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告诫书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4-11 09:53 1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传播,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现就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相关事项告诫如下:

区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传播,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现就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相关事项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严格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 持证上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2. 日常健康监测: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在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对其健康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如发现从业人员有上述病症,应立即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管理

1. 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物。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2. 规范操作行为: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洗净手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口罩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四、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各餐饮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落实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希望各餐饮单位高度重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

来源:太原广播电视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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