发展。
二是优化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格局。按照“3+2”培育体系(“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在各地构建高质量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机制,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特征和需求,对其进行分类培养,并提升对其服务的精准度。重点是要培养一大批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根基,使其在不同发展水平、发展阶段都有自己的方向与目标,逐步把企业做好做强。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制度。
三是金融机构要多措并举,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定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开展综合化、全方位投融资服务。
(二)创新驱动赋能,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拓成长
一是资源聚集,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参与创新,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高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是服务机构要多方联合,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协同创新。通过建立创新的开放式平台,促进特定领域需求与技术的融合和创新,促进新业态的形成,创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在中小型企业中,要建立起多元化的研究组织形式,使其能够弥补短板和锻长板,有效对各种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破解。同时,还要健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估指标和服务系统,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保障体系。整合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等多方力量,共同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支持,构建“龙头带动、企业配套合作、高校合作、使用者支持”的创新联盟,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与当地的创新和行业生态融合。
(三)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分类建立和发展产业园区。协助企业运用前沿科技,加强业务连续性,提升企业韧性和弹性。选择开放程度较高的区域设立科技园区,以产业链带动区域链,促进中小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产业内和产业间的分工与合作,提高产业链协作和专业化水平,扩大产业的规模,产生聚集的效应。在开放程度比较低的区域设立制造业工业园区,加强基础设施的投入,优化产业结构的布局,并重“制造”与“智造”,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加强招才引智,推动人才孵化与发展。由政府相关部门作为中间桥梁,打通企业与高校的信息通道,与一流高校逐渐形成协作,推动基础研究领域的跨界融合,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增强科研能力;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直播“带岗”活动,帮助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人才需求。鼓励高校人才提前进入企业进行参观学习,以助于人才对企业的深入了解,同时也帮助企业提前锁定人才,针对各个行业的中小型企业不断变化的技术需要,同时还需要核心基础领域实施战略科学工程,择优选拔研究攻关团队,提高持续科研能力。
三是发展“校企”双元制培养模式。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双元制”,实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培养人工智能、物联网工程、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将高校学习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高校加强理论培养,企业提供实习和实践培训。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企业提供技术人才和高技能工人等人力资源支撑。
(四)优化服务体系,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蓬勃发展
一是跟踪联络,构建数据监测平台。结合产业发展布局和中小型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意愿,对潜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定分级分期培育计划,并不断健全遴选和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主体协同,完善培育辅导制度。建立“专精特新”重点培育和辅导机制,逐步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站,从各地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中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专员,联合各方服务力量,为辖区企业提供技术沟通交流、先进经验分享、发展诉求反馈、培育服务实施、服务成效跟踪的发展通道,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打造“申报-审批-立项-验收-推广”的全链条跟踪机制。
三是用足政策,参与定期调研评估。企业要充分发挥本地产业链地区优势,用好用足相关惠企政策服务,利用外部政策环境与服务体系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夯实基础、提供动力。
来源:中慧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