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5-024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6日,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潘卫国先生、卫小虎先生、陈娟女士、卫红燕女士、钱玉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郭昱女士、邱自学先生、王明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将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18)、《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25-019)。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潘卫国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卫小虎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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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郭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卫小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娟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传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卫红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传进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18)。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其中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卫红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濮衔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濮衔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郭濮衔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监事会取消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利民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上述独立董事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独立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传真:0513-85603916
邮箱:gsipo@ntgszk.com
办公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港闸经济开发区永通路2号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简历
1、刘传进先生简历
刘传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至2005年任国盛钣金总经理助理;2005年至2007年任国盛有限副总经理;2007年至2008年任国盛部件副总经理,2008年至2022年8月任国盛智科总经理助理;2022年8月至今任国盛智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传进先生通过南通协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郭濮衔女士简历
郭濮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濮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5-023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港闸经济开发区永通路 2 号办公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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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卫国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卫红燕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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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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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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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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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对外担保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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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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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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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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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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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文武、宋雨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