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新宝股份(002705)9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54.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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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建刚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共162人,代表股份568,374

截至2025年9月18日收盘,新宝股份报收于16.19元,上涨0.0%,换手率1.52%,成交量12.26万手,成交额1.99亿元。

资金流向9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54.9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3.7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308.67万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建刚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共162人,代表股份568,37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废止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治理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三项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建刚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8,37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00%。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废止的议案》。其中多项议案获高比例同意,所有提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发行文件承诺,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节余资金使用依比例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及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违规行为将追责,严重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办法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生效之日起施行。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情形,职工代表董事除外。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为累积投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分别计算票数。每位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否则视为无效。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者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需对缺额进行再次投票。提名人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符合独立性要求并作出公开声明。本细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9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公司明确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区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并规定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制度。重大关联交易需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部分情形可豁免审计或评估。公司强调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商业实质及信息披露,严禁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违者将追责。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8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出现董事人数不足6人、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等情形时应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会议通知、召开程序、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要求。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章程(2025年9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187.5780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因多次资本公积转增及回购注销调整至当前数额。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等情形,回购后合计持股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担保。担保对象需具备较强偿债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对关联人担保等情形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可对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预计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财务部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持续监控被担保人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担保合同须书面签订,妥善保管,依法办理登记。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应积极追偿。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18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经费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8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除责任。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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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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