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
法润江汉·“八五”普法特色集(十)
多措并举筑牢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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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背景情况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出台,从中央到地方,针对困境儿童的政策支持越来越多,在全社会构建起了全方位、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近年来,江汉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优势、强化责任,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提升关爱保护队伍,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助力法治江汉建设。
二
(一)完善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相关责任
江汉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研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履行民政职能,贯彻政府对困境儿童的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权利,做好儿童福利保障、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等工作。
(二)健全未保体系,加强未成年人队伍建设
2022年江汉区民政局依托街道社会工作站,按照有阵地、有队伍、有制度、有服务“四有”标准建设,挂牌成立12个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100%。组建了一支包含12名儿童督导员、109名儿童主任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打通了困境儿童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每年联合市、区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全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开展全覆盖示范培训,对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儿童工作者的基本工作职责和技巧和强制报告制度进行详细讲解,让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全面准确掌握政策、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全区未保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深化法治宣传,加强少年儿童法治教育
江汉区民政局切实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社区”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文身治理”等工作制作成宣传折页、海报,发放至全区各个街道,面向大众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结合“六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依托江汉区12个街道,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利用辖区内各平台滚动播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或视频,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不断扩大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面。2024年,我局联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开展“‘未’你而来,护你成长”线上专题普法直播讲座,通过对社会生活中真实发生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案例进行剖析,分享关于未成年人暑期安全和家庭教育的有关知识。
监护制度是儿童保护工作的基础性重要内容,重点聚焦家庭监护状况,是儿童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我局切实加强对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组织儿童主任、儿童社工等相关工作人员定期上门排查走访,向困境儿童监护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在实际走访中,针对困境儿童的个性化问题及时干预,引导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同时区民政局邀请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检察官定期到学校、家庭开展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等法律知识普及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引导困境儿童及监护人通过普法小剧场、角色扮演、心理教育指导等,赋予责任提升困境儿童家庭亲职能力。
(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护困境儿童成长
江汉区民政局针对辖区困境儿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个案服务、困境儿童紧急救助、心理咨询、家庭寄养、家庭监护指导、社会融入、关心关爱等服务等关心关爱服务,惠及千余人次儿童。
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元,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需要保障孩子的生活照顾、学习成长并营造良好健康的家庭氛围。但近年来,监护人由于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无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导致监护人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生存等各种权益遭遇侵害,江汉区民政局积极担责,从根源上保护未成年人,消除家庭监护“真空”地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江汉区民政局“建立社会救助体系 担起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工作案例被《中国儿童福利》《检察日报》《长江云》等多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2024年,该工作案例被《新时代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与实践》进行了刊登;并且被评为2024年度武汉市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将此案例作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典型报送民政部。“八五”普法以来,由我局提起诉讼撤销监护失当父母监护权的成功案例共有3例。
三
经验启示
一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江汉区民政局积极统筹多方力量,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全力营造有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定期联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旅局等执法主体,联合属地街道,根据特定经营场所的法律规定,重点排查涉及未成年人内容,并会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二是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江汉区民政局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政策,严格按照审批发放程序,及时足额将生活费发放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中。积极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并扩大覆盖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工程”范围。积极打造“慈善+救助”品牌,依托江汉区慈善会,设立“童享江汉·益童前行”儿童成长援助项目,为全区困境儿童链接到爱心助学金、爱心书桌等物资。
三是强化儿童政策宣传。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宣传册、讲座、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培训。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的示范培训,引导儿童主任向专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来源:洞庭湖边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