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ST信通(600289)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29.22万元,占总成交额44.81%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16 01:28 2

摘要: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29.22万元,占总成交额44.81%。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亿阳信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截至2025年9月15日收盘,ST信通报收于5.97元,下跌3.4%,换手率1.33%,成交量7.53万手,成交额4528.9万元。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29.22万元,占总成交额44.81%。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亿阳信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章程修订获股东大会通过。

9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29.22万元,占总成交额44.81%;游资资金净流入932.78万元,占总成交额20.6%;散户资金净流入1096.44万元,占总成交额24.21%。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就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5日以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无现场参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出席股东256人,代表股份292,634,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724%。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确认。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义祥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出席会议股东共2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2,634,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72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二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A股股东对上述两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97.6739%和96.964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通知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微信、电子邮件等。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书面方式进行。关联交易、重大担保等事项需特别审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非关联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应按时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回避表决。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1,052,069元,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高科技开发区1号楼。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规定。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