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4月11日,大观区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涉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院长蒋爱忠的带领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始终将保就业、稳生产作为重要考量,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共赢。
“法院没有简单‘一拍了之’,而是积极帮我们争取喘息时间,找到活下去的路子!”被执行人安庆某商贸公司负责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感慨道。
2025年4月11日,大观区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涉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院长蒋爱忠的带领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始终将保就业、稳生产作为重要考量,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共赢。
基本案情
安庆某商贸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1995万元金融借款本息及罚息义务,其抵押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面临司法处置。安庆某科技公司依法受让债权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尽快处置抵押财产。经了解,被执行人企业占地面积近4万平方米,年产值4000多万,职工80多人,若立即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并腾退涉案厂房,恐将导致企业破产、职工失业,甚至波及上下游产业链。
执行经过
面对“保债权”与“稳企业”的冲突,执行法官反复研究案情,在用好线上线下执行查控系统,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的同时,多次深入厂区,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面对面交流,在掌握到该企业产品市场稳定、企业发展前景良好的实际情况后,认为案件具有和解的可能。随后,执行法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约谈双方企业负责人,经过多轮磋商,逐渐弥合分歧、形成初步共识。4月11日当天,院长蒋爱忠带队前往被执行企业,组织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深入交流,达成一致意见,即被执行公司承诺在涉案抵押财产处置后无条件移交厂房及工业用地;申请人承诺若抵押财产流拍,将维持企业现状且不干涉其经营。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执行和解,是大观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双向疏导突破僵局,既破解了金融债权实现的“执行难”,又给被执行企业以喘息之机,从而避免了“办一个案子、垮一家企业、失业一批群众”的连锁反应,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大观区人民法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