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47.39万元,占总成交额6.59%。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味知香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64%。
截至2025年9月16日收盘,味知香报收于27.93元,下跌2.0%,换手率3.76%,成交量5.19万手,成交额1.44亿元。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47.39万元,占总成交额6.59%。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味知香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64%。资金流向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47.39万元,占总成交额6.59%;游资资金净流入492.62万元,占总成交额3.43%;散户资金净流入454.77万元,占总成交额3.16%。
关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夏靖、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林华、独立董事肖波出席。公司在零售渠道推进“千城万店”计划,优化加盟店运营,拓展O2O模式;批发渠道完善经销商体系,推广“1+N”模式,拓展团餐市场;商超渠道深化与主流商超合作,提升产品曝光与销售。针对毛利率下滑,公司称主要受牛肉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零售端部分调价未能完全覆盖成本,批发端价格传导不畅,后续将加快价格调整、强化供应链管控、优化品类结构。研发方面,公司推出小炒、煎炸、蒸煮、卤味及现包类产品,推动产品向鲜品、熟食类发展,注重健康、营养、低卡方向创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010-66090016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在苏州市吴中区郭巷淞芦路177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64%,反对占0.1161%,弃权占0.0275%。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夏靖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721,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87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A股股东同意102,573,992股,占比99.8564%,反对119,289股,占比0.1161%,弃权28,204股,占比0.027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升审计与财务信息质量。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最终由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提前指定或干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健全内控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应公平公正,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审计机构、人员、费用等信息,并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年度评估。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无故拖延审计等,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公允。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事项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特定日常关联交易可豁免审议。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章程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回避或单独计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00万元,股份总数为13,8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公司解散时,董事为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旨在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利益。公司禁止为控股股东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或代偿债务等行为。控股股东不得利用非公允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并承诺在资金占用未清偿前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牵头,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财务部门须严格审查关联交易支付依据,确保资金审批合规。如发生资金占用,应以现金清偿为主,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董事、高管若协助占用资金将被追责,相关违规行为将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并公告。本制度经董事会制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效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涵盖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设立企业、股权收购等。对外投资需遵循合法合规、效益最大化、战略匹配等原则。投资管理权限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划分,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与效益评估,审计部门负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投资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签订合同,履行审批程序。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可收回投资;投资方向偏离、连续亏损等情形可转让投资。相关责任人因失职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对股东及关联人担保等情形须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公司可要求反担保,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实际承担能力。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明确主债权、期限、方式、范围、期间等条款。责任人应审查被担保人资信,持续监控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擅自越权担保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6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知情权与工作支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公司设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会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情形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及季度报告,分别在规定时间内披露。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关注媒体报道及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并及时澄清。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上交所网站及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报送监管机构。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列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可行性由董事会充分论证,持续监督存放与使用情况。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节余资金使用依金额大小履行不同程序。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明确累积投票制定义: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行使。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须提交个人资料并作出承诺。选举中每位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上限,否则视为弃权。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且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当选人数不足规定,将进行第二轮或另行选举。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