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孙过庭在《书谱》中说:“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草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亏点画,犹可记文。”这段关于真书与草书的平衡关系,对书法创作具有极为重要的启示。这种平衡不仅是技法层面的要求,更是书法
孟云飞/文
孙过庭在《书谱》中说:“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草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亏点画,犹可记文。”这段关于真书与草书的平衡关系,对书法创作具有极为重要的启示。这种平衡不仅是技法层面的要求,更是书法艺术哲学思想的体现。
规范与自由的统一
孙过庭提出“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强调了真书与草书在技法上的相互依存关系。这一观点对书法创作的技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草书的自由与灵动并非无本之木,其根基在于真书的规范性。草书的点画虽然变化多端,但基本形态仍需保持一定的可辨识性。例如,张旭、怀素的狂草虽然笔势飞动,但每个字的基本结构仍然可以追溯到真书的框架。这种规范性为草书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使其在自由挥洒中不失法度。在草书创作中,应注重点画的基本形态与结构的合理性。初学者尤其需要通过真书的练习,掌握笔画的起笔、行笔与收笔的规范,为草书的创作打下坚实基础。
真书虽然以规范、严谨为主,但过于死板的书写会失去艺术的感染力。草书的灵动性与情性可以为真书注入活力,使其在规整中不失灵动。例如,王羲之的楷书虽然整体风格端庄严谨,但在一些笔画的处理上,却带有草书的笔意,如“之”字的捺画,行笔过程中带有草书的灵动性。在真书创作中,应适当融入草书的笔法与情性。通过调整笔画的节奏与力度,使作品在严谨中透出灵动,避免僵化与呆板。
孙过庭指出“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这一观点揭示了真书与草书在技法上的不同侧重点。点画的规范性是基础,使转则是情感的表达。例如,颜真卿的楷书,点画粗细均匀,形态饱满,而顿挫起伏的使转则蕴含着书写者的情感。点画的灵动性是情感的直接表达,使转则是形态的构建。比如,张旭的草书,点画如飞鸟出林,惊蛇入草,而连绵不断的使转则构建了字的整体形态。在创作中,应根据书体的特点,合理处理点画与使转的关系。真书需在规范中融入情性,草书需在灵动中保持形质。
情感与意境的融合
孙过庭的论述不仅涉及技法,还深刻揭示了书法艺术的情感表达与意境营造。真书与草书的平衡关系对艺术表现具有重要的启示。
真书与草书在情感表达上各有侧重。真书的情性内敛,通过点画的细微变化与结构的严谨性传达书写者的情感;草书的情性外放,通过点画的灵动性与使转的连贯性直接表达书写者的情感。在创作中,应根据情感需求选择合适的书体或融合不同书体的特点。例如,表达沉稳、庄重的情感时,可选择真书;表达激昂、奔放的情感时,可选择草书。同时,也可以通过真书的内敛与草书的外放相结合,创造出更加丰富的情感表达。
真书的秩序美与草书的自由美可以相互补充,创造出和谐统一的意境。例如,王羲之的《兰亭序》以行书为主,但其中既有真书的规范性,又有草书的灵动性,整体意境和谐而高远。在创作中,应注重不同书体特点的融合,通过点画与使转的变化,营造出和谐统一的意境。例如,在一幅作品中,可以通过真书的规范性构建整体框架,通过草书的灵动性增添细节变化,使作品既有秩序感,又有生动性。
兼收并蓄与融会贯通
孙过庭的论述对书法学习方法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真书与草书的平衡关系启示我们在学习书法时应兼收并蓄,融会贯通。书法家不能只专注于一种书体,而应广泛学习不同书体的特点。例如,颜真卿不仅精通楷书,还擅长行书与草书。他的楷书之所以能达到雄浑厚重的境界,与其对其他书体的深入研究密不可分。在学习书法时,应注重多种书体的练习。通过真书的规范性训练,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草书的灵动性练习,提升艺术表现力。同时,还应学习篆书、隶书等其他书体,拓宽艺术视野。
不同书体之间的技法与艺术表现可以相互借鉴。例如,草书的灵动性可以为真书注入活力,真书的规范性可以为草书提供基础。通过融会贯通,书法家可以在不同书体之间找到平衡,提升整体艺术水平。在学习过程中,应注重不同书体技法的融合。例如,在练习楷书时,可以借鉴草书的笔法,使点画更加生动;在练习草书时,可以借鉴楷书的结构,使字形更加稳定。通过这种融会贯通的方法,逐步提升书法技艺。
和谐之美与艺术高度
孙过庭的论述还揭示了书法艺术的审美价值。真书与草书的平衡关系体现了书法艺术的和谐之美,这种和谐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是精神层面的升华。
真书的规范性与草书的灵动性在形式上相互补充,创造出和谐统一的视觉效果。例如,颜真卿的《祭侄文稿》以行楷为主,其中既有楷书的规范性,又有草书的灵动性,整体形式和谐而富有变化。在创作中,应注重形式上的和谐。通过真书的规范性构建整体框架,通过草书的灵动性增添细节变化,使作品在稳定中透出灵动,在变化中保持统一。
真书与草书的平衡关系体现了书法艺术的哲学思想。真书的严谨象征着秩序与理性,草书的自由象征着情感与感性。两者的结合,象征着理性与感性的统一,秩序与自由的平衡。在创作中,应追求精神层面的升华。通过真书的严谨表达理性与秩序,通过草书的自由表达情感与感性,使作品不仅具有视觉美感,更具有精神内涵。
孙过庭在《书谱》中关于真书与草书平衡关系的论述,对书法创作具有深远的启示。这种平衡不仅是技法层面的规范与自由的统一,也是艺术表现层面的情感与意境的融合,更是学习方法层面的兼收并蓄与融会贯通,以及审美价值层面的和谐之美与精神升华。书法家在创作与学习中,应深刻理解这一辩证关系,通过真书与草书的相互借鉴与融合,提升艺术境界,创造出具有高度艺术价值的作品。这种平衡关系不仅是书法艺术的核心,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哲学思想的体现,为书法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永恒的启示。
作者:
孟云飞,出生于河南,1995年毕业于河南大学中文系并留校任教。2001年考入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所,师从书法教育家欧阳中石先生攻读博士学位。2007年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央国家机关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供职于国务院参事室,兼任河南大学文学院书法文献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民间文艺学博士生导师。
其作品多次参加各种比赛、展览并获奖。书法风格潇洒豪放、妍美质朴,尤其注重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在“书法风格”研究方面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00余篇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研究》《新华文摘》《中国文艺评论》《中国书法》等国家级报刊公开发表;出版《二王书艺研究》等专著,主编《翰墨情缘》《艺海无涯》以及《中小学书法教材》等四十余本;录制《轻松学书法》系列光盘十余张,并在“中国教育”等多家电视台播出;主持、参加《书法风格研究》等省部级以及国家艺术科学规划等项目;曾获得文学艺术评论、国家第四十三批博士后基金等奖项。
来源:醇粹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