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虎:中国古代历书之纪年表初探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4-10 21:13 2

摘要:纪年表是传统历日中关乎王朝正统性的重要内容。文章运用历日实物与历史文献相互印证的方法,首先考索纪年表这种形式从唐宋到明清的发展脉络。又进一步聚焦于明代大统历日,阐述其纪年表体现制度特征的两种类型:一、追改纪年,即当下朝廷为昭示自身合法性,在纪年表中追改前任统治

纪年表是传统历日中关乎王朝正统性的重要内容。文章运用历日实物与历史文献相互印证的方法,首先考索纪年表这种形式从唐宋到明清的发展脉络。又进一步聚焦于明代大统历日,阐述其纪年表体现制度特征的两种类型:一、追改纪年,即当下朝廷为昭示自身合法性,在纪年表中追改前任统治者之年号纪年;二、改元易号,即造历需要与改元衔接,纪年表亦随之更新年号。最后,文章对中国古代颁历授时传统的性质进行了重新诠释。

历书又称历日,是古人生活中的常见物品,涉及古代社会的天文、历算、术数、政治、节庆、民俗等诸多方面。传统历日中有纪年表,它一般位于历日末尾,列出多年的王朝年号纪年,形成竖排表格,而该问题仅见邓文宽在整理敦煌天文历法文献时有过初步介绍[1]。年号纪年是中国古代通行的纪年方式,也是与王朝正统性问题关系最为紧密的时间要素。当多年年号纪年在历日中以表格的形式出现时,其政治意义便愈加凸显。

材料方面,前人研究历日实物,主要关注汉简历谱、敦煌吐鲁番出土历日等早期稀见文献,而对年代较近、存世数量众多的明清历本仍未予以足够重视。近年来,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出版《国家图书馆藏明代大统历日汇编》(以下简称《汇编》)[2],收录历日较多,这为本文对纪年表问题的探讨提供了资料上的便利。

本文尝试运用历日实物与历史文献相互印证的方法,首先阐述纪年表这种形式的发展脉络;其次,以明代大统历日为重心,对纪年表问题展开系统考察,阐述其体现出制度特征的两种类型;最后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古代颁历授时传统的性质进行重新诠释。

中国古代历日中的纪年表,最早出现于敦煌文献S.P.6号公元877年《唐乾符四年丁酉岁具注历日》中。传统选择术常以男女九宫推算男女婚配年岁*关于传统历日中“男女九宫”的论述,可参见文献[3]。,故历日常列出该项,以备检用。在敦煌本唐宋历日中,男女九宫的出现有两种形式。其一,在历日序言中给出当年的男女九宫,如S.2404号公元924年《后唐同光二年甲申岁具注历日》序称:“今年生男起五宫,女起七宫”;S.1473+S.11427B公元982年《宋太平兴国七年壬午岁具注历日》序谓:“今年生男起七宫,女起五宫”;P.3403号公元986年《宋雍熙三年丙戌岁具注历日》序曰:“今年生男起三宫,女起九宫”。然而,仅给出当年的男女九宫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现实的情况是,人们使用男女九宫需要回溯,求出生年之宫数,于是便有其二:在另一些敦煌历日中,常回推往年男女九宫,并将它与相应的王朝纪年列成表格,这便形成了纪年表。

纪年表最早出现在S.P.6号公元877年《唐乾符四年丁酉岁具注历日》中。该历为印本,来自中原,其纪年表部分如图1。

图1 S.P.6号《唐乾符四年丁酉岁具注历日》纪年表示意图

该历纪年表部分虽曰“六十甲子宫宿法”,但实际列出年份较多(又附每年干支、纳音五行),从唐乾符四年(877)至兴元元年(784),竟回推达九十四年。*据审稿人提示,该历回推到兴元元年(784),可能是该年是第二个上元元年的缘故。

年代晚些的S.612号公元978年《宋太平兴国三年戊寅岁应天具注历日》中也能见到纪年表,如图2。

图2 S.612号《宋太平兴国三年戊寅岁应天具注历日》纪年表示意图

这是一件没有抄完的历书,纪年表中除纪年、男女九宫外,还附有每年闰月、纳音五行,所生之人岁数、相属等信息,该项内容被称为“六十相属宫宿法”,列出年份共一甲子。该纪年表末尾部分有特定意义,放大如图3。

图3 S.612号《宋太平兴国三年戊寅岁应天具注历日》纪年表末尾部分

该历纪年表自宋太平兴国三年始,回推一周甲子,若据通行的历史纪年,当对应为后梁末帝贞明五年(919),然而该历竟回推为天祐十六年(919)!邓文宽对此纪年问题有过精辟解说:

“天祐”乃唐朝最后一个年号,至多四年,即被朱温篡夺,本历将天祐记至十九年,后接后唐同光元年,完全隔越了朱梁政权的年号,表明制历者认为朱梁政权属于僭越,因此不予承认。([1],第528页)

