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夜幕下的河北廊坊三河市商业街,很多曾经鲜艳的红色广告牌被绿色和灰色覆盖。蜜雪冰城的标志性红色广告牌在短短几天内被强制改为绿色,后因舆论压力又匆忙恢复原状。
4月9日(左)与10日(右)的蜜雪冰城诺亚大厦店。(图/人民网)
夜幕下的河北廊坊三河市商业街,很多曾经鲜艳的红色广告牌被绿色和灰色覆盖。蜜雪冰城的标志性红色广告牌在短短几天内被强制改为绿色,后因舆论压力又匆忙恢复原状。
近期,三河市上演的招牌改色风波引发持续热议,最终,在外界的持续关注下,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被免职。但这一事情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依然为外界所关注。4月15日,本报邀请法律界人士就该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剖析。
并非个案
2024年12月,河北廊坊三河市出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在未公开征求意见、未进行合法性论证的情况下,规定广告牌“禁用红、蓝、黑三色”,并标注“除禁止内容外均为指导性意见”。然而2025年3月,城管部门却将这一“指导性文件”异化为强制性政令,通过口头通知要求商户限期改色,要求“应改尽改”。蜜雪冰城门店被迫将标志性红色广告牌改为绿色,后因舆论压力又恢复红色,政策反复折射出标准制定的随意性。
引发更大争议的是,三河市儿童医院的红十字标志也一度被改为绿色,直至卫健部门介入才拆除。
4月6日,“三河广告牌颜色禁令”话题冲上微博热搜,阅读量破5亿。
店铺广告牌作为商业广告的重要形式,不仅是店铺的标识,更是品牌传播的有效载体。像蜜雪冰城等国内品牌,经过多年投入积累,其广告牌具有极高的辨识度,在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旦广告牌颜色被强制更改,品牌辨识度大幅降低,甚至会让顾客误以为是“山寨店”,对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在本土商户为改色焦头烂额时,国际品牌的红底招牌牌匾侥幸无恙。据了解,执行过程中,肯德基、麦当劳等因“品牌识别需要”获特殊豁免。
面对舆情风暴,廊坊市纪委于4月11日紧急介入调查,12名相关人员被约谈,三河市暂停新增改色项目。4月15日,廊坊市联合调查组就三河市“广告牌匾禁用红蓝黑底色”一事发布通报称,目前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作免职处理。
然而,三河市广告牌改色并非个案。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城市管理领域“权力任性”现象频发,从辽宁省沈阳市“黑底白字广告牌统一改造”引发商户集体不满,到河北省沧州市推行“殡仪馆式黑底广告牌”遭舆论痛批,此类事件不断暴露基层治理中“运动式执法”“选择性监管”“程序正义失守”等深层问题。当城市管理的“指挥棒”过度依赖行政强制力,而忽视法治底线与市场规律,便为权力越界埋下隐患。
谁为损失买单?
据调查,三河市城管部门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中的“指导性意见”异化为强制性政策,涉嫌越权行政。尤其是,执法人员在执行中随意变更颜色标准,同一街道的商户因对“红蓝黑”的界定不同被要求多次整改。
“城管部门在无正式文件的情况下,仅以口头传达指令强制商户整改,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程序正当原则。”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颜三忠说,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作出不利决定前需公示法律依据、告知救济途径。更关键的是,三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4年发布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明确标注“除明确禁止内容外,均为指导性意见”,然而城管部门却将其异化为强制性规范,构成“红头文件扩张”。
“这类行为有损政府公信力,并埋下了行政诉讼的风险。”颜三忠说。
虽然已经有人被问责,但问责并非问题的终结,反而揭开了一场更深层次的法治追问:谁该为商户的损失买单?
“商户改色产生的直接损失可依法向相关责任部门主张赔偿,而经营损失是否可获赔偿问题,还需个案讨论。”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肖世洁律师说。
“改色产生的直接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属于国家赔偿法明确的‘直接损失’,因改动广告牌而停业的损失也属于直接损失,可依据法律主张赔偿,但经营损失中如客流量下降由于难以举证而很难获赔。”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王才亮律师指出。
财产权遭受侵害的同时,品牌的商誉损失同样影响重大。中国广告协会指出,像蜜雪冰城这样的品牌招牌,经过市场长期验证,具有极高辨识度,强制改色不仅损害商业利益,更破坏了城市经济的活力。
虽然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已被免职,但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显然不是一人所为。从提议、决策到具体执行,必然牵扯多个部门及众多官员。
廊坊市联合调查组表示,后续将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专家:市容管理应“包容性引导”
“立法法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仅规定招牌需‘整洁美观’,未授权地方政府限制颜色;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行为须有法律依据并公开程序。”肖世洁律师说。
“制定城市管理政策时,应该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要按照立法法和行政决策程序条例的规定进行,并且应公开决策依据及理由,广泛地征求公众意见,必要时要举行专家论证,听取专家的论证意见,法制部门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王才亮律师强调,要杜绝此类事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才是关键。地方政府需厘清“市容管理”与“商业自由”的界限,区分“安全隐患整治”与“审美统一要求”,前者可依法强制,后者应遵循自愿协商原则。
“让权力不再任性、冲动,当市容管理从‘格式化改造’转向‘包容性引导’,这份‘人间烟火气’才会更有温度,更有色彩。”颜三忠说,一座城市的生命力,不在于广告牌颜色的整齐划一,而在于权力对法治的敬畏、对市民权利的尊重、对市场规律的遵循、对文化多样性的包容。
三河广告牌“禁色令”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一些地方的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迫在眉睫,要让治理决策更具民意基础;让“一刀切管理”转变为“精细化规范”,用“负面清单”替代“颜色禁令”,允许商户在安全底线内保留品牌特色;还要从“事后救火”到“事前防控”,通过数字化平台实时征集反馈,避免政策“朝令夕改”。(文/新法治报·赣法云 徐雯 实习生徐俊楠 记者陈佳)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 旭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