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发布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4-09 19:39 2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发布此令。

临翔区总林长令

第 1 号

关于全面加强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发布此令。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牢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健全完善“林长+党建+ 生态护林员”工作模式,发挥“自然村长”作用,调动好生态护林员观察哨的作用。区级林长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至少开展2次巡林、乡镇(街道)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林、村(社区)级林长常态化开展巡林。林草、应急、公安、气象、消防部门要履行分工责任,要充分发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行业管理责任及林长制挂钩联系单位的包保责任,持续推动林区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以及相邻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控责任落实,真正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到户,以责任到位推动火灾防控措施到位。

二、强化火源管控

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林缘周边100米范围内严禁露营野炊、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地、烧灰积肥等野外用火。各级林长要在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加密巡林频次,紧盯重要林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巡林督导。做好户外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群的管理,多措并举开展清林边、清地边、清枯死木、清隔离带工作,科学有效减少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条件因素。严格实行森林草原防火区设卡管理,在森林高火险期(3月1日至5月31 日),每个村(社区)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和防控需求设置1个以上防火卡点,严格收缴火种火源,切实管住路、管住山、管住人、管住火,进出车辆和人员应当依法接受防火检查,遵守防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拒绝检查。落实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和临沧市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严惩人为纵火,特别是恶意纵火等极端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涉及公职人员的,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三、强化农事用火监管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生产性用火报审监管、农事用火报备监烧等有关规定,有效防范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倡导秸秆综合利用,确需烧秸秆、烧甘蔗地等农事用火的要严格执行报备监烧制度,做到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高温干旱大风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五不烧”。村委会要指定专人监管用火现场,用火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确保明火和火星彻底熄灭,严防失火。

四、强化宣传教育

常态化落实宣传教育作为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应急广播、流动宣传车、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智能语音杆等多种手段进行线上线下宣传,采取悬挂宣传牌、张贴防火标语等多种方式,向林区及其周边居民、住户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教育。村(社区)级林长要组织“自然村长”和村组干部,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在防火期内每月至少召开1次群众大会,对群众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禁令、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常识的宣传解读,持续加强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人民防线。

五、强化应急处置

发挥好卫星监测、林火视频监控、无人机、生态护林员地面巡查等作用,应急、林草、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开展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区发布的禁火令,划定禁火区域、明确禁火时限。要将“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十个必须”的刚性要求落实到火情处置的全过程,严格专业指挥,做到“打早、 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严防伤亡事故发生。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认真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复盘,总结经验教训,实现打一仗进一步的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归口上报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信息。20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1小时内书面上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同步报告区林业和草原局。

此令。

临翔区总林长:

2025年4月9日

编辑:杨 斌

编审:付天美

责编:赵菁菁

总编:王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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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翔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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