因纪年表载有多年王朝年号纪年,其政治意义就愈加凸显。制历者常有官方背景,若其否认前代统治之合法性,会在纪年表中追改其纪年。当唐室覆亡,朱梁建立政权后,一些藩镇不承认其统治,斥为伪朝。如晋王李克用、岐王李茂贞等,皆仍沿用唐哀宗天祐年号[4],直到后唐庄宗李存勖在天祐二十年(923)四月建制称尊,才下令当年改元同光[5]。后唐灭梁后,当将此纪年方式进一步推广。敦煌文献P.3555.B号,题为“贞明八年岁次壬午具注历日一卷并序”,又,P.2808号文字落款称“时惟大梁贞明九年癸未岁”,表明归义军曾用过朱梁年号,其追改为天祐之例,当自梁亡后由中原王朝传入。

宋代还曾一度将历日纪年表由一周甲子增为二周甲子。事情发生在北宋至道二年(996)十一月:

司天冬官正杨文(鉴)[镒]请于新历六十甲子外更增二十年。事下有司,判司天监苗守信等议,以为无所稽据,不可行用。帝(宋太宗)曰:“支干相承,虽止六十,倘两周甲子,共成上寿之数,使期颐之人得见所生之岁,不亦善乎!”因诏新历以百二十甲子为限。[6]*多种历史文献都对这件事有记载,《玉海》、《宋史》等皆称司天监冬官正为“杨文镒”,故改之。

据上事例,亦可反映出历日纪年表在北宋初年就已有悠久传统。宋人张舜民在《画墁录》中对此评述曰:“历日后宫宿相属相联,本是一甲子。以真庙后年五十九,嫌于数穷,遂演之为一百二十岁,然竟以是年登遐。”[7]需要指出的是,张舜民移花接木将宋太宗的决定安在了真宗头上,赵匡义生于后晋天福四年(939),卒于至道三年(997),享年五十九岁。至道二年,太宗将至花甲之岁,该年历日纪年表中天福四年已近表尾,宋廷增加纪年表篇幅,其实就是为便于太宗继续从表中见到生辰。*清乾隆朝也有类似情况。

宋代历日纪年表列出一百二十年,导致历日篇幅冗长繁杂,南宋宁宗嘉泰元年(1201),朝廷为规范历日形制,竟将纪年表尽数删去,事见《宋史》:

臣僚言:“颁正朔,所以前民用也……其末则出九曜吉凶之法、勘昏行嫁之法,至于周公出行、一百二十岁宫宿图,凡闾阎鄙俚之说,无所不有。是岂正风俗、示四夷之道哉?愿削不经之论。”从之。[8]

清人曾认为宋代历日无纪年表内容[9],所论乃据传世抄本《大宋宝祐四年会天万年具注历》(1256),该历成于嘉泰元年(1201)之后,故此说法不免以偏概全。

民族政权如辽、金、西夏,以及高丽等国,与宋朝并立,受中原文化影响,皆自行造历颁发臣民。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记述:

《纪年通谱》云:《旧史》不记[阿]保机建元事,今契丹中有历日,通纪百二十年月。臣景祐三年(1036)冬北使幽蓟,得其历,因阅年次,以乙亥为首,次年始著神(策)[册]之元,其后复有天赞。[10]

据刘浦江考证,《纪年通谱》作者宋庠(又名宋郊)确于景祐三年(1036)使辽。[11]盖其时辽国仿中原王朝制度颁历,其纪年表列一百二十年,此例当源自宋朝,形成于宋太宗增加纪年表篇幅之后。宋庠见到的辽历,实际上是以乙亥年(915)为纪年表之末行,此年正可与神册元年(916)干支丙子相接,从该乙亥年后推二周甲子,首行当为甲戌年(1034),所以这件历日的年份当属辽兴宗重熙三年(1034)。

金朝兴起于白山黑水之间,其入主中原后,礼仪制度多仿前朝,天会十三年(1135),始颁历日[12]*近年来还在考古中发现了墓室壁上所题写的金朝历日之闰朔安排,见文献[13]。。南宋乾道六年(1170),范成大出使金朝,归国后上呈宋廷《揽辔录》汇报见闻,其介绍金国民间通行历日曰:

其历曰《大明历》:(一)亦遵宜忌日无二。亦有通行小本,历头与中国异者,每日止注吉凶,谓如庚寅岁正月二日出行、乘舟、动土凶,拜官吉之类。而最可笑者,虏本无年号,自阿骨打始有天辅之称,今四十八年矣,小本历通具百二十岁相属、某年生,而四十八年以前,虏无年号,乃撰造以足之:重熙四年,清宁、咸雍、大康、大安各十年,(盛)[寿]昌六年,乾(通)[统]十年,(大)[天]庆四年;收国二年,以接于天辅。*此据《三朝北盟会编》引范成大《揽辔录》内容[14],而所见今本《揽辔录》已无关于“小本历”纪年表的详细记载。

