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03月18日,文水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在省道320线里洪村附近路段执勤检查时,马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黑色二轮摩托车(未查询到车辆信息),民警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鉴定,对送检的马某血液
文水交警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现将3月份查获的部分酒醉驾典型案例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
案例1
2025年03月18日,文水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在省道320线里洪村附近路段执勤检查时,马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黑色二轮摩托车(未查询到车辆信息),民警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鉴定,对送检的马某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94.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因马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暂扣二轮摩托车,马某面临500元罚款、记9分、二倍保费,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案例2
2025年3月22日,文水县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在北二环路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民警对白某驾驶车牌为晋A****R的棕色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结果为67mg/100mL,白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白某于2020年6月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文水县交警大队查获(已裁决)。此次,白某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白某涉嫌在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作出吊销其驾驶证、罚款2200元、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案例3
2025年3月24日,文水县交警大队苍儿会中队民警在兴华路与北三环交叉口路段开展酒醉驾集中查处行动。21时40分左右,民警对李某驾驶车牌为晋A****3的白色别克牌小型汽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31mg/100ml。经查询,李某,驾驶证为C1,2020年5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文水县交警大队查获(已裁决)。
因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作出吊销其驾驶证、罚款2000元、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来源:黄河新闻吕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