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但是你敢信,有大学生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苦哈哈的整月无休不说,结果一算工资只拿到了154,更离谱的是,在她离职后,公司反倒追着要回2300块。
文 | 沧海阅铭
编辑 | 沧海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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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中,各大小公司企业纷纷开启“秋招”,大学应届毕业生们也趁此机会,疯狂投简历应聘。
但是你敢信,有大学生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苦哈哈的整月无休不说,结果一算工资只拿到了154,更离谱的是,在她离职后,公司反倒追着要回2300块。
这到底是财务真算错,还是早挖好的“坑”?
这事能被大家知道,全靠那姑娘在社交平台发的帖子,她是今年刚毕业的应届生,今年3月进了重庆迪普曼文化传播公司,本想好好干攒点经验,结果最后闹得一地鸡毛。
她把自己的经历写得明明白白,从入职到离职,工资怎么算、公司怎么要求退款,全说了。
帖子一出来,评论区直接炸了,不少人都替她抱不平,毕竟刚毕业的学生,没多少积蓄,找工作本来就不容易,遇上这种事,换成谁都得委屈。
也有人好奇,这公司到底是怎么操作的,能把工资压到这么低还倒要钱,不过比起爆料本身,更让大家觉得荒诞的,姑娘说8月份工资扣完各种成本,就剩154块,连基本生活都不够。
她自己也吐槽,那段时间天天加班,全月都没休息过一天,有时候晚上做梦都在处理客户售后,结果就换来这么点钱,比她早来一年的同事更惨,工资甚至是负数。
更气人的是,离职后的公司先是按见习协议给她转了2300块,结果没几天就说算错了,让她把钱退回去,说实际该给的只有154块。
但是,在见习协议里明明写着“月基本薪资不低于2300元”,可公司后来的说法完全变了样。
公司负责人毕先生说,那2300块得干满一年才能拿,姑娘没干到一年,就没资格要这个钱,财务打款是操作失误。
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签协议的时候怎么不说清楚“干满一年”这个前提,等发了钱又反悔,这不就是玩文字游戏嘛?
要是早知道有这条件,姑娘说不定当初就不会签这个协议了,这协议条款和实际履行差这么多,很难不让人觉得是公司故意设的局。
而且姑娘也说了,她之所以接受转“合作模式”,也是被公司画的饼吸引,结果最后连基本收入都没保障,协议里的最低薪资承诺也成了空话,这换谁都会觉得自己被坑了。
姑娘在刚入职的时候,公司给的是“底薪加提成”的模式,还有老员工带着做,听着还挺稳当,至少收入有个底。
那时候她也没多想,觉得先跟着学东西,慢慢做提成也能涨,刚毕业的学生大多都是这个想法,都想先求个稳定。
可没做多久,公司就开始跟她提“合作模式”,说这个模式利润分成能到35%,比底薪加提成赚得多,还说别的运营靠这个月入过万。
姑娘一听能赚更多,就动心转了模式,本来以为转了模式能多赚点,结果扣钱的时候才发现不对劲,姑娘说当初转模式的时候,公司压根没提还要扣这么多钱。
办公室的租金、水电这些就算了,连采购物流费、甚至物流人员的工资,都要算进她店铺的成本里,这哪是个人开店,分明是替公司分摊成本。
这姑娘觉得自己店铺其实是有盈利的,可公司一摊总部的成本,利润瞬间就没了,最后就剩154块,这哪儿是利润分成,简直是“成本分摊”。
等到9月11号,姑娘实在受不了这么低的工资,就提了离职,本以为这事就算翻篇了,结果公司又整了出“财务失误”的戏码。
先是按之前见习协议里的2300块基本薪资,把钱转给了姑娘,姑娘还以为公司终于按规矩来,结果没几天就被要求退钱。
公司说财务搞错了,不该按底薪模式算,实际该给的只有154块,让她把多拿的钱退回去。
人家肯定不愿意啊,辛苦一个月,就算给2300都觉得亏,凭什么还得退,于是她跟公司掰扯,说自己天天加班没休息,连做梦都在处理售后。
这2300块都不够回报付出,公司没资格强制她退款,可公司那边咬死是财务失误,非要她退钱,两边就这么拉起了锯。
要说这公司的“合作模式”,听着35%的利润分成挺诱人,可实际上全是套路,当初公司跟姑娘说这模式能赚钱,还举例子说别的运营靠这个月入过万。
这刚毕业的学生,哪架得住这种诱惑,初入职场,他们满脑子都是多赚钱,压根没多想背后的风险。
结果所谓的“合作”,就是让姑娘自己开网店,公司只出个办公场地,然后所有成本都得从她的利润里扣,房租、水电不算,除此之外,连采购物流费、物流员工资都算她的。
这哪儿是让她当“合作者”,分明是把公司该承担的成本全转嫁给她了,公司稳赚不赔,她却得扛下所有风险,赚了钱分她点,亏了就只能拿几十块。
光说姑娘一个人可能还不够,姑娘还说比她早来一年的同事,工资都算出负数了,合着干了活儿不光拿不到钱,还得倒贴公司。
能出现负数工资,说明这“成本扣除”根本没个谱,公司想扣多少就扣多少,反正账都在人家手里算。
指不定还有其他新人也踩了这坑,只是没像姑娘这样站出来说,毕竟刚入社会,怕得罪人,也怕维权麻烦,只能自己吃哑巴亏。
其实这种用“合作模式”模糊关系的事儿,之前也有类似的司法案例,一对比就能看出问题。
之前也有公司也让员工签“合作协议”,说是自主经营,结果天天要求员工打卡上班、听公司安排,最后劳动仲裁认定这其实是劳动关系,公司得按最低工资标准补钱。
再看迪普曼这事儿,姑娘天天加班、全月无休,还得处理售后,跟正常上班没区别,可公司偏说是“合作”,就是想绕开劳动法,不用给最低工资,也不用承担社保那些责任。
这种模糊地带最坑人,新人不懂法,以为签了“合作协议”就是真合作,出了事才发现维权都难,公司就是抓准了这一点,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坑人。
其实要理清这事儿,首先得搞明白一个关键:这姑娘和公司到底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的李经昕律师说,要是真选了合作模式,就得自己担盈亏,但问题是,姑娘天天加班、全月无休,还得处理售后,这哪像是合作,更像被公司管着的员工。
要是合作,双方该是平等的,哪有一方天天被催着干活、还得分摊一堆不明不白的成本?
后来记者专门打了重庆市人社局的服务热线,人社局工作人员说,要是双方确实是合作关系,那就按之前签的协议来,有异议就走司法程序。
可要是对“是不是劳动关系”有争议,就得准备好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作安排聊天记录,找劳动仲裁委帮忙定调子。
说到底,这“合作模式”更像有些公司盯着新人没经验,专门设下的敛财套路,用高收益画饼,再靠隐藏成本压工资,最后还想把“锅”甩给“财务失误”。
希望刚入职场的小伙伴们,都能多留个心眼,别被花言巧语忽悠,也希望这些公司能有点底线,别把主意打到刚毕业的学生身上。
毕竟找工作是为了谋生,不是为了跳火坑!
信息来源:法治视讯
来源:沧海阅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