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4月8日8时57分许,驾驶人唐某某驾驶贵A号段小型轿车沿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中街行驶,行至高岭路交叉口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陆某发生碰撞,致陆某受伤。
分心驾驶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驾驶过程中
拨打或接听手机、观看车载视频、与乘客攀谈、吸烟等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看似平常却暗藏致命风险
2025年4月8日8时57分许,驾驶人唐某某驾驶贵A号段小型轿车沿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中街行驶,行至高岭路交叉口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陆某发生碰撞,致陆某受伤。
经民警调取车辆行车记录仪取证分析,唐某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分心驾驶的行为,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查,唐某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2.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停车让行
当日下午,事故双方至贵阳市观山湖区公安交管分局处理,民警依法对唐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唐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开车分心做其他动作
就是在错误的时间
做了错误的事情
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你分心的那一刻开始
驾驶机动车时
不经意间的一个视线转移
就有可能会引发一起交通事故
所以,各位驾驶人在行车途中
一定要📣📣📣
集中注意力!集中注意力!集中注意力!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
为了您的行车安全
主动拒绝分心驾驶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一些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小动作
就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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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