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芬达” 是由川渝的蒋某和李某这俩农民组成的草根网红。他们就靠着模仿杨坤的 “32 场演唱会” 梗、《中国好声音》导师造型这些土味视频,半年内粉丝暴涨两倍多。
2025 年 3 月,歌手杨坤把农村网红组合 “四川芬达” 告上法庭啦,理由是这组合通过夸张模仿 “丑化公众形象”。
“四川芬达” 是由川渝的蒋某和李某这俩农民组成的草根网红。他们就靠着模仿杨坤的 “32 场演唱会” 梗、《中国好声音》导师造型这些土味视频,半年内粉丝暴涨两倍多。
尽管视频中仅以“阿坤”“姓刀那小子”代称,但直播间背景板刻意模糊的综艺LOGO、改编处理的《无所谓》伴奏,被网友调侃“就差报老杨身份证号了”。
有意思的是,被起诉后,“四川芬达” 直播间单日观众居然超过了 30 万,打赏金额超 5 万,评论区还有人喊:“老杨接着告,明年他们都能买私人飞机了!” 而老杨说自己 “精神受损” 的声明,又被剪成新的搞笑素材在网上到处传。
这官司就像互联网上的哈哈镜,有人说明星 “玻璃心”,有人笑网红 “没底线”,更多人却从中看到自己:我们到底是围观正义的裁判,还是消费荒诞的同谋呢?
在公众舆论场,这是一场土味对精英的解构狂欢。支持的人说:“老杨自己在《好声音》炒‘32 场演唱会’梗,农民模仿就不高兴,明星特权双标啊。” 反对的人觉得:“把老杨动作改成舞蹈,暗示人家过气,这难道不是侮辱?” 还有乐子人建议:“老杨干脆注册‘四川芬达’商标,用魔法打败魔法。”
北京的一个文娱律师透露,这类案子法官常建议调解。真要判决的话,得证明模仿让老杨商业价值下降,可 “四川芬达” 火了后,老杨商演报价还涨了 20% 呢。
自媒体运营者算了笔账,“四川芬达” 低成本创作,单条视频收益平均 8 万,起诉后广告报价疯涨5倍之多。这官司好像老杨用自己名誉权给对手做了个千万级别的宣传。
微博上一个 287 万人参与的投票 #老杨该不该放过四川芬达 #,52% 的人觉得明星太矫情,老百姓创作不容易;33% 的人认为没底线活该被告;15% 的人说两个都是小丑。
当 “四川芬达” 穿着掉色花棉袄在猪圈旁唱《无所谓》时,他们模仿的不只是杨坤,而是这个时代的生存哲学。被模仿者越气,模仿者越成功;律师函越严肃,改编素材传得越疯;法庭上比法律,法庭外比谁更 “不要脸”。
老杨强调 “艺术尊严”,可网友就记得 “32 场演唱会” 梗;“四川芬达” 哭诉 “农民要吃饭”,直播间背景却是崭新宝马。我们一边骂 “审丑狂欢”,一边把 #杨坤四川芬达# 推上热搜第一。
当老杨律师还在收集证据,“四川芬达” 已抢注 “杨坤模仿大赛” 商标;法院还在界定 “丑化” 时,百万网友用投票表明,这个时代的 “名誉权” 早就被流量明码标价了。
这场撕开流量时代的“官司”到底谁最终是赢家,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
来源:智识快车道