范氏记述小本历形制颇为详尽,所载辽、金年号纪年皆合。南宋人岳珂据《揽辔录》论曰:“按此年号皆辽故名,女真世奉辽正朔,又灭辽而代之,以其纪年为历,固其所也。”[15]盖金朝建国不久,虽行颁历之政,袭用前代二周甲子纪年表之制,但其历日纪年表中犹沿用敌国辽朝年号,故为范成大所耻笑,谓其反示辽为前宗主国。

由于西夏历日仅见黑水城数个出土残片,纪年表情况仍有待进一步考察。高丽国历日中也出现过类似的纪年表,其纪年长期据实而书。据南宋人李心传记述:

高丽历日自契丹天庆八年以后皆阙不纪。壬戌岁改皇统,辛未改天德,癸酉改贞元,丙子改正丰。至癸未岁又阙,直至壬辰岁方纪,大定十二年不可考云。案壬戌绍兴十二年也。熊子复《中兴小历》改皇统在十四年,按辛酉岁乌珠与本朝书已称皇统元年,而王大观《行程录》亦云皇统八年岁次戊辰,戊辰绍兴十八年,逆数之,当以十一年改元为正,此所记误。又正隆乃海陵年号,见于《隆兴时政记》,亦不当作正丰。辛巳岁葛王即位于会宁,改元大定,至壬辰为十二年,不误。但不知癸未岁何以缺,岂非金方纷乱,不暇颁历于属国故耶![16]

辽、宋、金三朝纪年、干支皆可考,核校史事,颇多相合,上述记载是可信的。公元十二世纪初,高丽先为辽属国,辽天庆四年(1114),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天庆六年(1116),辽国东京地区尽没于金,即与属国高丽不复接壤,高丽国先用辽国年号,自天庆八年(1118)后,去其年号,交通金国,并一度同宋朝往来,此期间仅以岁次干支纪年。[17]又据《金史》记载,金朝天会十四年(1136)正月,才首次颁历高丽,但直到皇统二年(1142),高丽始用其年号。皇统九年(1149),金海陵王完颜亮弑熙宗后继立,改元为天德,高丽仍沿用皇统年号一年;金天德三年(1151),高丽才改用天德年号;天德五年(1153),高丽与金国同步改用贞元;至贞元四年(1156),金国改元为正隆,高丽为避世祖王隆建之讳,故以“丰”字替代“隆”字行用[18],此宋人所不知者;金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被杀,金世宗立,改元大定,高丽国仍沿用正丰年号至正丰七年(1162),后又不用金国年号;直到十一年后,大定十二年(1172)时,才复用金国年号,此十二年与金国纪年不同步。王氏高丽先后为辽、金属国,据高丽历日纪年表内容,可知其与宗主国的关系程度,并略见各政权势力消长之影响。

元代历日存世仅数个残片,其纪年表仍可见诸文献记载,如元人傅若金描述所见《至元十四年丁丑岁大明具注历》(1277)纪年表曰:“自金正隆戊寅,迄大元至元丁丑,百二十年岁、属,而建国革命之始,改元置闰之次,粲然具见。”[19]据此可知,元初《大明历》承袭金朝制度,列纪年二周甲子,用金朝年号,因此上溯到正隆三年(1158,戊寅)。如前文引用宋人描述金初《大明历》载有辽朝年号之例,可见金、蒙政权初创阶段对于年号纪年问题的淡漠。至于宋庠所见辽兴宗重熙三年(1034)历书,其纪年表上溯百二十年,跨越了最早的年号神册纪年,再往前,列出干支乙亥,而未用别家年号纪年,这又反映出彼时代辽朝正统观念之强固。

又如元人黄溍记载过一段君臣对话,亦可作为元代《授时历》存在纪年表之佐证:

(延祐六年)冬至日,上坐文德殿,太史进《授时历》。王(柏铁木儿)执历,指至元纪年曰:“世祖混一区宇,开太平无疆之基,在位三十余年,政治之盛,真后世福”;次指大德纪年曰:“成宗初政清明,中遘末疾,遂不复振”;次指至大纪年曰:“武宗锐意中兴,惜乎天不加年”;次指皇庆纪元至是年,曰:“今八年矣”……[20]

元朝至元纪年三十一年,其后有元贞二年,大德十一年,至大四年,皇庆二年,据皇庆纪年后推八年,正是延祐六年(1319),即元仁宗在位期间。至元之后的几个年号加起来,不过二十五年,即使加上至元纪年三十一年,也不过五十余年,小于一周甲子之数。那么《授时历》纪年表篇幅是六十年还是一百二十年?

