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红蜻蜓(603116)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2.77万元,占总成交额18.74%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16 10:19 1

摘要:资金流向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2.77万元,占总成交额18.74%;游资资金净流入182.66万元,占总成交额4.21%;散户资金净流入630.1万元,占总成交额14.53%。

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红蜻蜓报收于5.93元,下跌1.5%,换手率1.27%,成交量7.31万手,成交额4337.4万元。

资金流向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12.77万元,占总成交额18.74%;游资资金净流入182.66万元,占总成交额4.21%;散户资金净流入630.1万元,占总成交额14.53%。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钱金波为董事长,钱帆为副董事长。会议聘任钱帆为公司总裁,张少斌、徐威、钱秀芬为副总裁,钱程为董事会秘书,王军为财务总监,戴蓉为证券事务代表。同时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钱金波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英明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任家华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任国强任召集人。上述人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相关公告编号为2025-046,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两项议案。其中,钱金波、钱帆、金银宽、陈铭海、王一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家华、赵英明、任国强当选为独立董事。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金波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4,25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增补钱金波、钱帆、金银宽、陈铭海、王一江为董事,任家华、赵英明、任国强为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得票率均超过99.6%,全部当选。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钱金波为董事长,钱帆为副董事长。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钱金波、钱帆、金银宽、陈铭海、王一江、张少斌(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任家华、赵英明、任国强。各专门委员会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钱金波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分别由赵英明、任家华、任国强任召集人。公司聘任钱帆为总裁,张少斌、徐威、钱秀芬为副总裁,王军为财务总监,钱程为董事会秘书,戴蓉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裁工作细则》,规范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细则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忠实与勤勉义务,禁止利益冲突、侵占公司财产、违规交易等行为。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包括拟定管理制度、提请任免管理人员等职权。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财务总监负责财务预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及财务监督。公司设立总裁办公会议制度,包括经理级会议、临时会议和工作例会,决策由总裁负责。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董事长汇报。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由董事会评价,薪酬与业绩挂钩,违规者将被追责。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须在获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报告义务人未及时上报或泄露未公开信息,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委员会审议意见须提交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障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公司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符合规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应建立内部审批流程,登记并保管相关事项,防止信息泄露,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材料至主管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前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管理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可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时,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旨在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各类投诉,包括信息披露违规、治理机制不健全、关联交易违规、承诺未履行等事项。公司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接收投诉,并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一般在60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处理需分类应对,定期分析风险隐患,妥善化解纠纷。公司须建立投诉台账,记录处理全过程,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三年。处理中应遵守公平披露原则,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对非正常上访等情况,启动维稳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公司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股东、潜在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及监管机构等。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环境社会治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及风险挑战等。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说明会、官网、电话、电子邮箱、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并设立专门渠道保障沟通畅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证券部为职能部门。公司严禁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选择性披露。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遴选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需具备人力资源、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提名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以提高质量为基础,通过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促进市值与内在价值动态均衡。董事会领导市值管理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办公室统筹执行。公司可采取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合法合规方式开展市值管理。严禁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行为。当市值异常波动或股价大幅下跌时,公司应分析原因、澄清说明、加强沟通并采取应对措施。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重大事项如财务报告披露、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接受股东请求提起诉讼,并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费用支持。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增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对重大差错将追究责任人责任,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究、权责对等原则。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制度同时规定从重、从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与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等。公司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视情节给予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的信息沟通,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调研会、参观、路演、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持股5%以上股东、新闻媒体等。公司接待应遵循公平、合规披露、诚实守信、保密、高效低耗、互动沟通等原则。沟通内容限于公司发展战略、已披露信息、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接待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归口管理。来访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活动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备案。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防止选择性信息披露。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25年9月起实施。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审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决策等事项。相关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部分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载明讨论事项、表决结果、风险分析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公司提供必要支持,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提前解任董事,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董事有权申辩。离职董事须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移交公司文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承担保密义务及因职务行为产生的责任。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减持限制。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媒体监督、组织培训、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公司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向交易所报告。公司应与秘书签订保密协议。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秘书履职。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及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本人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年报、季报公告前15日或5日内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规买卖股票将被追究责任,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责任追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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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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