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定于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2002年开始拉萨市决定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定为拉萨市的防空警报试
转自:西藏发布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进行
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定于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2002年开始拉萨市决定每年9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定为拉萨市的防空警报试鸣日。
今年的9月20日为全国第25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为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落实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本市定于2025年9月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时0分至10时15分。
二、试鸣范围
在城区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
10时0分—10时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6分—10时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12分—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鸣响3分钟。
四、注意事项
在防空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平稳心态,正常开展生产生活活动,无需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各单位、学校、社区及公共场所应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市民对防空警报信号有充分了解和认识。
融媒体中心、电视台、广播电台、通信公司等单位应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防空警报鸣放工作家喻户晓。
特此通告。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日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全体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同时检验防空警报效果。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日喀则市区范围内进行人防警报试鸣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放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每种信号各发放一次,间隔3分钟。发放程序为:
(一)10:00分至10:03分,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10:06分至10:09分,发放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10:12分至10:15分,发放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二、注意事项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实施。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4日
林芝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林芝市人民政府定于2025年9月20日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林芝市主城区、边境4县(市)政府所在地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全市所有防空警报将在预定时间内发布防空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群众注意了解和分辨不同防空警报信号特征,听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照常生产、工作和学习,保持正常活动。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如下:
10时00分—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10时06分—10时09分试鸣“空袭警报”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10时12分—10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林芝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抓好国防动员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经阿里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5年9月20日 10:00至11:00。
二、警报试鸣范围
噶尔县、普兰县、札达县、日土县。
三、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注意事项
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2025年9月15日
来源:西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