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热议的预制菜,到底是什么菜?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15 19:11 1

摘要:9月15日,西贝发布致歉信:生产工艺与顾客的期望有较大差异,多款菜品调整为门店现做,10月1日前全国门店陆续完成调整。

9月15日,西贝发布致歉信:生产工艺与顾客的期望有较大差异,多款菜品调整为门店现做,10月1日前全国门店陆续完成调整。

罗永浩对这封致歉信回应道:顾客虐你什么了?谁虐谁呢?

此前,罗永浩与西贝的这场争论已在网络上加热了几天。让他们吵成这样的菜,到底是什么菜?

一直以来,关于预制菜的讨论都是网络热点话题。

什么是预制菜?

哪些菜算预制菜?

消费者在意的是什么?

预制菜的定义

2024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从菜肴属性看——

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预制菜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

加热是指将食品加热到可食用状态的过程,即针对已经预加工熟制的产品在食用前的简单复热。

熟制是指经炒、炸、烤、煮、蒸等将食品熟制的过程,即在预加工阶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

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

预制菜讨论中的几个关键点

在预制菜的争论中,有几个被反复提及的核心关切,值得被进一步厘清。

1、“不反对预制菜,只是要求强制标示”

直播当中,罗永浩表示,自己并不反对预制菜,只是想借此事件,让预制菜市场透明化,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罗永浩说:“有人说我直播间也卖预制菜,这是事实,我们知道卖的是预制菜,也说了是预制菜,这没有任何问题。你买的时候也知道是预制菜,预制菜本身是合法的。”

这是最常见的一个呼吁,很多消费者表示:“不反对预制菜,但餐厅应该明确告知,保障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甚至有媒体评论称“从法律规定来看,若餐厅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使用预制菜品,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然而,在实践中,一方面,现行法规没有“强制标示预制菜”;另一方面, “强制标示预制菜”现实操作起来,有复杂困难的地方。

“强制标示”的前提,是对于所标示的内容有一个客观明确、可操作的界定标准。比如“强制标示反式脂肪”,前提是反式脂肪能够准确地定量检测,达到了标示阈值就是“有”,未到达标示阈值就是“无”。

但对于处于“现制”和“预制”中间地带的菜品,界线非常模糊。如果标准不清,不仅会给餐厅经营带来困扰,也可能在执行中引发更多争议。

2、“不反对预制菜,反对预制菜卖现制菜的价格”

这一点触及了消费者信任的底线。当消费者期望的是锅气十足的现炒菜,得到的却是复热的料理包时,会产生强烈的“被欺骗感”。

现实中的餐厅,基本上都是给出菜品、给出价格,而没有说明制作方式——那个价格,是“这家餐厅这道菜的价格”,跟“预制”还是“现制”没有关系。

3、“不反对预制菜,但反对有的餐厅用预制菜却声称是现炒菜”

还是那个问题:“预制菜”定义不明晰,“现炒菜”也就不明晰,当一道菜是“预制”还是“现制”产生争议的时候,以什么标准来判断?

类似此前“XX现包饺子”引发的争议:那家饺子确实是当着顾客的面包的,但它的饺子皮是提前压好的,馅是中央厨房做好了送来的,那么这个饺子是算“现包”还是“预制”呢?

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目前消费者普遍关注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情况,《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预制菜原辅料、加工工艺、产品范围、贮藏运输、食用方式等要求从事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编辑:陈泳秀

校对:周金泉

审核: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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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农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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