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撞汽车反问“车主无责吗?” 交警硬气判决赢得全网喝彩!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16 07:00 1

摘要:近日上海街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视频显示,一名女子骑自行车在路段上直接转弯横穿马路,与一辆正常慢速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

一边转弯一边横穿马路,自行车与轿车相撞的瞬间,执法记录仪拍下了一场关乎交通文明的大讨论。

事故现场,骑行女子倒地后家属第一时间赶到,不是检查伤情而是质疑交警判决:“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

这句话道出了多少人心中的思维定式——在道路上,行人和非机动车永远是“弱势群体”,机动车就该“无责也担责”。

交警的回答斩钉截铁:“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这句话在短视频平台迅速传播,点赞数小时突破十万。

法律条款被清清楚楚地引用,执法者不再和稀泥,而是明明白白地划定责任:谁违法,谁承担。

01 事件全貌,自行车转弯穿行引发事故

近日上海街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视频显示,一名女子骑自行车在路段上直接转弯横穿马路,与一辆正常慢速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

自行车毫无征兆地从路边转弯穿越,机动车道上的轿车虽然车速不快且及时刹车,但仍未能完全避免碰撞。女子随即倒地,轿车司机立即下车查看并报警。

交警到达现场后,通过勘察和查看行车记录仪,很快给出了责任认定:骑行女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认定依据明确——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且未确保安全通行。

02 家属质疑,折射普遍思维误区

就当事情似乎已经明朗时,受伤女子的家属到达现场后却提出了异议。“车主无责吗?”家属反问交警,并表示不理解为什么机动车一方完全不承担责任。

“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家属这句话暴露了许多道路参与者的思维定式。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机动车被视为“强势方”,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这种观念导致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无视交通规则,认为“汽车不敢撞我”、“出了事反正对方要赔”。交警的回应直指这种思维的错误性:“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

03 交警释法,明确责任认定依据

面对质疑,现场交警展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明确指出了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交警解释道:“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本次事故中,机动车在车道内正常行驶,车速缓慢,并且已经刹车停下,没有任何过错。”

“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的这句话铿锵有力,被许多网友称为“教科书式的执法”。

04 全网赞誉,公正执法获得一边倒支持

这起事故的处理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了广泛讨论。令人意外的是,评论区几乎呈现一边倒的支持态势,广大网友纷纷为交警的严格执法点赞。

“终于等到这一天!法律就是法律,不应该因为交通工具不同而区别对待,”一条高赞评论写道。

另一位网友表示:“这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只有每个人都遵守规则,道路才能安全。”

还有网友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其实这才是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真正保护。只有明确责任,才能让更多人遵守交规,最终减少事故的发生。”

05 类似案例,全国多地同步执法趋势

实际上,上海这起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出现了类似明确划分责任的案例。

2022年9月14日,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从左转待转车辆中间穿出时,与正常通行的小车相撞。交警调查后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2020年,广西柳州一位老人骑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交警部门依法认定老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这些案例表明中国交通执法正在发生可喜变化:从过去的“和稀泥”式调解,转变为严格依法认定责任,这有助于形成人人遵守交规的良好氛围。

06 法律解析,明确路权与责任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并非要求机动车一律担责,而是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若存在严重过错,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社交媒体上,交警那句话被反复转发:“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这不仅是对家属质疑的回答,更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警示。

随着全国多地类似判决的出现,一个新的交通文明正在浮现:颜色不再是划分责任的标准,车轮数量不再决定路权大小。

当法律真正被尊重、被执行,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受益者。这或许正是上海一位普通交警的执法能够引发全网共鸣的深层原因——人们渴望的,从来不是特权和偏袒,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正实现。

来源:秦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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