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低工资是一项劳动保障制度,针对的是正在就业的劳动者。它强制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的报酬下限,目的是维护劳动分配的公平,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这笔钱由用人单位支付。
你知道“最低生活标准”、“最低工资”与“五险一金”的关系吗?下面就让小编给你分析整理一下:
首先,必须明确“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标准”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制度!
最低工资是一项劳动保障制度,针对的是正在就业的劳动者。它强制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的报酬下限,目的是维护劳动分配的公平,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这笔钱由用人单位支付。
最低生活保障(常简称“低保”)是一项社会救助制度,针对的是所有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存需求的公民。它由政府财政提供现金或实物救助,目的是兜住社会生存底线,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这笔钱由政府支付。
简单说:最低工资是给“有工作的人”的工资底线,而最低生活保障是给“困难群众”的生存底线。
大部分省份,如山东、四川、浙江、湖北、河北、河南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劳动者个人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三险一金”或“五险一金”中的个人部分)。
这种规定意味着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在发放时,用人单位会从中代扣代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因此,劳动者最终实际拿到手的货币工资(实发工资)有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模式。
只有北京和上海这两个直辖市明确规定了这种模式。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这种是对劳动者最有利的模式。用人单位支付给你的工资,在扣除个人社保和公积金之前,就必须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个人应缴的社保公积金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不得从中扣除。因此,劳动者的实发到手工资必须 ≥ 最低工资标准。
以江苏省为代表,采取了折中方案。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包含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劳动者的应发工资需不低于最低标准,在扣款时,只扣除公积金个人部分,而不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因此,实发到手工资 = 最低工资 - 个人公积金。
无论所在地区采用以上哪种模式,有一点是全国完全统一的强制性规定:
由用人单位(企业)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必须全部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另行支付。绝对不允许将单位应缴的成本计入最低工资之中。
1. 查询所在地规定:最重要的一步是查询你所在省、市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政策文件。
2. 对号入座:确认你的地区属于上述三种模式中的哪一种。
3. 核对工资条:
若在北京、上海,看你拿到手的实发工资是否达标。
若在江苏,看你的 (应发工资 - 个人公积金) 是否达标。
若在其他多数地区,看你的应发工资总额是否达标(即使扣完社保公积金后实发金额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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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倡文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