张培瑜总结认为,明清历日之内容及形制与唐宋时差别较大,这种转型始于元代《授时历》。[21]何启龙的最新研究印证了张氏的推断,他考索元代汉字《授时历》原貌,指出元代蒙文历日残片有类似S.612号《宋太平兴国三年戊寅岁应天具注历日》“六十相属宫宿法”(即纪年表)内容,且格式与明代大统历日相同。[22]其结论可以采信。

明代《大统历》之末有纪年表,列六十年岁属,该项被称为“纪年”,形制接近宋历之“六十相属宫宿法”。元代蒙文历日当本于同年汉字历日,故《授时历》纪年表篇幅亦为六十年。清前期,《时宪历》纪年表列六十年,乾隆三十五年(1770),岁属始改为一百二十年,而纪年仍为六十。*乾隆帝二十四岁登基,及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正月,已年届六十。为了在历日纪年表中继续见到皇帝生辰,清廷将岁属由六十年增为一百二十年。其谕曰:“国家熙洽化成,薄海共跻寿宇,升平人瑞,实应昌期。是以每岁直省题报老民老妇,年至百岁及百岁以上者,不可胜纪。因思向来所颁《时宪书》后页纪年,只载花甲一周为断,殊不知周甲寿所常有而三元之序,数本循环,成例拘墟,未为允协。着交钦天监,自乾隆三十六年辛卯(1771)为始,于一岁下,添书六十一岁。仍依干支,以次载至一百二十岁,则开袟犁然,期颐并登正朔,用符纪岁授时之义。”[23]

早期的零散材料虽可证明不同年代纪年表之存在,但这些信息终不能成系统。较易获得的丰富的明代大统历日实物与历史文献的相互参证,使得今人可以进一步探索纪年表的制度特征。

年号纪年与王朝政治演变息息相关,纪年表所列往年纪年,明确反映出当下朝廷对前任统治者的政治态度。当涉及正统地位时,当下统治者为昭示自身合法性,有时会在纪年表中追改前任统治者之年号纪年。这种现象,在明代大统历日纪年表中有两个案例,即明朝开国纪年问题,和洪武—建文纪年“革除”问题。

2.1 开国纪年问题

今用明代历史纪年,始于洪武,纪年表列一周甲子年份,故需自洪武元年回溯。元朝在中原使用的最后一个年号为至正。朱元璋起兵之初,归附韩宋政权,使用龙凤纪年。至正二十六年(1366),即龙凤十二年,韩林儿死,朱氏政权藉此自立,朱元璋遂改次年(1367)为吴元年。吴二年(1368)正月初四日,朱元璋登皇帝位,建立明朝,改元洪武。

明朝开国伊始,即按例颁历天下,然其纪年表当如何处理建国之前的年份?明人对开国之初历日纪年表形制的描述,存在两种说法。

一种以郎瑛《七修类稿》的记载为代表:“国初历,其式与今不同……纪年由洪武元年以前书吴元年,溯上只书甲子平行,不用年号。”[24]田艺蘅《留青日札》大体因袭郎瑛所述:“国初历……与今式不同,而纪年则由洪武元年以前吴元年,溯上则但书甲子平行,不用故元之年号也。”[25]

另一种说法,出自顾起元《客座赘语》:“国初历,民间有藏者,其式与今不同……有甲子而无年号。案此恐是洪武未建元以前太祖为吴王时所刊行者,以后既建元,遵用《授时历》,则未有不纪年号者矣。”[26]还有沈德符提到:“尝见故老云,国初历日,自洪武以前俱书本年支干,不用元旧号。”[27]顾、沈二人的记述,显然是忽略了朱元璋集团曾经使用过的吴元年纪年。

明初历日存世极为罕见,如《汇编》所收录之《大统历》年份最早者,为《大明正统十一年岁次丙寅大统历》(1446),距明朝开国已近八十年。邓文宽曾经考订过吐鲁番出土的《大明永乐五年历日岁次丁亥大统历》(1407)残片,该残历藏于德国国家图书馆,编号为Ch3506,这是迄今为止最早的明代历日,可惜残片缺失严重,仅存六月下旬一小段内容。[28]

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有明钦天监刊本《大明永乐十五年岁次丁酉大统历》(1417)一册,永乐十五年距明朝开国不远,若自该年回推年份共一甲子,当对应为元朝至正十八年(1358,戊戌年)。此件历日保存完整,纪年表清晰可辨。今取其后半部分如图4。

图4 《大明永乐十五年岁次丁酉大统历》纪年表后半部分

该纪年表自永乐十五年起,回推洪武纪年到戊申(1368)止,上溯丁未(1367)用吴元年;再上溯,就使用了三年甲辰纪年,即丙午(1366)用甲辰三年,乙巳(1365)用甲辰二年,甲辰(1364)用甲辰一年;其后上溯,使用干支纪年,自癸卯(1363)始,回推至戊戌(1358)。

