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村民老朱攥着两份泛黄的协议,眉头紧锁——2020年,他与村委会签订了70亩鱼塘的5年承包合同,后又因村委会延期交付部分鱼塘,双方约定延长承包期一年至2026年。然而,村委会换届后,新任干部对历史协议“摸不着头脑”,竟计划在合同未到期前重新招投标。
2025年1月,江苏兴化市某村庄的春寒料峭中,一纸诉状,打破了村庄的平静,一场因鱼塘承包引发的“拉锯战”正悄然升温。
村民老朱攥着两份泛黄的协议,眉头紧锁——2020年,他与村委会签订了70亩鱼塘的5年承包合同,后又因村委会延期交付部分鱼塘,双方约定延长承包期一年至2026年。然而,村委会换届后,新任干部对历史协议“摸不着头脑”,竟计划在合同未到期前重新招投标。
眼看自己投入数十万元改造的鱼塘即将易主,老朱急红了眼:“这塘里的蟹苗刚投下去,要是断了承包,我全家老小的生计怎么办?”心急如焚的老朱一纸诉状递至兴化法院开发区法庭,此时,距离村委会公告的招投标日仅剩7天!若按常规流程,开庭时招投标早已结束,到时不仅老朱的权益受损,新承包人入场后更可能引发连环纠纷。
承办法官王驰接到诉状时,心头一紧:“这虽然是一起普通的承包合同纠纷,但时间较为紧迫,一旦鱼塘重新承包出去,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必须立刻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速战速决!”他当即联系法庭庭长许志兰,阐明案情的紧迫性,请求召开庭务会议讨论化解方案。
法庭会议室内,审判团队梳理出案件存在的潜在危机——法律危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5条,村委会不得因责任人变动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经济危机,老朱塘中价值数万元的鱼苗还未进入收获期,预期损失无法估量;信任危机,承包合同变废纸,村民未来如何放心投标?
许志兰庭长当即拍板:“必须打破常规,司法建议先行!”王驰抓起《司法建议书》草案直奔分管院长办公室,草案审议工作紧锣密鼓得开始进行。次日凌晨,一份盖着鲜红院印的《司法建议书》便送达村委会并抄送镇政府:“建议暂缓招投标,防范违约风险”。
建议书发出后,新任村支书满腹委屈:“我们刚上任,哪知道这些陈年旧账?”法官王驰没有坐等回函,而是带着案卷直奔塘口。
鱼塘边,老朱蹲在塘埂上满面愁容:“法官,我不是不讲理的人,只要让我养完这一年,我立马腾塘!”王驰翻开《农村土地承包法》逐条解释,又掏出手机展示兴化法院过去调解的类似案例:“您看,去年西鲍法庭巡回审理时,也是靠‘法律+乡情’化解的蟹塘承包纠纷,而且咱们的承包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边,王驰走到村支书身旁,掰着指头算账:“老朱这几年投了多少钱?塘里还有多少待收的鱼?如果强行招投标,村委会可能要赔上违约金,新承包方也会血本无归……”初春的寒风裹着塘水腥气,却吹不散他话语中的恳切。耐心沟通下,鱼塘承包纠纷出现转机,村支书掏出司法建议书,指着划线的“暂缓招投标”长叹:“王法官,您这建议书来得及时!我们光想着给村里增收,差点犯了大错。”次日,村委会正式回函:暂停招投标,与老朱协商后续事宜。得知消息的老朱,冒雨赶到法庭撤诉:“这塘保住了,我们渔民的心也暖了!”
暮春四月,老朱的鱼塘泛起粼粼波光。村委会办公室里,新修订的《集体资产承包管理办法》刚刚上墙,其中特别注明:“涉及历史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而开发区法庭的案头,一份关于完善农村合同备案制度的司法建议正在酝酿…… 司法的温度,就这样在争分夺秒的护佑中,化作水乡永续发展的年轮。 范成功 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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