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4月,京山市公安局反诈专班根据上级线索,快速出击打掉一家族作坊式电诈掩隐团伙,斩断湖北省中部“黑灰产”涉案资金流转链条,还乘胜打掉福建福州籍“杀洋盘”诈骗团伙。该掩隐团伙分工明确、反侦查强,含“赃款换U”“冒充U商上门”“ATM扫码取现”“博彩下分”
转自:荆门发布
9月15日至21日
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
“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以高水平安全守护高质量发展
如今
大家在享受互联网
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时刻注意
互联网背后存在的巨大隐患
电信诈骗、信息泄露
网络谣言、恶意软件
……
一起来看看
荆门公安网安部门
打击整治网络乱象
10起典型案例
↓↓↓
案例一
京山公安侦破一起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5年4月,京山市公安局反诈专班根据上级线索,快速出击打掉一家族作坊式电诈掩隐团伙,斩断湖北省中部“黑灰产”涉案资金流转链条,还乘胜打掉福建福州籍“杀洋盘”诈骗团伙。该掩隐团伙分工明确、反侦查强,含“赃款换U”“冒充U商上门”“ATM扫码取现”“博彩下分”四团伙。目前,已抓获15名嫌疑人,串并电诈案12起,带破3起省内百万以上、2起50万以上电诈案。
案例二
钟祥公安侦破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2025年5月23日晚,钟祥市公安局在当地两个引流窝点,抓获黄某某、薛某等11名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经查,2025年 4月8日起,黄某某购买手机、某短视频平台账号等工具,伙同他人用某短视频平台引流,发布作品吸引福彩爱好者,私信诱其扫码关注诈骗公众号。截至案发,团伙引流2000余个,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11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掇刀公安查处一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5年3月31日10时许,荆门市某医院弱电井维护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加装的十几根电话加压装置、交换机及无线数据终端等诈骗设备。接警后,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专班进行核查,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迅速锁定并抓获安装设备的犯罪嫌疑人陶某(男,广西柳州人,15岁)。经查,陶某3月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刷到兼职挣钱的信息,并根据对方要求赴鄂、甘、蒙等省医院装设备,日薪1000元,3月底赴荆门装该批设备。其行为已构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掇刀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不满十六周岁,未执行)并处罚款贰佰元。
案例四
钟祥公安破获一起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025年3月,钟祥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钟祥辖区一团伙为互联网平台商家有偿提供删除差评服务,利用软件侵入平台后台,非法获取匿名差评客户信息,并冒充平台工作人员与客户联系,通过承诺删除后返现红包的方式要求客户删除差评。
专案组组织警力在钟祥、襄阳、东莞三地同时收网,将邓某、李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收缴作案手机25部,电脑4台。经核实,该团伙非法获取平台顾客的身份信息1.6万余条,并非法获利60余万元。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移送起诉。
案例五
东宝公安侦破一起
网上婚恋诈骗案
2024年10月,东宝区一女子李某通过一款网络社交软件,认识自称木材厂老板的李某军,后发展为情侣。2024年11月起,李某军以投资赚钱、事故赔偿、母亲去世、贷款请客等借口,多次骗李某钱财。3个多月内,李某微信转账14万余元,钱款被李某军挥霍。2025年4月12日,李某军被抓,如实供述网络交友婚恋诈骗事实。目前,李某军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
案例六
沙洋公安破获一起网络诈骗案
2025年3月31日,沙洋县公安局接郭女士报警,称被冒称 “某短视频平台客服” 人员骗转44999元(对方以取消会员扣费为由诱导转账)。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沙洋县局侦查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深入研判资金流、信息流。经近五个月数据分析追踪,锁定嫌疑人曹某某(男,23岁,山东东明县人)在河南开封。8 月初,民警赴开封,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抓获曹某某,并追回全部损失。8月19日,郭女士送“打击电诈匡正义 为民挽损暖人心”锦旗致谢。
案例七
钟祥公安侦破一起
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
网络科技发展推动网络赌博演变,各类棋牌软件涌现,有人借手机麻将建群组织赌博抽头牟利。2025年4月16日,陈某某向钟祥市公安局报案,称某聊天软件群主在群内开赌场、收红包。警方调查研判发现,群主蒋某某于2022年6月至2025年4月间,通过建群,在某麻将App开设麻将房,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抽头获利9万余元。目前,蒋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八
沙洋公安办理一起
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案
2025年6月10日,沙洋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开展网上信息巡查中,发现刘某运营的沙洋县某智网络工作室网站上存在违法有害信息,影响恶劣。经网安民警现场核查,证实刘某作为网络信息实际运营者,对其运营的网站平台未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保存有关记录、未向网络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存在管理失职行为。沙洋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东宝公安打掉一个
非法买卖电话卡团伙
2025年4月9日,荆门市东宝城区小学生曾某报警,称放学途中被白衣陌生男子借电话手表打电话,男子打完后盗走手表内电话卡。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接警后高度重视,迅速调查,锁定嫌疑人黄某某(男,17岁,湖南郴州人),并发现系团伙作案且涉非法买卖电话卡,进一步锁定李某某(13岁)、陈某某(14岁)、李某(17 岁,均郴州人)。
当日18时许,民警在东宝区白云大道一台球室抓获4人。经查,4月9日10时许,4人从荆州到荆门,分工协作,在城区小学附近以借电话为由,趁田某、鲁某、曾某不备盗走3人电话卡,后将卡藏于隐蔽处售予收卡人。
黄某某、陈某某因非法买卖电话卡及盗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陈某某14岁,拘留不执行);李某因非法买卖电话卡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五百元(17岁初犯,拘留不执行);李某某不满 14岁,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十
京山公安快速查处系列网络谣言案
2024年12月25日21时许,京山网民范某在微信朋友圈虚构事实,发布谣言“太恐怖了太恐怖了,一直以为人贩子,贩卖器官这种事只出现在新闻里,出现在某短视频平台里没想到发生在京山,这么近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下的了手的,4条鲜活的生命,温馨提示,看好娃看好娃看好娃”。此信息发布后,网民在微信评论多次向其询问该消息的真假性,范某在明知不能证实消息的真实性情况下,反复在评论中回复称消息内容是真的。该谣言被大量转发,其散布谣言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京山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巡查发现后,经过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嫌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范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还查处了传播谣言的网民张某、文某、黎某曦、彭某文,并对以上4人分别依法给予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荆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