明初历日中的纪年制度,即反映出明朝初建时期昭示正统的姿态。洪武以前的纪年,吴元年系吴王朱元璋自建,亦列于纪年表中;其他年号如元朝的至正,朱氏政权曾使用过的龙凤等,明廷皆不承认其合法性,故明初历日中不列出这些年号。吴元年之前上溯为甲辰纪年,此举意味深长,盖因彼甲辰年对应为元朝至正二十四年(1364),该年朱元璋始自称吴王,明廷以朱氏政权为正统,为表明其统治之肇始,故使用甲辰纪年。惟甲辰纪年之始不用元年,而用甲辰一年,其规格有所降低,毕竟甲辰是干支,不是实际使用过的年号,只是为了体现纪念意义而已。检索明代前期的历史文献,也可以见到偶有甲辰二年、国初甲辰年等用法。

明初大统历日纪年表中,对于建政之前的年份使用干支纪年,这与宋庠所见辽历遵循同一政治传统。这种方式,也被清朝统治者心领神会地加以继承。笔者见过国家图书馆藏《大清顺治三年岁次丙戌时宪历》,该历纪年表自顺治三年(1646)起回推一周甲子,上溯及皇太极所建年号崇德,再到后金天聪汗号纪年,乃至努尔哈赤所谓天命,再往前面上溯年份仅列出干支,完全不用明朝年号,此即为清初纪年制度,其形制因循前代故例。[29]*1946年,李思纯曾见到过清初三藩之乱时吴三桂政权所颁历书,亦可作为参证,见文献[29]。他介绍说:“涉园主人见示所藏吴三桂周五年历一帙,得之雅安废寺中”。李氏考诸史籍,发现吴三桂确有颁历之事:“(康熙)十七年戊午,即周五年三月,(吴三桂)践帝位,改元昭武,以衡阳为定天府,置百官,造新历,举川湘滇黔乡试,七月死。”李思纯据吴周历日纪年表论述其政治态度曰:“三桂称帝在周五年戊午,其前四年建国号周而不称帝,盖尚首鼠于复明之议。及垂死时窃帝号自娱,故追溯称帝前四年以为元年,更前仅列干支而不奉清正朔。然甲申以前为明思宗纪元,乙酉为福王弘光纪元,丙戌为唐王隆武纪元,丁亥为桂王永历纪元,吴历皆仅具干支,固知其未尝有旧君故国之思矣。”李氏又取吴历纪年表与陈垣《二十史闰朔表》清朝闰朔对比,发现“两历之异实微”,从而指出吴三桂“奉清正朔既久,一旦称帝,乃据清颁时宪历,而故异其一二末节,以示独立自主,实与清历根本仍同”,此种情形,乃是“蓄意与清历相违”。

2.2 洪武—建文纪年“革除”问题

大统历日纪年表中洪武—建文纪年“革除”问题,缘自靖难之变。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年号仅三十一年(1398),继任者建文帝之建文年号有四年(1402)。明成祖登基后,为掩饰其夺位不正,恢复使用洪武年号,建文四年遂称洪武三十五年。([30],卷9下,145页)此举意味着他不承认建文帝的四年统治,昭示自己继承的是乃父之统。

明成祖改建文纪年为洪武一事,按后世的通行说法,称为“革除建文年号”,或简称为“革除”。明廷“革除”政策亦在大统历日纪年表中得到体现。台北“国家图书馆”藏《大明永乐十五年岁次丁酉大统历》之纪年表中,建文纪年的4个年份(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相应纪为洪武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年(1399~1402),如图5。

图5 《大明永乐十五年岁次丁酉大统历》纪年表起首部分内容

《汇编》中,也有八种可以见到“革除”现象的历日,它们是《大明正统十一年岁次丙寅大统历》(1446)、《大明正统十二年岁次丁卯大统历》(1447)、《大明正统十三年岁次戊辰大统历》(1448)、《大明正统十四年岁次己巳大统历》(1449)、《大明景泰元年岁次庚午大统历》(1450)、《大明景泰三年岁次壬申大统历》(1452)、《大明景泰四年岁次癸酉大统历》(1453)和《大明景泰八年岁次丁丑大统历》(1457)。

大统历日纪年表中的洪武—建文纪年“革除”问题,影响甚至远及天顺朝。

皇帝登基之惯例,当更易年号纪年。因明廷颁历日期定为年前举行,一般是十月朔日或十一月朔日,而皇位更替时间不定,其诏令更改年号亦非定期。颁历需要与改元衔接,更新年号。因此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改元时次年新历已颁,如景泰—天顺纪年问题及嘉靖—隆庆纪年问题;二是改元时次年新历待颁,如万历—泰昌纪年问题。

