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控股股东两年占用资金4785万 质押冻结股份占98.85%或遭被动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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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其中,贝因美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贝因美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控股股东2021年和2022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3091.66万元和1693.55万元,两年合计4785.21万元,上述资金在当年内归还公司。

长江商报消息 收入确认不合规、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信披不及时……贝因美(002570.SZ)收警示函。

日前,贝因美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控股股东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其中,贝因美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贝因美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控股股东2021年和2022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3091.66万元和1693.55万元,两年合计4785.21万元,上述资金在当年内归还公司。

需要关注的是,3月14日,贝因美发布公告,贝因美集团的持股数量为1.3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98.85%。

3月15日,贝因美又公告称,贝因美集团收到《执行通知书》,相关被冻结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贝因美集团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行为。

贝因美介绍,贝因美集团正在积极与各债权方协调妥善解决相关债务问题,确保其控股股东地位不受影响。

定期财报披露不准确

4月16日晚间,贝因美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控股股东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贝因美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公司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控股股东2021年和2022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3091.66万元和1693.55万元,两年合计4785.21万元,上述资金在当年内归还公司;三是公司对广西全安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事项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贝因美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近日分别对公司及相关人员、控股股东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宏、董秘兼财务总监金志强、时任财务总监陈滨、时任董秘李志容、时任总经理包秀飞、时任副董事长张洲峰分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中,贝因美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控股股东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涉问题,已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总结、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官网显示,最近3个年度,贝因美信息披露考评结果均为C级(合格)。

而且,谢宏并非首次收到警示函。

2021年7月,贝因美发布公告,当年1月16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5400万至8000万元。

同年4月13日,贝因美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28亿元。公司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由盈转亏,存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彼时,贝因美表示,受疫情、宏观市场经济等影响,经对部分客户进行走访及评估,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此外,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审慎的减值测试,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最终导致营业利润等经营指标出现较大波动。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贝因美、董事长兼总经理谢宏、财务总监陈滨、时任董事会秘书金志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1年9月,因上述同一事件,贝因美及相关责任人还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贝因美集团或遭被动减持

当前,贝因美集团的控制权并不稳固。

3月14日,贝因美发布公告,贝因美集团的持股数量为1.3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其中,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1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98.85%。

公告显示,贝因美集团最新股份冻结基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宁波维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维贝”)申请,就贝因美集团与宁波维贝对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冻结了贝因美集团所持本公司的4724.12万股,本次冻结的股份数量占贝因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62%。

据悉,贝因美集团此前已与宁波维贝签署了《财产抵债协议》,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以贝因美集团持有的4800万股本公司股票抵偿贝因美集团在案件项下债务,相应债权已抵偿。贝因美集团已就本次司法冻结事项向法院提交了异议。

贝因美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前期已质押予工行西湖支行和信达华建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争取早日妥善解决相关纠纷。

然而,刚还确定“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贝因美第二天也被“打脸”。

3月15日,贝因美发布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函告,贝因美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近日,依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因被执行人Beingmade Health Management Corp.、贝因美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FNOF Treasure Train Limited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98亿元及债务利息,执行费为人民币26.5万元。

贝因美表示,相关被冻结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贝因美集团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行为。

同时,贝因美介绍,鉴于贝因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比例较高,贝因美集团正在积极与各债权方协调妥善解决相关债务问题,确保其控股股东地位不受影响。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长江商报记者 黄聪

视觉中国图

来源:长江商报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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