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普大讲堂丨不食用野生动物、不随意放生外来物种……当好生物安全的“守护者” 疾控专家这样说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12 08:56 2

摘要:泰安日报讯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个人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4月10日,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科副主任吕静、郑金华做客健康大讲堂,深入解读《生物安全法》,分享国家安全和公众健康的生物安全知识。

泰安日报讯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个人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4月10日,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科副主任吕静、郑金华做客健康大讲堂,深入解读《生物安全法》,分享国家安全和公众健康的生物安全知识。

生物安全这一概念对很多人来说较为模糊。吕静介绍,像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实验室里对各种病原微生物的安全管理,还有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破坏本地生态平衡等,都属于生物安全的范畴。

“在日常生活中,比如有些人喜欢在野外放生动物,如果放生的是巴西龟、福寿螺等外来物种,就可能带来严重的生物安全隐患,再有一些小诊所或者医疗机构,如果随意丢弃使用过的注射器、输液管等,对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就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郑金华说。

生物安全也与公共卫生、生态安全关系密切。据介绍,如果生物安全得不到保障,像实验室泄漏、外来物种入侵等事件,都可能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威胁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而生物安全的维护也有助于保护生态安全。

《生物安全法》是我国于2021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一部法律,旨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国家生物资源和生态安全。吕静介绍,《生物安全法》内容丰富,涵盖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防控、规范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止生物资源被非法采集、买卖和利用等,为生物安全的各个方面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每个人都是生物安全的“守护者”。郑金华表示,公众在生物安全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比如勤洗手,预防传染病传播;不食用野生动物,不随意放生外来物种,保护生态环境;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生物安全工作,如按要求接种疫苗,如实报告传染病相关信息。另外,公众还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身边有违反生物安全法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生物安全。

在生物安全领域,市疾控中心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传染病疫情防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等,筑牢生物安全屏障。“未来我们也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制作更多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宣传资料,增强公众的生物安全风险识别与防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生物安全、遵守生物安全法的良好氛围。”吕静说。

记者:李皓若

摄影:刘英迪

编辑:程蓉

审核:王天姿

来源:泰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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