3.1 景泰—天顺及嘉靖—隆庆纪年问题

景泰—天顺纪年问题,缘自明英宗与景帝之皇位交替。

正统十四年(1449),明英宗亲征瓦剌,兵败土木堡,被掳北去。景帝即位,遥尊英宗为太上皇,改明年为景泰元年(1450)。英宗从瓦剌归来后,被景帝软禁于南宫。景泰八年(1457)正月十六日夜,一帮贪功逢迎之臣发起“夺门之变”,迎请太上皇英宗复位。南宫复辟之后,新朝廷亦以彰正名义为要务。正月二十一日,英宗诏改景泰八年为天顺元年(1457)。天顺元年二月初九日,适逢钦天监编造次年历日,礼部右侍郎掌钦天监监事汤序提议:

郕王既复旧藩,义当革其年号,今本监成造天顺二年历日,其历尾所书景泰年号宜复以正统年号书之。[31]

案汤序本为钦天监中官正,因“夺门”之功从六品小官一跃成为三品大员,造历事务亦为其所领,自当尽心筹度。江山易主之际,汤序所请,显然是鉴取永乐朝“革除”之前辙。“夺门”距“靖难”不过五十余年,两者皆为非常规的皇位交替,一定程度上互为参照。

值得注意的是,汤序提议之际,大统历日纪年表中“革除建文年号”现象仍然存在。若汤议获准施行,则纪年表中正统纪年将延续七年,共长达二十一年!

汤序提请革除景泰年号,实出于逢迎邀宠。英宗却不为所动,回应道:“郕王年号当革,但朕念天伦之亲,有所不忍,其仍旧书之。”[31]英宗所谓“年号当革”,应是考虑到前代故例。可是毕竟时过境迁,复辟后的政治斗争远不如成祖夺位时之残酷,故终未效法永乐朝之“革除”。

景泰八年大统历日已于景泰七年(1456)十一月朔日颁行天下,次年正月“夺门”后虽改元天顺,但并未重颁本年新历,故无天顺元年大统历日。《汇编》所收《大明景泰八年岁次丁丑大统历》(1457)纪年表起首部分如图6。

图6 《大明景泰八年岁次丁丑大统历》纪年表起首部分

此历纪年表之首行,丁丑年仍为景泰八年。

《汇编》虽未收天顺朝(1457~1464)历日,但仍有稍晚颁行的《大明成化四年岁次戊子大统历》(1468)等作为参考,今取其纪年表起首部分如图7。

图7 《大明成化四年岁次戊子大统历》纪年表起首部分

该历纪年表中,丁丑年行为天顺元年,之前七年景泰年号俱保留,此当沿袭天顺朝故例。

嘉靖—隆庆纪年问题,缘自世宗与穆宗之皇位更替。

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庚子(1567年1月23日),世宗崩,裕王朱载垕即位,是为穆宗,诏改明年为隆庆元年。然嘉靖四十五年颁历日期为十月朔,当时世宗仍在位,造次年《大明嘉靖四十六年岁次丁卯大统历》(1567),颁行天下,今取该历纪年表起首部分如图8。

图8 《大明嘉靖四十六年岁次丁卯大统历》纪年表起首部分

周绍良收藏有上述历日,其首页“嘉靖四十六”被墨笔涂改为“隆庆元”字样,周氏据天顺元年事例,认为无隆庆元年历日[32],此说不免过于武断。据《明实录》记载,隆庆元年(1567)正月二十八日,穆宗“命钦天监造《隆庆元年大统历》通行天下”[33],这就是新纪元需要颁新历日的缘故。

隆庆朝所颁历日,纪年表丁卯年行皆改为隆庆元年,以《大明隆庆三年岁次己巳大统历》(1569)为例如图9。

图9 《大明隆庆三年岁次己巳大统历》纪年表起首部分

大统历日纪年表中,景泰—天顺与嘉靖—隆庆纪年问题,可谓情况相类。天顺、隆庆二朝历日,纪年表中前朝纪年皆与前任皇帝末年所颁之历不同。究其实质,为前任皇帝颁发次年新历后不久,出现皇位更替,继任皇帝诏令次年改元。但朝廷已颁于民间之历,不便更改,只能在下一年大统历日纪年表中,列出新纪年之元年,以示继任皇帝统治之始。

3.2 万历—泰昌纪年问题

大统历日纪年表中万历—泰昌纪年问题,缘自神宗、光宗、熹宗三帝在短时间内的两次皇位更替。

万历四十八年(1620)七月,神宗驾崩。八月初一日,光宗即位,诏改明年为泰昌元年。明制,钦天监于每年二月进来岁历样,其时颁历日期为十月朔,光宗即位之前,明廷已预备颁行次年(辛酉年,1621)历日,即《万历四十九年大统历》。既已定于明年改元,故八月初四日,钦天监“请改书历日年号”[34],获准施行后,次年历日当改为《泰昌元年大统历》。按例,此历纪年表首辛酉年(1621)行当改万历四十九年为泰昌元年。

然光宗登基后不久即染病,在位不足一个月便撒手西去。九月初六日,熹宗嗣位,诏改明年为天启。仅月余时间,明廷经历两次皇位更替,其八月之诏以明年为泰昌,而九月之诏又以明年为天启。熹宗登基之际,纪年问题成为朝臣论争的焦点。他们最初形成三种意见:

或议削泰昌弗纪;或议去万历四十八年,即以今年为泰昌;或议以明年为泰昌,后年为天启。[35]

纪年是皇帝统治的象征,这三种处理方式,实际上都意味着要牺牲祖孙三帝之一。前者否认了光宗统治之存在,次者将神宗在位年份削去末年,后者则是有碍熹宗之明年改元。三种意见似乎都不够允洽,故群臣未能达成一致。

此时,礼科给事中李若珪、暴谦贞提出的另一种特殊意见脱颖而出。李若珪奏称:

除明年正月初一日为我殿下纪元,今年自八月初一先帝登极之日以至十二月终断,宜借之先帝,俱称泰昌每年月日。万历年号断自今年七月终止。则是先帝之年号既不亏万历之实数,又不碍殿下明年之称元,实至便也。[36]

他建议,万历四十八年到该年七月终止,泰昌元年从八月到十二月。这样似乎能够调和问题,既不影响次年用天启纪年,又存留泰昌年号,也合乎神宗实际统治之终,故群臣多有认可者。

然而,此种处理方式也面临着反对意见,有人称其不合礼制,即违背传统“未逾年不改元”之惯例。御史左光斗引述旧典,举出史书中唐顺宗永贞年号附于德宗贞元二十一年之后等数例为证,支持李、暴之议。[37]

最后,礼部侍郎孙如游执此意见上疏:

伏乞敕下,臣部通行天下一切章奏文移,自今年八月朔至十二月终俱用泰昌元年。([34],卷3, 54页)

所见九月十四日诏书,落款仍称为万历四十八年[38],可见该议采纳时间较晚。

值得注意的是,论者议纪年改元事,多有关注朝廷颁历之制者。如李若珪提出“造历在即,时刻难缓”[36],意谓时维九月,颁历之期迫近,亟待明廷确立纪年制度,恳请尽快施行其议,载于历中。

左光斗疏亦从颁历角度阐释泰昌纪年问题面临之困境:

若使泰昌晏驾稍待半年,或稍待二三月,又或泰昌之诏未宣,而泰昌之历已颁,则可以无今日之议;惟诏已颁矣,历未改矣,天启之明年已定矣,泰昌二字茫无安顿。[37]

如光宗死于次年,或是当年十月之后,《大明泰昌元年岁次辛酉大统历》已颁行天下,官方法定纪年制度已既成事实,可照旧例行,无需争辩。现实情况是,在颁历之前,已确定次年改元天启,需要颁行《天启元年大统历》,这样,纪年表中泰昌年号的位置确实不便安排。

不久后,熹宗下《泰昌元年大统历敕谕》曰:

朕惟皇考嗣登宝位,甫逾再朔,奄弃臣民,善政徽猷,靡可殚纪。父作子述,著代为先,正始受终,得统为大。维先帝之庞恩湛泽,永结于人心,宜泰昌之建号纪元,昭垂于万世,于以明缵承之显序,彰启佑之洪庥。明发有怀,方深轸慕,再览廷议,实获朕心。其以万历四十八年八月初一日至十二月终为泰昌元年,并载《大统历》庚申纪年行内,礼部通行天下,一切章奏、文移,遵奉施行。钦哉,故谕!

泰昌元年九月二十日。[38]

于是,钦天监又改书历日年号,即改次年历日为《天启元年大统历》,并及纪年表。今计印造历日诸环节,除刻版外,还需采办纸张,印刷装帧等多道工序,时间紧迫,因此该年颁历日期推迟到十一月朔日。*见文献[39],类似的例子,曾出现在崇祯帝登基之际,案崇祯帝即位于天启七年(1626)八月二十四日,该年颁历日期就因为改历日年号而推迟为十一月朔日,参见文献[40]。又,明代各布政司历日,皆由朝廷发历样,自行印造,对于某些偏远布政司而言,上述更改纪年体例之敕谕并不能够在十月朔日前及时抵达,所以这种泰昌年号历日完全有可能流出。

《汇编》中收有《大明泰昌元年岁次庚申大统历》,乃是一残卷,仅存历尾部分数页内容,及后人另加封面并笔书“大明泰昌元年大统历”。经笔者考证,该历年份非庚申年,应属下一年,即辛酉年,且残历原件与《汇编》所收《大明天启元年岁次辛酉大统历》相同,亦可参证。考虑到当年历日印造过程中的特殊情况,颇疑后人手书“大明泰昌元年大统历”有所本,建议以此定名。[41]

《大明天启元年岁次辛酉大统历》纪年表完好无损,兹取其起首部分作为例证,如图10。

图10 《大明天启元年岁次辛酉大统历》纪年表起首部分

该表首行辛酉年纪为天启元年,次行庚申年纪年“泰昌元年八月起,万历四十八年七月止”,是为熹宗敕谕之贯彻。

《大统历》庚申年行内采用上述特殊纪年方式,并未持续多久。《汇编》虽收录《大明天启二年岁次壬戌大统历》(1622),然此历纪年表已阙失,无法辨识,所幸《汇编》收录有天启三年(1623)、四年(1624)、五年(1625)以及部分崇祯朝历日,其纪年表庚申年行内,万历—泰昌纪年又采取了另一种形式。今取较清晰的《大明天启四年岁次甲子大统历》(1624), 如图11。

图11 《大明天启四年岁次甲子大统历》纪年表起首部分

彼时代《大统历》纪年表庚申纪年行有所简化,“泰昌元年”、“万历四十八年”并列,即意味着此两年纪年合用庚申年,后世大统历日皆遵行此制。

万历—泰昌纪年问题的实质,是颁发次年新历之前出现皇位更替,继任皇帝诏令次年改元,新历当改用新纪元颁行天下。而此次明廷一月之内出现两次皇位交替,新历两度改年号,因此推迟颁历。

历书是时间信息的纸质载体,今人关注其中的时间要素,主要着眼于闰朔、节候等内容,它们对于社会生活、农业生产具有指导性价值。因此有学者将颁历形象地解释为颁发王朝的“时间节律”。通过本文对纪年表及其相关史事的考察,可见王朝年号纪年亦在历书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体现出丰富的制度史价值。这种历史现象,又可以促进今人对颁历授时传统的性质展开进一步思考。

颁历在中国古代又被称为“颁正朔”。“正朔”无疑是个时间概念,汉代以前,王朝初建时常有“改正朔”之传统,孔颖达释曰:“正谓年始,朔谓月初,言王者得政,示从我始,改故用新……”。自汉武帝创建年号制度以后[42],统治者极少变更岁首、月首,新朝建立,但改历,新帝登基,但改年号。王朝“改正朔”的表现形式有变,而内涵不变。后世语境中,“正朔”的含义被进一步拓展,涉及年、月、日等多层面的时间信息,因此有称“历(曆)”为正朔,也有称年号、纪年为正朔者。

颁历授时是一种国家行为,造成来年新历是其施行之前提。中国古代天文历法之学长期由官方垄断,天文官员们从事今人看来的“科学活动”,他们根据天文历法知识,可以推步得出闰朔、节候等时间要素。

然而,皇朝的时间体系不止于此,如年号纪年,并不涉及历法推算,却与政治合法性息息相关。当下政权对时间序列的记法具有支配权与解释权,朝廷为昭示自身合法性,会在纪年表中追改前任统治者之年号纪年。朝廷造历,又需要与改元衔接,纪年表亦随之更新年号。如大统历日纪年表中的“景泰—天顺”纪年关系,臣属在先期为逢迎邀宠曾提议“追改纪年”,但皇帝又强调兄弟之谊而未依前例,遂演变为“改元易号”问题。又如“万历—泰昌”纪年关系,当年号事宜迟迟未定,有人提出造历日期紧迫,呼吁尽快确立纪年体例。总之,朝廷在造历颁行之前,已将时间体系打上了帝王统序的烙印。

朝廷正朔不仅仅是闰朔、节候等未来时间的安排,它还应该进一步涵盖王朝年号纪年,甚至需要追溯到过往的一定年份。统治者通过颁历授时活动,力图向臣民推行一个由年、月、日等共同构成的时间坐标系统。

另一方面,纪年表篇幅有限,就大统历日而言,因其特定形制,此一时间坐标长度亦不过六十年。明朝开国多年之后,世人没有实物可以参照,关于早期纪年表历史记忆的若干细节(如三年甲辰纪年),又在岁月的推移中逐渐流逝。

致 谢 感谢导师关增建教授的悉心指导。感谢邓文宽先生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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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明熹宗实录[M].卷3.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62.119.

40 汪小虎.明代颁赐王历制度考论[J].史学月刊.2013,(2):31~41.

41 汪小虎.《大明泰昌元年大统历》考[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61~65.

42 辛德勇.重谈中国古代以年号纪年的启用时间[J],文史,2009,(1):43~90.

汪小虎,1980年生,安徽池州人,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科学史博士,研究方向为科学史与科学传播。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计量史”(项目编号:15ZDB030)

来源: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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